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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教会成员会想,他们是否应该把传福音的事交给“专业人士”去做。毕竟,传福音不是一种属灵恩赐吗?
在这篇文章中,我为牧师们提供了一个快速指南,让他们知道如何回答这些问题。
每个基督徒都必须传福音吗?圣经的答案是“是的”。但我遇到过一些人,他们认为答案是“不是的”,他们的理由主要是以下两点。
大使命只给了使徒,因此不适用于今天的我们。
首先,有些人认为大使命只给了使徒,因此不适用于今天的我们。虽然从上下文来看,大使命(太 28:8-20)确实是给使徒的,但它并不只是给使徒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 ,这意味着需要传递的当然也包括使人作门徒的命令。卡森(D.A. Carson)指出,大使命并没有记录耶稣对使徒们说:“......教导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除了使人作门徒这条诫命。别让他们的脏手碰这条诫命,因为它只属于你们,我亲爱的使徒们。”[1]
耶稣吩咐了使徒们什么?除了很多别的事情以外,祂还命令他们向整个受造界传讲福音。因此,耶稣给使徒们的这一命令也适用于今天的每一位基督徒。此外,我们是否应该将耶稣的应许“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只局限在使徒身上,还是也适用于今天的我们呢?它当然适用于今天的我们!
因为只有一些人有“传福音的恩赐”,所以不是每个人都有义务去传福音。
第二,有些人声称,既然只有一些人有“传福音的恩赐”,那么就不是每个人都有义务作见证。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无法对“传福音的恩赐”这一话题进行全面的讨论,但还是有必要谈几点看法。
首先,圣经中列出的常见属灵恩赐中并没有“传福音的恩赐”这样的记载;相反,《以弗所书》4:11 中提到了传福音的职分。有些人(包括我自己)质疑“传福音”是否应被视为一种独特的属灵恩赐,就像奉献、服事等一样。
此外,即使传福音是一种属灵恩赐,它也是对所有信徒的命令,就像奉献、服事等一样。没有“传福音的恩赐”并不能成为基督徒逃避与他人分享基督这个呼召的借口。
圣经是否规定每个信徒都应该传福音?我认为“是的”,理由如下。
传福音的命令给了所有基督的跟随者
首先,作见证的命令是给所有基督跟随者的。例如,《使徒行传》1:8 节写道:“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这节经文是复活的主给祂所有跟随者的命令。正如约翰·斯托得(John Stott)所言,“我们不能限制见证的命令,就像我们不能限制圣灵的应许一样。”[2]
在写给哥林多信徒的信中,保罗坚持认为(林后 5:18-20):
一切都是出于神,他借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做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
并非只有使徒才有劝人和好的事工和基督使者的角色——所有基督徒都有!《马太福音》5:14-16、《彼得前书》3:15、《腓立比书》2:14-16、《歌罗西书》4:5-6 和《彼得前书》2:9。[3]
其次,请看初期教会中“普通信徒”的榜样。当我们跟随早期教会的故事发展时,很明显使徒们寻求向他人传福音并对他人进行门徒训练。但我们也看到普通信徒也在分享福音。
在司提反被用石头打死之后,我们在《使徒行传》 8:1 中读到,“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马利亚各处。”这些普通信徒做了什么呢?《使徒行传》8:4 告诉我们:“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euangelizomenoi)。”他们与他人分享福音。
著名历史学家肯尼思·斯科特·拉图雷特(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对福音传播的看法是:
基督教传播的主要推动者似乎不是那些以基督教为职业或主要工作的人,而是那些以某种纯粹世俗的方式谋生并以这种自然的方式向他们遇到的人讲述自己信仰的男男女女。[4]
第三,考虑一下福音赋予我们的管家责任。耶稣提醒我们:“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 12:48)我们所得到的最大礼物莫过于福音,我们所承担的最大责任莫过于与他人分享这一好消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14 中很好地表达了这一点:“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
《以弗所书》第 4 章中的“各尽其职”
最后,请看保罗在《以弗所书》第 4 章中所说的“各尽其职”。在这一章中,保罗指出了教会中的不同职分(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他宣称,神把这些带领的“恩赐”赐给教会的部分原因是为了让他们“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 4:12)我们当然应该把传福音包括在“各尽其职”中。
《以弗所书》第 4 章为牧师们提出了一个挑战:我们是否训练我们的人去传福音?我们是否为他们树立了个人传福音的榜样?有些人想要逃避传福音的想法,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意味着他们必须令人讨厌和出风头。分享福音有许多方法。唯一固定的方法就是分享福音的定义:告诉他人耶稣基督的福音。
牧师们,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对我们的人说:“你们蒙召要在言行上为基督作见证。”作为领袖,让我们不仅用言语劝勉其他基督徒,也要以身作则。[5] 让我们对福音充满信心,“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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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A. Carson, "Ongoing Imperative for World Mission," in The Great Commission: Evangelicals and the History of World Missions, edited by Martin I. Klauber and Scott M. Manetsch (Broadman & Holman, 2008), 179.
[2] John R.W. Stott, Our Guilty Silence (Inter-Varsity Press, 1967), 58.
[3] 虽然《彼得前书》 3:15 的上下文是所谓的“被动传福音”(回答非基督徒提出的问题),但这一命令显然是给所有基督徒的,要求他们“预备好”在被问到时作出回答。
[4] Kenneth Scott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 (Harper & Brothers, 1937), 1:116.
[5] 在众多有助于个人传福音的资源中,我强烈推荐:Will Metzger, Tell the Truth; Mark Dever, The Gospel & Personal Evangelism(中译参见《福音信息与个人布道》,九标志中文事工); J.I. Packer, Evangelism and the Sovereignty of God(中译参见《传福音与神的主权》,改革宗翻译社);以及我写的 Invitation to Evangelism.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ust Every Christian Evangel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