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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纪律入门

要是有个教练要指导他的球员但是从不严格训练他们,你会怎么看?或者有个数学老师只管上课,从不纠正学生所犯的错误呢?抑或有个医生总在谈论健康问题却对病人患了癌症视若无睹?

你很可能会说,他们的工作是不全面的。培养运动员需要指导也需要严格训练;教学需要讲解也需要错误纠正;医务工作需要鼓励健康也需要与疾病斗争,不是么?

好,要是有一个教会进行教导、门徒训练,但是从来不执行教会纪律,你怎么看呢?这对你来说讲得通么?我假设这对于许多教会而言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所有的教会都教导、门训,但是执行教会纪律的却寥寥无几。问题就出在这里,不执行纪律的门徒训练就好像医生无视肿瘤。

我能够理解教会是多么不愿意执行教会纪律。有太多的理由让这件事成为一件难事。但是,执行教会纪律的阻碍在于我们中的许多人自认为我们比神更加的智慧,更加的有爱心。但是,作为神“所爱的他必管教”,并且“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我们比神所知更多么?

神为了祂孩子们生命、成长、健康的缘故管教他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是的,这会是痛苦的,但是是有回报的。“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1)。能够收获平安和义!多美的画面啊。

教会纪律最终会带领教会成长,就好像修剪后的玫瑰枝,开花更多。换句话说,教会纪律是基督徒门徒训练的一部分。注意,英文“门徒”(disciple)和“纪律”(discipline)的词根很近。两个词都来自教育领域,包涵了教导和纠正的意思。关于“规范性纪律”和“纠正性纪律”的执行历史已经上百年了,这并不让人惊奇。

在这个入门材料中,我的目的是向诸位介绍什么是教会的纠正性纪律,以及何时、如何执行,当然还有一些关于为何如此行的原因。

什么是教会纪律?

什么是纠正性教会纪律?教会纪律是一个过程:纠正会友或教会成员在生活中所犯的罪。这可以通过私下言语的劝解来纠正罪,也可以通过正式除去某人的教会成员资格来实现。教会纪律可以通过许多的方式来执行,但是目的总是在神的子民中纠正那些违背神律法的事。

教会纪律不是惩罚性的,而是弥补性、先知性和预表性的

对罪的纠正不是一个惩罚性的举动;这并非执行神的公义审判。而是弥补、先知和预表。我说“弥补”的意思是通过执行纪律帮助每个基督徒以及会众更加的敬虔——更像基督的样子。如果一个教会成员散播谣言或造谣中伤,其他的成员应该对此及时纠正,帮助这个散布谣言者可以停止造谣,并说造就人的话。神从不用祂的话语错误中伤人,祂的子民也不应该那样做。

教会纪律是先知性的,我的意思是,它让神的真理之光照到错谬和罪上。它能够找到个体或肢体生命上的癌症,以至于肿瘤可以被切除。罪是干扰大师。拿散布流言为例,常常伪装成“伪善的关心”。造谣者会认为他的话是有道理的,甚至是关心人的。然而教会纪律帮助看清真实的罪,把罪暴露在犯罪者以及所有相关人面前,好让所有人学到功课,并有所得着。

教会纪律是预表性的,我的意思是,这只是一个发生在现在关于审判的小场面,用来警告大家那个将要来临的更大的审判(例:林前5:5)。若没有恩典,这样的警告是徒然的。假设一个老师害怕让一个总不及格的学生气馁,而整个学期都给她及格的分数,只是在期末考试把她关掉了。这不是恩典!同样,如果教会的门训只是当有人犯罪时,就凭着爱心说“小心哦,要是你一直这样下去,会有更大的审判哦,赶紧回头吧。”

