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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团契生活》第五课:治理—神赐的权柄促进合一治理

原文标题与链接:class 5:Governance

翻译:刘立君

I.引言

欢迎/祷告

我首先想问大家:教会里面的决定是谁做的。如果你是国会山浸信会的会员,在会员大会上你可能会觉得常常是长老们在做决定、带领教会。若是这样的话,那会众们在教会决策当中的角色又是什么呢?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思考的主题:教会治理。不知道你们中是否有人在过去一周曾因为担心教会治理而夜不能寐。老实说,大多数基督徒并不关注教会治理的话题。它有点像汽车发动机里面的活塞。我们都知道它很重要,但我们平常根本不理会它。而当它出问题了, 我们绝对会意识到。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核心课程里专门用这一课来思考教会治理:它是让教会坚持忠实于神所托付的使命 、并长期运行的关键一环。我们越了解教会治理,就能更好地调整我们作为教会会员的生活,从而更加促进会众们彼此合一。

我们先给教会治理下个定义:教会治理就是教会做决策的体系,是权威的所在。拿一个问题举例:我们的信仰宣言应该写什么? 我们如何决定这个问题取决于我们的治理体系。教会治理可以很好地促进教会合一,也可能极大地破坏它。如果你联想到家庭里到底谁有权威做决定时,你就明白这个概念多么重要了: 当小孩子们想要拿冰淇淋当晚餐或到凌晨1点钟还不睡觉时,他们需要被提醒,这个家里是父母说了算,不是他们!同样,我们需要知道在教会里谁掌握权柄。

教会治理很重要,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上帝在圣经里写到它。所以当我们遵照祂的旨意而行就会荣耀祂。 符合圣经原则的权柄能够保护并促进教会的合一。

说到这,让我简要概述一下我们今天的课程。我们会先看看圣经中所讲的教会的两个主要的领导职能,即长老和执事。然后,我们会思考作为最终的决策权力的会众的角色。当我们讨论这些问题时,我们要特别注重在合一上: 如何根据圣经来组织教会进而促进合一,及我们每一个人在组织内如何生活从而可以最大地活出教会的爱和见证。

II.合乎圣经的教会职分

让我们先看看圣经中描述的教会的职分: 长老和执事。我不会去花大量的时间描述这些职分,因为我们很多人熟悉它们,并且在会员大会上我们也会介绍。今天上午我们着重讲这些权威的结构对我们教会的合一有哪些益处。

A. 长老

我们先看长老。长老这个词(希腊文presbuteros)和监督或主教(Episkopous)及牧师(Poinmenas)[1]可替换使用。(参使徒行传20:17-37)

长老负有教会属灵监督的职责。所以,在使徒行传20:28,保罗告诉以弗所的长老们,“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上帝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

我们在使徒行传第六章读到,长老应该特别专注以祈祷传道为事。他们还担负教会的主要管理职能。提摩太前书 5:17讲到,“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另参见彼得前书 5:2-5)。

基于以上背景,我下面从四个方面阐述按圣经原则设立长老可以促进和保护在教会的合一:

首先,长老治会的模式把权柄授予最有资格的人来行使。长老是根据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及提多书1:6-9(提前5:17,希伯来书13:17)所列的资格甄选的[2]。他们被托付于主要讲道和教导的工作,以及重要的决策权。就像你可能不会把自己的身体医疗托付给没有医学博士文凭的人,教会也要保证把最重要的职责赋予那些遵照圣经标准历练品格、忠心服事的人。 由于我们对长老资格有共同的标准,这会促进教会的合一。

其次,长老治会的模式把会员属灵健康的专门责任,放在那些在神面前需要对此负责的人面前。希伯来书13:17讲到长老“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帐的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有敬虔的长老,他们将带领我们首先要敬畏神,而不是害怕人。上帝认为他们应该遵守以弗所书 4:12-13所说的,即牧师们的工作是为教会成全圣徒,各尽其职,以致我们在真道上同归于一。

