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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堂点教会先例,似曾相识?

根据《多堂点教会沿革》(The Multi-Site Church Revolution)提供的定义,多堂点教会是“一个在多个地点聚会的教会”。这里的“一个”是指拥有“共同的愿景、预算、带领和理事会。”此外,注意到许多教会开展堂点外的事工(如一个救济处),多堂点教会的定义更进一步明确:第一句中提到的聚会并不是为了事工,而是为了敬拜。因此,一个多堂点教会是“在多个地点发展‘敬拜’社区的教会”。1本文的任务是思量历史上可能存在的此类教会的先例。

开篇我就要讲,当代的多堂点教会与教会历史中一些会众间的关系模式是有一些类似的东西,但在我看来,其中并无完全相同的先例。实际上,多堂点运动多依赖于现代化的通讯、交通便利和科技。

早期主教制是一个先例吗?

任何强调体系联结的教会论,其看重教会的合一,又将地方教会视作一个教会的多个部分而不是本身多个教会,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切实的多堂点教会的先例。例如,有人可能会说,在早期教会中主教角色的发展,类似于一个典型的多堂点教会的组织结构图中“带领牧师”,也可能会说,长老们(随后变成“神父”)有些像当代的“分堂牧师”。2,彼得·图恩(Peter Toon)用下面这段话描述二世纪末教会组织结构的共同模式:“主教既是群羊的牧师和教师,又是长老团/会议的主席。”3

然而,早期教会果真是多堂点的吗?也许在某个时期,较小的教会并不将自己看作一起形成了安提阿教会或耶路撒冷教会又或哥林多教会。但教会的成长过程产生出“在多地的一间教会”的一个细分观念。伯纳德·普尔萨克(Bernard Prusak)如是描述这个过程:

三世纪在某些城里,基督教团体成长如此之大,使得他们不得不分开。可能也就不再只有一次由主教同长老、执事和全体会众共祝的圣餐礼。取而代之的是长老们开始代表主教主持分会……在一座城中的ekklesia(教会)既已不再是一个具体的围绕主教的聚会,一些仪式也就被创制出来,用来保留一种在其中成为一个仍与主教团结又在其治下的合一团体的象征性体验。4

许多的教会可能被描述为治理上或组织上如一,团结在主教之下又与其联合,但他们不再在一起崇拜,并且成长的过程可被更准确地描述为造出多个教会。彼得·图恩这样描述此过程:“当城市教会(有他们唯一的主教和多位长老)在附近城镇建立布道所,长老们便去到更小的教会作为牧师服侍,因此在主教们治下开始有多个教会,而长老成为单个教会的牧师”。5这个体系中,许多教会之上有一位领袖,但他领导的是多个教会,而不是具有多个堂点的一个教会。似乎这些教会不大可能具有共同的预算或管理团队,然而他们更多的是在与主教联合的角度看维持了合一。如上所说,这种分散的会众所渴望的多堂点教会合一,似乎依赖现代通讯、运输和科技。

循道宗巡回牧师是多堂点先例吗?

在主教制范围内另外一个可能的先例是循道宗巡回牧师,他为多个会众团体提供教牧带领服事。一个多堂点教会牧师宣称“从马背上的传道人到卫星广播的变革仅仅是一个从巡回牧师到闭路电视牧师的切换!” 6

其中的问题出自教会定义的模糊不清。一方面,在循道宗体制内,一些会众团体可被认作“教会”。主教被定义为那些“在一次个别年度大会上负责教会工作和监督的人”,而教会被定义为“一个个别地理区域”。另一方面,单个牧师监督的巡回路线,被定义为“两家或更多家地方教会”7而不是两个或多个会众团体。似乎这些分会教会不可能具有共同的愿景、预算和理事会这些多堂点教会特征,他们也不可能认为自己是一个在多地的教会。

长老会体制是多堂点先例吗?

类似的“教会”含义的模糊或多样性,也使得很难将传统长老派体制下运作的教会看成一个真正的多堂点教会先例。改革宗神学家埃德蒙·克鲁尼(Edmund Clowney)相信“教会”一词可被用来描述地方和超地方教会,而且“教会的表述可以不止一个层次;在更小或更大的团契中,又或像在耶路撒冷的聚集一样(使15)代表整个教会” 8。 长老会体制可以被清晰地描述为具有代表性和联结性,其支持者将公理会对独立和地方自治的强调视作违背圣经9。 然而,不同地方的长老会会众团体并非由同一个理事会治理;相反地,“个别基督教教会是由灵性上得到资质认可的长老/监督委员会治理的”10像区会、总会以及多个会众之上的大会所施行的多级治理职能并不足以将这些会众说成是由一个共同理事会治理,也不能用多堂点教会合一的方式描述为在多个地方的一个教会。

在公理会中有多堂点教会的先例吗?

