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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合乎圣经的健康财务合作标志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 3:16-17)。

既然我们认为地方教会为建造基督的教会而进行财务合作是善工,就应当在圣经中寻找教会如何进行此类合作的指引。教会之间财务合作的方式与方法,并非仅由会计师和财务委员会决定。相反,在神地上的国度,财务支持如何给予和接受,是一个神学和牧养的问题。这个问题答案影响着教会向世界见证福音的纯洁性。

为此,本文识别出健康财务合作的三个标志。

丰富的圣经依据

在提出这些标志之前,值得注意的是,新约中关于教会财务合作的记载极为丰富。耶路撒冷捐献是这一丰富记载的主要原因,[1]但并非唯一原因。几乎找不到一封书信中作者没有提及、明确要求或称赞财务支持。可以说,从实际角度而言,新约的故事线正是由上帝子民的慷慨所推动。

事实上,新约作者对财务“政策”的细节描述,远多于对其他诸多问题和关切的阐述。[2]这凸显了这些问题的的重要性,以及运作方式不同的后果。

教会之间合乎圣经的健康财务合作是…

第一,基于教义。

教义在事工的每个领域都至关重要,财务合作也不例外。这就是为什么新约强调在建立事工间的财务伙伴关系之前,必须先达成教义共识。这也是为什么教会应在同意支持某项事工之前,自行审查并核实潜在合作伙伴。

例如,保罗写给罗马人的长篇书信,既是一份神学宣言,也是一份支持请求。道格拉斯·穆尔(Douglas Moo)强调了保罗的这些互补动机:“这可以解释这封信的一般神学重点,因为保罗希望向罗马人保证,他们正在资助一位正统无误的宣教士。”[3]如果有人可以坚持认为,他的简历、资历和他人对他的审查就足以让教会满意,那个人就是保罗。

然而,在请求罗马教会资助他前往西班牙的使命之前,他特意“大胆地”写道,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向这间教会证明,他与基督的教导一致,并且是一位卓越的神学家。这暗示了圣经原则:一个人获得资助以从事国度事工的资格,取决于其神学观点的正确性——而确保这一点是各间教会的责任。

此外,《约翰三书》5-8 节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概念,称赞该犹支持“为真理”的同工。若在提供财务支持时未谨慎考量教义,便有助长异端教导和违背圣经的实践之虞。鉴于财务支持使施予者与受助者的工作紧密相连,施予者便成为该工作的“同工”——即便该工作本身在破坏福音。

那么,教会应关注哪些方面?哪些教义决定了合作关系的成败?首先,教会应避免满足于神学上的最低标准或单纯的宗派认同。虽然大公教会信经和当代信仰告白可能提供有用的基准,但仅凭这些不足以判断合作关系的优劣。教会领袖在承诺支持某人或某事工之前,应评估其教义的理论与实践层面。为此,可以考虑以下问题:“他们将如何带领/牧养这间新的教会植堂?”“他们将如何处理金钱?”“他们将如何辅导受伤的羊群?”“他们是否会正确地传讲福音?”"他们的事工是否会促进合一与纯洁,还是分裂与妥协?”

第二,公开透明,直接且有目的。

在《哥林多后书》9:5 中,保罗派了几个他信任的弟兄先到哥林多,为耶路撒冷的受苦犹太基督徒筹集捐款。这些弟兄要确保哥林多人不是被迫捐献,而是受到鼓励自愿且欢喜地奉献。保罗这样做,是因为捐款过程的结构设计本身就旨在避免任何挪用资金的嫌疑。在《哥林多后书》8:20–21 中,他解释说,为了避免任何批评,不仅在主面前,也在人面前,有多个人被委派负责送交。一位圣经注释家观察到:“显然,保罗的本能是,没有什么能比对他在财务管理上的正直产生怀疑更有效地破坏他的事工。因此,一切都必须‘光明正大’。”[4]

同样,在《哥林多前书》16:1-4 中,保罗指示教会为耶路撒冷的圣徒预备奉献,并通过可信的人送去:“我到了那里,我会派你们用信推荐的人,带着你们的礼物送到耶路撒冷。如果我觉得有必要我也去,他们会陪我一起去。”这确保了奉献是个人、可问责且可核查的。