第三,长老治会促进合一的第三个方面是因为上帝要求信徒要“依从”他们的领袖,并且“要顺服”-希伯来书 13:17。当我们共同顺服同样的权威时,它能促进合一。为什么呢? 想想这种状况: 顺服使我们更多谦虚和更少任性;更多恭敬和更少挑衅。就像在家里,或在我们自己与神的关系上,谦卑地认识正当的权威会给我们带来益处。就像希伯来书 13:17 说,"要顺服,使他们交的时候有快乐,不致忧愁;若忧愁就与你们无益了。”

现在很多人 — — 尤其是在我这一代 — — 对任何的权威都觉得不爽 — — 更不用提在教会里的。权威可能会被滥用, 也可能会被邪恶地误导。但是神设立了权柄,尊重、信任权柄对教会是有益处的。同时, 也对每个会员个人也有益处,因为学会信任权威有助于我们属灵生命。在教会里,长老的权柄为了会众的益处而使用,会众从神建立的教会受惠。

作为会员,我们被要求要顺服;长老们则被要求要正确地行使权力。所以,在彼得前书第5章里,彼得针对长老们说:“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2-3 节)。长老使用他们的权力时应明白,教会不是属于他们,乃是属于基督。他们应该有奴仆样的心态,基督般的谦虚。

最后第四点,圣经原则下的长老治会是依靠长老团队,而不是单个长老,来承担带领教会的重任,这也会促进教会的合一。在使徒行传14:23,我们读到:

保罗和巴拿巴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又禁食祷告,就把他们交托所信的主。

(另参:使徒行传14:23; 16:4; 20:17; 21:18; 提多书1:15;雅各书5:14; 腓立比书1:1)

还有许多其他经文都用复数来表示长老的职位。由多位长老共同治理教会为什么能促进合一呢? 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多位长老共同做的决策比单个长老做的决定更能获得整个会众的支持。想想箴言15:22 — —"不先商议,所谋无效;谋士众多,所谋乃成。"。有多位长老治会意味着长老们必须彼此谦卑,并且他们的谦卑当为整个教会的楷模。另外,有多位长老也提升会员对教会决策过程的信心,同时让牧师解脱因教会决策而备受批评的境地。

另外,多位长老的设置让教会领袖更好地了解会众。很明显,多个长老比单个牧师更能了解照顾到会众中各种不同的需要。会员们会觉得更融入教会,更容易接近教会的领袖。

难道这意味着一位长者可以为你决定该购买什么颜色的汽车吗? 不是的。长老们在解释上帝的话语及把神的话应用在具体实践上,有领导教会会众的权柄。他们根据圣经的原则与真理提供属神的智慧。所以成员应服从他们。在几个星期后,我们有课专门讨论如何处理与长老的决定冲突的情况。但通常情况下,我们要服从他们。

第二,制定战略,以使长老们的工作有快乐而不至忧愁。我们从希伯来书 13:17知道,这对我们是有益的。所以,我们要尽量给长老们鼓励,为他们祈祷。我们在别人面前谈论长老的方式及在会员大会上与长老互动的方式,都会影响别人-特别是新基督徒-对长老的印象。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要问长老问题或要求他们解释他们的意思— —而是当我们在问的时候,要对长老做最好的假设,且是抱着帮助别人熟悉适应长老的带领方式为目的。

第三,考量未来有潜力成为长老人的资格。虽然我们应该尊重长老们对未来新长老人选的推荐,我们也应该努力去了解未来的长老人选。如果你连人都根本不认识,那就寻求机会在提名与投票间隙(一般两个月)去跟他谈话、问些问题。事实上,我们教会宪章规定若对长老人选投反对票的话,必须提前跟长老明确表明反对意见。原因很简单: 如果你对该人选带领会众的能力如此担心以致要投反对票,这可能也是成为长老们撤销该提名的一个好理由。

 B. 执事

圣经中所设的第二个职分是执事。新约中,希腊词diakonos可以译为执事或仆人。执事主要关注教会中一些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如行政,维护,以及关怀会员的实际需要。参见使徒行传6:1-6.

