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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须加入教会还有别的依据吗?

第一,自我确认。会员身份是教会确认一个人信仰真实性的方式(太16:19,18:18)。教会看一个人的生命,听他们讲述对福音的认识和信主的经历,然后说:“在我们看来,你像是个基督徒,加入我们吧,我们相互看顾彼此的生命。”所以,虽然教会中的会员身份并不能保证一个人就是基督徒,但却能使信徒确知自己信仰的真实性。

第二,普世传道。 我们一同向社区和世界传福音的果效,远胜过我们各自为政。不仅如此,当我们与其他基督徒一同承诺彼此相爱、互相鼓励劝诫,这是向世界展示了一幅活生生的福音画面。

第三,曝露假福音。当教会成员支持和委身教会的教导时,他们是共同表示说:“这是真理!世人啊,要注意!”当他们作为整体这样做的时候,就能将那些对真福音的败坏和模仿曝露出来。

第四,建造教会。我们加入地方教会,是让牧师和其他会众知道,我们计划定期参加聚会,忠心奉献,为教会祷告,有机会时就服侍教会。我们允许其他信徒在这些方面对我们有更大的期望,我们也在这些方面对他们负责。所以,加入教会的目的是建立教会(弗4:11-16)。成为一名委身的会众,你可以比那些游离在外、自治的、仅是参加聚会的人,更好地建造教会。而且,这对你自己的灵魂也很有帮助。

第五,荣耀上帝。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我们通过彼此相爱向世界见证神的样子,委身、坚忍、负责任的爱比挑剔的、“我只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的“爱”更能体现神的爱。作为同一教会的成员彼此委身,我们彰显出神爱的荣耀——委身、坚持、改变生命的爱。当我们一同活出这分爱的时候,我们给上帝带来荣耀。

部分内容节选自Mark Dever《健康教会九标志》英文版151-159页。

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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