保罗在此处的谦卑与智慧,与大型教派和非营利组织中普遍的财务实践形成鲜明对比。主流观点常认为,好的捐赠者应“不附加任何条件”。虽然我们应认识到捐赠中存在“等价交换”和自我吹捧的危险(参见徒 5:1–11),但保罗并不希望他的“捐赠者”在捐赠后与捐赠品割裂。恰恰相反:对保罗而言,理想的捐赠者希望看到自己的资金用于预定目的,并采取措施确保这一点得以实现。

当捐赠资金在到达预定用途前多次易手时,公开透明便难以实现。新约中绝大多数财务支持案例都是直接的,即捐赠者与受赠者之间没有中间人。这使得大多数国度资金属于更稳固的“款待”类别,而非“筹款”。尽管通常有人负责递送礼物,但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递送者都是差派教会的成员。

递送者并非决定礼物用途的人。相反,他们作为受委托的信使,是教会影响力的延伸。他们直接对接受赠者的需求,带着教会资源有目的地传递。当赠予无法直接进行,且赠予者与受赠者之间几乎没有个人联系(如小亚细亚和欧洲部分教会参与耶路撒冷捐赠时的情况),资金收集、传递和使用过程的透明度对于维护信任和问责至关重要。

缺乏透明支持,财务贡献容易被滥用甚至挪用。除上述风险外,在所有间接支持案例中,因资源使用情况的不可知性,属灵益处会被削弱。

第三,依赖于可信度。

这一特征是前一特征的推论,属于从一般到个别的论证。若教会应该在初期谨慎核实受助对象的神学观点与实践,那么在整个财务合作过程中应该继续进行此类核查。

持续的财务支持不应盲目给予,也不应仅仅因为教会过去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个人和组织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使命偏离是一个真实的威胁,走向异端和世俗化也是如此。此外,随着信徒对个人和组织真实性质的认识加深,即使在最初尽最大努力进行审查,对他们的最初看法也可能被证明是错误的。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6:17-18 中对司提反、福徒拿都和亚该古的称赞,正是这一原则的体现。这些人在事奉保罗的过程中证明了他们的可靠性和忠诚,保罗敦促哥林多人继续认可并支持他们。“他们叫我和你们的心都快活。这样的人,你们务要敬重。”同样,在《腓立比书》2:29-30 中,保罗“推荐”以巴弗提给教会:“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因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他们持续的可靠性使保罗的推荐成为必要。这种“尊敬”和“认可”很可能包括经济上的支持,部分原因在于一世纪旅行的高昂成本(参见雅 2:14–17)。

他们需要从一个他们亲自认识的可信来源获得对所支持事工忠心的持续确认。教会对这些人的信任足以差遣他们去支持保罗。然而,教会最初对他们的信任只能在这些仆人继续保持忠心前提下延续。因此,保罗认为有必要向教会提供一份“更新”的推荐。他们完成受差遣任务的忠心,正是他们作为领袖和忠心仆人继续具备资格的根基。

我们不应将这些经文,以及类似的经文,视为单纯的个人补充。当系列讲道或注释涉及这些经文时,往往对细节和释经的探讨变得肤浅。然而,圣经的全部都是有益的,使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圣灵感动保罗写下了这些推荐,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这为我们如何支持牧师、传教士和事工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基督认可的范例。

结论

财务合作风险很高。当教义、透明度或问责制在财务合作中受到妥协时,这不仅是管理不善,更是消弱了福音见证。在公众对机构的信任脆弱的时代——尤其是对教会的信任——我们对圣经管家职责的委身对于我们福音见证的目的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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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关此主题的精彩论述,请参阅达伦·格雷厄姆(Daryn Graham)所著《耶路撒冷捐赠的起源》(The Genesis of the Jerusalem Donation),发表于《Themelios》第 45 卷第 1 期,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themelios/article/the-genesis-of-the-jerusalem-donation/(访问日期:2024 年 10 月 27 日)

[2]令人惊叹的是,我们对使徒们如何实践慷慨、如何鼓励教会实践慷慨以及这些实践的神学背景的了解,远多于我们对他们如何准备讲道、培训长老或制定植堂策略的了解。

[3] 道格拉斯·穆尔(Douglas Moo),《罗马书注释》(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6)。中译参考:《罗马书》,美国麦种传道会。

4 . Paul Barnett,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7), Kindle Location 424.

[4] 保罗·巴内特(Paul Barnett),《哥林多后书注释》(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密歇根州大急流城:Eerdmans,1997 年)。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Three Biblical Marks of Healthy Financial Cooperation.

作者: Joshua Shirey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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