提摩太前书3:8-12讲到了执事的资格。其跟对长老的要求很类似,但有两点清楚的不同。执事可以由姐妹担当[3];另外,执事不一定必须能够教导。见提摩太前书3章。

那么,正确地理解圣经中关于长老与执事的关系,如何帮助教会合一呢?在使徒行传第六章,我们看到长老与执事角色区别的根源。在6章1节写到,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

所以,在使徒的建议下,教会指派了执事来管理饭食,在寡妇中分配得更公平(2-5节)。在此,我们可以看到执事从三方面促进教会的合一。

首先, 执事关怀教会里每一个会员。 他们在使徒行转六章里寡妇中做的工是很重要的,因为对希利用尼寡妇实际需要上的忽略,带来了属灵上的不合一。一个群体的基督徒开始同另一群基督徒发怨言,特别危险的是他们是两个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可能是这一点引起了使徒的注意。在关照了所有的寡妇后,执事们缓和了局面,保守了合一。

其次,在使徒行传,执事们使得使徒们能够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第六章2-4节写到:

十二使徒叫众门徒来,对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

今天,执事在支持长老们的事工上仍担任相同的角色。我们的长老能够在他们的会议上花1到2个小时祷告,就是因为教会里许多事工已经由执事们在协调了。这是关于合一的生动的画面: 执事们谦卑地服事,长老们在教导和带领,每一个都按神所定的角色而行。

最后第三,执事通过让全体会众都参与教会事工来创造合一。执事们协调志愿同工参与教会各项所需的事工,比如为年长者提供便车,或为主日早晨安排茶点等。这样做,一方面避免教会大量事情落在少数几个人的肩上;同时可以让每个会员都有机会享受服事他人的喜乐。

那我们了解了执事这一职分后,对我们日常的教会生活应该有什么影响呢? 我想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应该运用这些知识到执事的选拔上。如果执事是来制造合一的,那我们要选的人一定是团结人的,而不是分裂人的。他们不应该琢磨着保护自己的领地、热衷游说别人听他们的“好主意”。他们不应该是与长老竞争的“下议院”。相反,他们代表会众来服事专门的需要,为整个肢体服务。

第二,作为会员,我们应该积极志愿参与各项事工来支持执事的工作。我们这样做,就是通过鼓励执事、服务肢体、帮助平均分配教会事务来促进教会的合一。我们将在第11周专门展开学习教会里的服事。

III.   会众治会

到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圣经中所设的教会职分。但到底教会治理应该如何?即谁应当在教会决策中最后拍板呢?

通读圣经后我们看到其实是会众们拥有对三个特别重大的教会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这三大事务是:纪律惩戒,成员资格,及教义。  因此,圣经支持会众治会的治理结构(即会众是“最高上诉法院”)。

首先,我们从马太福音18章(15-17节)知道会众对纪律惩戒有最终决定权。当一个会员得罪另一个会员,且有别人在场讲明仍然拒绝不听时,耶稣在马太福音18:17说“就告诉教会”。

类似地,在哥林多前书第五章,我们看到只有会众才有权柄惩戒会员。保罗在哥前5 :4说,“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 (你们)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 另外,在哥林多后书第二章(6-8节),保罗力劝哥林多教会重新接纳一个曾被逐出教会后来又明显悔改的人。这里我们看到会众在会员事务上也拥有最后决定权。

最后是关于教义。在加拉太书1:8,保罗对教会的基督徒们,而不仅对牧师,说,“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在新约很多其它地方我们看到,当有错误的教导时,应当担责的是整个教会,而不是教会的领袖。见提摩太后书4:3-4.所以,是教会最终承担纯正福音教义的责任。

那我们的问题是:会众的这个权柄能帮助我们会众们合一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第一,这个权柄让会员们在本地教会里更好地执行管家的职分。这里包含着一份责任-我们到时候是要向耶稣交账的。如果教会的健康最终只是领袖的责任,那会员们就事不关己了。若责任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应当关注教会的健康-以致能彼此关怀,互相关爱、尽我们的努力来追求合一。