人们不喜欢纪律,这并不让人惊奇。是的,这很难。但是神用这么一个小小的方式来警告那将要来的极大的审判,这种做法是何等的恩慈啊。

圣经神学基础

在教会纪律的背后是一个关于救赎历史的宏伟项目——神与堕落的人重新建立关系,回到起初神通过创造,扩展祂的恩慈,让人生生不息的计划中。

亚当和夏娃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以色列国也是。亚当和夏娃没有遵循神的规则,他们试图用自己的方式而行,结果被神逐出伊甸园。以色列同样没有守住神的律法,没有向万国彰显神的形象,结果就是被掳。

因为人都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我们的行为本质上是代表神的,就好像镜子反映出所面对的物体那样。问题在于,堕落的人类扭曲了神的形象,好像哈哈镜那样。比如当堕落的人类说谎,世界就得出了结论,神的话不可信。神,也得是个说谎者。看受造者如何,就知道创造者如何了。

感恩的是,亚当的一个后裔,也是以色列的后裔,完美地守全了神的律法,就是祂,保罗将祂描述为“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现在,那些与这个儿子联合的,就被称为承受了一样的“像”,这是我们需要通过教会生活才能够达到的“荣上加荣”(参看林后3:18;罗8:29;林前15:49;西3:9-10)。

地方教会应该在世界上成为这么一个地方,人们来了,就看到一群人真实、诚实地彰显神的形象。当世界关注到地方教会的圣洁、相爱与合一,他们就能更好地认识神,并且归荣耀给神(参看太5:14-16;约13:34-35;彼前2:12)。那么,当有人因为不顺服神而没有显出神的圣洁、仁爱与合一时,教会就应有所回应,这就是教会纪律。这是纠正基督肢体生活中又不符合神形象的事情,就好像清洗、抛光镜子一样。

特别相关的经文

耶稣赋予地方教会对自己的成员执行纪律的权力(太16:16-19和18:15-20)。在地上捆绑、释放权柄的钥匙,第一次在马太福音16:18提出,在马太福音18:15-20交给了地方的会众,我们之后会更认真地解释。

保罗在许多地方描述了教会纪律的流程,包括哥林多前书第5章;哥林多后书2:6;加拉太书6:1;以弗所书5:11;帖撒罗尼迦前书5:14;帖撒罗尼迦后书3:6-15;提摩太前书5:19-20;提摩太后书3:5以及提多书3:9-11。

约翰在约翰二书10节中提到了纪律问题。犹大在犹大书的22和23节也有提及。我们之后会有更多的例子。事实上,耶稣和圣经作者们都把教会纪律的问题放在心上,每当他们教导听众如何纠正罪的问题时就有所提及。

教会何时应该执行纪律?

教会何时开始执行纪律?简短的回答是:当有人犯罪时。但是这个回答可能会有所不同,取决于我们所讨论的是非正式教会纪律还是正式教会纪律,就是亚当斯博士(Jay Adams)所区分的私下处理和公开教会层面处理。

任何罪,无论严重与否,都应该有弟兄或姐妹基于信仰对其进行一对一的指认。这并不是说我们得在会友每次犯罪时都进行指认。而是说,无论所涉及的罪行多小,都应该在两个信徒之间,因着爱的关系私下且谨慎地处理此事。

当一些罪需要上升到正式的或教会层面纠正性的纪律来处理时,我们就需要更加的谨慎了。

基于圣经的清单

有一些传统的神学观点就何时执行正式教会纪律列了一系列的清单。比如,公理会的传道人约翰·雅各(John Angell James)说,有五种罪行需要被惩戒[1]:(1)一切使人犯罪及不道德的(林前5:11-13);(2)拒绝基督教教义的(加1:8;提后2:17-21;提前6:35;约二10);(3)煽动结党的(多3:10);(4)当亲戚有需要,不予以看顾的(提前5:8);(5)使人跌倒的(太18:7)。

这些圣经的经文都帮助我们看到这一点:这些罪不但严重,而且都显露在外。他们不单单是内在心中的罪,他们可以被眼睛看见,耳朵听到。这些显露的罪不但会让世界误解基督信仰,也会使群羊跑偏。

然而这样的清单无法涵盖许多圣经中并没有提及的罪(堕胎算罪么?)。而且,关于教会纪律的经文常常只是讲到某一种罪行,比如哥林多前书第5章中,讨论了关于与继母同房的罪;但是显然保罗不是让教会仅仅就这个罪行进行惩戒。教会应该如何推断出这个例子可以适用于哪些其他的罪呢?