在公理会教会中,他们的传统强调地方自治,我们很难从中找到多堂点教会的先例,但是其中却有一些事件值得注意。

地方会众是一个更大规模会众的一部分,这个想法可能取自浸信会生活中社团早期发展背后的某个明显表述。在1644年伦敦信条中的声明谨慎地权衡了对地方和超地方教会的确认:

虽然具体的会众是几个可以区分开来的独立团体,每一处的会众本身都是一个坚固而又紧密的团体;但是他们全都应该遵守一个共同的准则,并且以一切适当的方式在教会所有需要的事务上互相磋商,彼此帮助,因为他们作为一个身体的不同肢体,在他们唯一的头基督以下有着共同的信仰。11

被辨识为一个身体的肢体,并非基督徒个体而是地方教会。这对在17世纪英国浸信会生命中以多种方式表述的一种自愿、会众的联结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神学依据。12

在那个年代,休·温布尔(Hugh Wamble)说“一个地方教会有零散的教区并且由多个会众团体组成是正常的,”更多是出于保护或者便利,而不是出于任何神学原则,而且更多是发生在乡村而不是城市中13。温布尔补充说,零散的会众团体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教会,因此这个例子也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多堂点教会的先例。他还说,这些零散会众团体的关系在那个时代,相比随后的时代里每个会众团体建立起自己的是聚会场所时要更加紧密。

他也提到,这样的关系的解除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当会众开始关注建立自己的聚会场所时,“负债和超支使彼此间的关怀以及传道兴趣都被僵化”。此外,既然教会有了区别,每家都有自己的本地化服事,从前“与兄弟教会的紧密纽带对于正式的联会主义变得有限。教会的墙变成对外团契的障碍。”14

虽然那些17世纪的英国浸信会并没有提供任何类型的清楚的多堂点教会先例,但也许他们对与其他会众不仅是纯粹正式的联合的渴望,以及避免昂贵的建造计划的想法,同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一个可行的模型是多堂点教会的先例?

今年11月,我听说一间多堂点教会似乎避免了曾困扰过我的关于多堂点教会的大部分因素15。这间教会,是位于肯塔基州路易斯维尔的高景(Highview)浸信会,这是一间在六个地方聚会的教会。六个分堂中都有一位牧师教导群羊,但只有一位主任牧师,一个单独的执事团体,一个共同的预算。然而,整个教会每个季度会聚在一个地方处理教会事务,其中包括洗礼、圣餐、以及会众事务的管理(接受新成员,成员纪律,正式问题的投票)。

我问描述这间教会的人,六个会众团体为什么不简单点去掉季度聚会而成为独立的教会。他的回答是六位牧师不希望独立及随之产生的隔离。他们享受成为一个更大身体的一部分,并且作为一个身体分担彼此的喜悦和忧伤。

没有完美的先例

寻找与其他会众的联结的确看上去有些许的历史先例存在于17世纪的英国浸信会,但大部分多堂点教会走在一条少有历史支持的道路上。

可能某些早期教会接近于这样的模式,但是教会成长造就的不是多堂点教会,而是多个教会。在长老会的圈子里,地方教会与区会、总会和一个大会连接,但并非由一个理事会治理所有的教会,他们也没有共同的预算,许多情况下,他们没有共同的愿景。最后,对与其他会众亲密的渴求,以及在比地方教会更大的层次上彰显基督身体的合一的渴求,是值得赞扬的,而且在英国浸信会历史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总之,尽管多堂点教会中合一的想法和实践看上去与通讯、交通和科技的现代化发展紧密相连,但历史已然选择了多个教会而不是多堂点教会。

 注释:

  1. Geoff Surratt, Greg Ligon, and Warren Bird, The Multi-Site Church Revolution: Being One Church in Many Location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6), 18, 28. 原文中斜体。
  2. 同上,在书中137页建议的有组织的教会
  3. Peter Toon, “Episcopalianism,” in Who Runs the Church? 4 Views on Church Government, gen. ed. Steven Cowa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4), 25. 长老团可能被看作与多堂点教会定义中提到的共同带领和理事会同等。
  4. Bernard Prusak, The Church Unfinished: Ecclesiology Through the Centuries (New York: Paulist Press, 2004), 155.
  5. 图恩(Toon),25页。
  6. 同注释1,第91页。
  7. 定义选自联合卫理公会术语词汇表,见档案和历史总委员会网站,联合卫理公会,http://www.gcah.org/site,访问日期 1/27/2009。强调是作者加的。
  8. Edmund Clowney, The Church, Contours of Christian Theology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111-112.(中译本参考,埃德蒙克鲁尼,《教会:基督教神学纲要》,改革宗翻译社)
  9. 罗伊泰勒(Roy Taylor)在《治理教会的是谁?》(Who Runs the Church? )一书第75页关于“长老会”的章节中指出,“长老会的管理制度是代表制和具有连接性”。 罗伯特·雷蒙德(Robert Reymond)在《教会治理展望:教会体制的物种观点》(Perspectives on Church Government: Five Views of Church Polity, 110)一书的“长老会带领的教会”章节尖锐地批评了诸如教会自制的观点,问道:“圣经中在何处授权了这种在地方基督教会会众的独立性?”
  10. 雷蒙德,第95页。
  11. 1644年《伦敦信仰宣言》,XLVII,见威廉兰普金《浸信会信条》(William Lumpkin)(Valley Forge: Judson Press, 1959),168-69页。保留了原文拼写。
  12. 例子出自休温布尔“基督徒团契的理念和实践:17世纪英国浸信会中的联结和跨宗派因素”(美南浸信会神学院,道学硕士论文,Louisville, KY, 1955)。
  13. 同上,252页。
  14. 同上,273页。
  15. 这间教会描绘来自格雷格埃里森的“为多堂点教会作神学辩护”中,请见此处链接


译:王清彦。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 Have We Ever Seen This Before? Multi-Site Precedents.

作者: John Hammett
2015-03-28
教会
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