这个权柄也会让会众保护福音的纯正(这是基督徒们能合一在一起的根本),从而促进合一。会众就会形成保护教会的一道防线,防止错误的教导,或对不真诚悔改的会员施以纪律惩戒。你可以想一想健身房里站在做仰卧推举健身者旁边的巡场教练。如果推举太重有可能对健身人造成危险时,教练会行使权力,中断练习。会众的角色跟巡场教练相似,他们肩负守护福音确保其完整的重任。这种安排是合理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些教会领袖个人更容易犯错误。而由了解福音且被圣灵充满、重生得救的信徒们组成的全体会众,不太容易共同走入歧途。

现在我们要探讨今天最后一个主题:长老带领与会员治会之间的平衡。我们已经在圣经上看到长老在教会中的领袖地位(且希伯来书13章讲明会员要依从那些引导他们的,且要顺服(另见提前5:17));另外,我们也在圣经中看到会众被赋予一些教会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首先,如何处理教会生活中除了纪律、教义、成员资格及个人纷争之外的事务呢?比如是否给教会局部做修缮,或者是否为海外工人提供资助?这些应该交由会众最终决定吗?新约里没有提供答案。各教会针对诸如牧职、预算、布道等事是否交由会众最终决定可以自由裁量谨慎处理。例如在国会山浸信会的教会宪章中,年度预算、长老执事甄选、牧师招募等都要通过会员大会投票通过。

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如何一方面遵守圣经的教导顺服教会领袖,同时会员还要如健身房巡场教练般行使会员保守福音纯正的职责呢?

一个有用的方式是具体看事情到底有多严重、并且事情是否清楚。

比如,假定这件事是关于是否圣经全部是神所默示的道,还是只是部分有神的默示。这个事情即严重也清楚—整部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是关乎教义的问题。若长老的教导有误,会众就不要听从。这是会众站出来保守上帝话语纯正规模的时候。

另一个方面,如果事情是关于会众是否要批准长老推荐的新会员入会呢? 听起来也是个大问题,但大部分情况下会众对这个事情并不那么清楚-让全体900多人了解这个人的见证不太可行。对这种问题,会众信任长老的判断是很重要的。在很多情况下,长老们已经做了专门的工作如面试考察潜在的新会员。会员确实需要会众的批准,但我们尽量把它当成决定后的通知。若我们对长老的推荐有顾虑,我们应该让长老们知道。但一般情况下,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当信任长老。

那么,我们作为会员,如何通过参与教会的决策流程从而贡献到教会的合一呢? 我建议有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要严肃地担当守护教会免受错误教导的职责。我喜欢使徒行传17:11描述的庇哩亚人的做法—“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如果你觉得教会讲台上的信息教义有错误,你有责任继续深究—亲自和长老谈,看看牧师或长老在这点上到底所相信的是什么—若长老们偏离了我们的信仰宣言,会众必须要介入。

其次,我们应该严肃看待我们作为会员的特权及责任,包括投票的权利。我们应该参加两月一次的会员大会,及参加相关的投票。这也从另一方面促进肢体的合一。当与其他会众对诸如批准预算,选新长老等重要事务一起投票同意时,我们也在表达我们与长老及其他会众们意见的一致。

IV. 结论

当我们回顾教会里面的权柄时,我们不要忘记是因为基督把它交托给我们,我们才有这些权柄。祂为我们的罪而死,为我们的义而复活。我们当效仿祂谦卑的榜样,为了神的荣耀来治理祂的教会。

[1]  尽管自公元二世纪就有教会对监管多家教会的个人使用主教(Bishop)一词,但这个词在新约中并没出现。Although some churches since the second century A.D., have used the word Bishop to refer to a single individual with authority over several churches, this was a later development of the term and is not found in the New Testament.

[2]  圣经明确只有男人才能做长老。在提摩太前书2:11-14, 我们知道女人不许讲道,也不许辖管男人。另见哥林多前书14:34-36;11:2-16.无论保罗所讲的不和宜的具体权柄是哪个,这里明确提到了女人讲道。

[3] 提摩太前书 3:11, 罗马书 16:1.

作者: Jamie Dunlop
2015-10-06
期刊
健康教会
门训
二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