公开,严重和不悔改

汇总所有圣经相关内容,得出一种结论:正式教会纪律的介入需要所涉罪行公开、严重并且当事人不悔改。罪行必须被显露出来。这一罪行必须被眼见耳闻。当教会怀疑人心中有贪婪或骄傲的念头时,不应该马上进行公开制止。这并不是说内心的罪不要紧。而是上帝知道我们其实并不能透析人的内心,内心真实的问题不管怎样最终还是会透过表象显露出来的(撒上16:7;太7:7;可7:21)。

其次,这罪必须是严重的。比方说,我发现一个弟兄夸大了某个故事的细节,我就私下地与他就此事交涉。但是即便他否认此事,我也不会把他带到教会去。为什么不呢?首先,在故事上添油加醋的罪远远不及那些眼不能见之罪——比如偶像崇拜或自以为义——来的严重。这些罪是我希望花时间一对一的来讨论的。其次,追究每一个细小的罪必然导致教会变得疑神疑鬼,并且把会众推向律法主义者一端。第三,在教会生活中必须要留有一个空间,让爱来“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我们不应该对每一个罪穷追猛打。感恩的是,上帝并没有那样来待我们。

最后,当事人始终不认罪的时候,正式的教会纪律应该是一个恰当的行动了。犯罪的当事人应该已经私下里被圣经中神的命令教导过了,但是他/她还是不愿意离开罪行。种种迹象表明,此人爱罪多过爱耶稣。此时只有一个例外,我们下面会细说。

所有这三个因素存在于我首次使用纠正性教会纪律时。这个问题人物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还是一个运动伙伴。然而我和教会都发现他的生活习惯中存在性方面的犯罪,至少有一次是在他和我吃午饭时他自己说的。我马上就问他,是否知道圣经对此行为的教导。结果他说他在神面前挺平安的。我敦促他悔改。其他人后来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他对别人说了同样的话:“神对此是不会有意见的。”我们这样的谈话持续了几个月,后来教会公开地把他驱逐了。他的罪是严重的,他没有悔改,而且这是一个公开显露的罪。这会让教会内外的人都对基督徒的身份误解。教会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挽回他。我们爱他。我们希望他从罪中回转,并且知道耶稣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要更有价值。然而,他显然并不愿意回转。他很坚定。在选择神的话语和罪面前,他选择了罪。所以教会采取了正式的行动。

教会应该如何执行纪律?

教会应该如何执行教会纪律?耶稣在马太福音18:15-17提供了基本的描述。祂对门徒们说: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注意这行动是从两个人之间开始的,而且是为了促进和解,结果不应该扩大到不需要的范围中去。耶稣通过四个步骤描述了这个流程

四个基本步骤

  1. 如果罪的问题可以通过两个人之间解决,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2. 如果不能解决,那么处理的弟兄应该带上两到三个人一起去,因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18:16)。耶稣的依据是从申命记第19章来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当事人不被诬告。申命记事实上称之为“细细查究”,看是否在罪行方面有疑问(申19:18)。我认为耶稣同样表示,基督徒需要关注事实和公义,所以需要尽职调查。这两到三个见证人甚至需要一起确认所面对的罪是严重的、公开的以及当事人没有悔改。希望引入更多的人能够让犯罪者恢复理智,也帮助首先处理的弟兄不至于得罪人。只要各方都觉得有必要,这个步骤和之前的步骤都应该通过若干次的会面进行。
  3. 如果两到三个人的参与也无法解决,处理小组应该将此事告知教会(太18:17a)。在我的教会,这是通过众长老执行的,因为神赋权教会众长老管理教会事务(提前5:17;来13:17;彼前5:2)。众长老会宣布这位犯了公开的、严重的罪且不悔改的人名。他们会简短的描述罪状,在避免绊倒他人或给家庭带来尴尬的前提下简述惩戒方法。同时,比较特别的是,他们给教会两个月时间,呼吁当事人悔改。
  4. 教会纪律的最后一步就是从教会团契或会员身份中被逐出,事实上就是从圣餐礼中被逐出:“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b)。他已经被当成神恩典之约以外的人,无法参与基督之约的圣餐了(尽管他还会被邀请参加教会的聚会,参考以下的讨论)。当两个月的期限满足,而且当事人还是不愿意悔改,我们教会就会采取这一步的行动。两个月是一个主观的数字,当然,这只是参照教会常规会员大会时间设置的时间表。在特别情况下,教会可以视需要缩短或延长这个时间。

为何要延迟或提前流程?

有时候纪律的流程需要执行得非常慢。举个例子,当犯罪的人表现出一些愿意对付罪的兴趣来。需要考虑的不单单是这项罪行本身,也必须兼顾到罪人的本性。不同的罪人,坦率说,需要不同的策略。就如保罗教导的“我们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帖前5:14)。有时候很难一眼就看出犯罪的人是有着真实的软弱,还是懒惰或是对罪漠不关心。

我记得当我在陪伴一位有某种上瘾的弟兄时,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搞不清楚他到底是在为他内心离弃信仰找借口还是他的灵魂确实软弱,亦或是长期被罪折磨得内心扭曲了,总之他难以停止犯罪。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会影响到如何决定纪律流程的进度。

有时候纪律执行的进度需要加速,可能意味着我们会跳过耶稣在马太福音18章中所描述的一到两个步骤。圣经里有两个清楚的情况,适用于加速纪律执行的进度:(1)分裂教会;(2)公开的丑闻(例:在教会外的社群中使基督的形象受损或扭曲的罪)。根据第一条,保罗说:“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3:10)。保罗在这里想要有怎样的流程,我们并不完全清楚。但是这些经文建议教会为了全体的缘故,迅速果断地对分裂者做出反应。

哥林多前书第5章描述了一个更快的流程,在这里保罗让教会迅速逐出一个身陷丑闻的人,他所行的在外邦人中也没有。事实上,保罗甚至都没有让教会去警告此人,让他有悔改的机会。他简单地告诉教会“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v5a)。

为何跳过悔改的问题,不给这人第二次机会?这并不是保罗对悔改和再给一次机会没有兴趣。而是他告诉教会逐出此人,以至于这个人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v5b)。显然,如果此人能够真正悔改,保罗也会给他回到教会的机会(见林后2:5-8)。但是重点在于,他的罪已经众所周知,而且让公众对基督评头论足。因此,教会应该迅速在世界面前对公众评价做出回应:“不可接受!基督徒不可以如此行!”

这么说来,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中这个人毫无疑问确实犯罪了。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不管怎样,如果对于这个罪行是否真实的问题存在疑惑,尽管这是一个丑闻的罪,教会应该停下纪律流程,认真仔细调查此事,如同耶稣在马太福音第18章所说那样。比如说,教会不应该仅凭道听途说就处理一个挪用公款(公开的丑闻)的罪,而这传言可能只是世俗法庭受理3个月后由于证据不足而撤销的案件。

那么到底是哪两个因素可以让教会加速纪律执行的流程呢?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教会应该酌情加速纪律执行流程:(1)对于教会合一有非常直接的威胁;(2)此罪会在社区中对基督的名产生极大的损害。不存在一个精准的公式让我们评估何时越界,而教会应该指定一些敬虔的长老来处理这些困难的问题。

出席和恢复

教会成员常常会想知道,一个被开除会籍、不允许领主餐的人是否能够继续来参加每周的聚会,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当如何与他们来往。新约圣经就这个问题有一些宣告(林前5:9,11;帖后3:6,14-15;提后3:5;多3:10;约二10),同时,不同的环境会要求不同的回应。但是我自己教会的长老们会有以下两点建议:

  • 除非这个尚未悔改的人的出席会对教会会众构成人身威胁,教会欢迎此人参加每周的聚会。除了坐着听神的话,对人来说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么?
  • 通过被惩戒者的家庭,依旧可以实现圣经对家庭生活的责任(弗6:1-3;提前5:8;彼前3:1-2),教会成员和被惩戒者的关系显然会改变。他们之间来往的关系不再会是友谊上的来往,而应该专注在关于悔改的对话上。

当明显的迹象表明,被惩戒者悔改了,那么教会就应该有恢复会籍的流程。怎么看出真实的悔改取决于之前的罪。有时候悔改是黑白分明的,比如一个人抛弃了他的妻子。对他来说,悔改就是回到她的身边,简单明了。但是有时候悔改并不意味着完全地胜过了罪,而是进入了一场与罪的争战中,尤其对于上瘾的人而言。

显然,关于真实悔改的问题是一个难题,需要智慧来面对。提醒必须和怜悯平衡。有时候我们确认悔改得通过所结的果子来看,但是不需要许多次(林后2:5-8)。当教会决定恢复一位从罪中悔改的人成为会员,回到圣餐桌前的时候,不应该谈论所谓的试验期或二等公民。相反,教会应该公开地宣告罪被赦免(约20:23),确认悔改之人的蒙恩(林后2:8),同时欢庆(路15:24)。

为何教会需要执行纪律?

当一个教会要开始执行教会纪律的时候,他常常会发现自己所需面对的是现实生活的境况:情况极其复杂,圣经里没有案例分析能够帮助我们分析复杂的环境。何时需要正式的教会纪律?流程需要执行多久?犯罪的一方是否真实悔改了?等等问题不总是那么清晰明了。

作为会众和领袖,在面对着一系列复杂难题的时候,必须记得教会被设立乃是为了基督的名与荣耀,别无更高的目的。基本上,教会纪律是关于基督的名声,当有人没有行出基督样式时,教会是否能够持续确认其身份。罪和罪所在的环境变化多端,但是有一个问题永远需要教会首先考虑:“这个罪人的罪以及我们对他的回应如何反映出基督圣洁的爱?”

毕竟,关心基督的名声其实是为了非基督徒的缘故。当教会未能执行教会纪律时,他们就开始和世界相像。他们好像盐失了味,不如被人践踏(太5:13)。对于在黑暗中的世界来说,他们不再是见证了。

同时,关心基督的名声也是关心教会其他的成员。基督徒应该希望更像耶稣,而教会纪律让基督圣洁的形象保持清晰。每当纪律被正式执行,成员们就被提醒要更加关心他们自己的生活。公理会的雅各总结得很好[2]:“纪律的好处很明显。它纠正退缩者,辨别伪善者,让教会有一种健康的敬畏情绪,为将来的守望和祷告增加动力,纪律证实人性软弱的事实及其造成的结果,不仅如此,纪律也公开见证教会是如何反对不义的。”

最后,关心基督的名声是关心罪中之人。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保罗知道把这人逐出教会是出于爱心,也是最好的行动,为的是“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为何教会要执行纪律?为了个人的好处,为了非基督徒的好处,为了教会的好处,为了荣耀基督[3]。记住这些基本的目标会帮助教会和长老们克服一个个艰难的事件,认识到神的智慧和爱终将得胜——哪怕我们的智慧和爱是那么的少。

注释

  1. John Angell James, Church Fellowship or The Church Member’s Guide, excerpted from volume XI of the 10th edition of the Works of John Angell James, 53.
  2. James, Christian Fellowship, 53.
  3. See Mark Dever, 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 (Crossway, 2004), 174-78.


翻译:何之是。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A Church Discipline Primer.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4-12-05
期刊
教会纪律
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