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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年前,约翰·达格说:“如果惩戒离开了教会,基督就随之而去。”那时,浸信会和大部分其他福音派教会对教会惩戒的执行都十分严格。此后五十年间,大多数福音派教会放弃了这种做法。在西方福音派教会中,到现在至少已经有三代人都忽视了教会惩戒。不过,在此期间,主在属灵和物质上祝福了许多这样的教会。那么,达格说的对吗?
无疑我们觉得达格应该是对的。忽视教会惩戒就是不顺服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18:15-17,主命令教会施行惩戒,新约中其他多处经文也这样说。不过,尽管我们这些教会放弃了惩戒,基督却显然并没有放弃福音派教会。这个事实提醒我们,在教会不顺服基督的命令与属灵枯萎及被基督抛弃之间,并没有简单的关联关系。我们的主乃是按照他的智慧所定的时间和方式审判我们不顺服的行为。
使神推迟审判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我们的教会在福音事奉的主要领域还是忠心的。然而,希望广传福音的雄心却已经成为我们在惩戒问题上顺服基督的障碍。许多牧师和教会成员恐怕惩戒那些肆意妄为的成员会对推动福音传播不利。惩戒会导致那些“不错”的家庭在恼羞成怒之下离开教会,也会招致非信徒的嘲笑和厌恶,因为他们认为惩戒是一种野蛮行径,有违常识和同情心。我们的教会出于恐惧忽视了惩戒,生怕这会损伤基督的事业。
尽管出发点不错,但不顺服就是不顺服,而我们需要为此交账。主对那些不顺服的教会显出巨大的怜悯和耐心并不构成他们不顺服的借口。我们是在滥用主的怜悯,并不畏惧他的审判。
然而,忽视教会惩戒,在其他一些根本性方面危害了教会。不施行教会惩戒,会动摇教会的根基。
不施行惩戒,危害了教会的重生性质。教会忽略惩戒,就是容忍成员中存在有罪的行为,从而使教会成为未重生者悠游的会所。
不施行惩戒,也危害了教会的圣洁,因为如此就使信徒在与罪争战的过程中疲弱。耶稣设立惩戒,是作为对付罪的一种福音性救济措施,如果没有惩戒,就会影响我们的成圣。对我们因罪生出的病症施以教会惩戒,可以使基督徒在与撒旦、世界和肉体持续一生之久的争战中变得刚强。
不施行惩戒的教会,也进一步削弱了自己的灵性、热心以及对救主的忠心。惩戒教导教会要在一个苦涩、令人不悦、与周遭文化相冲突的领域中顺服主。在施行惩戒的过程中,我们将自己交付与基督的属灵之法,哪怕理性、同情心和礼节似乎都告诉我们不要顺服。这样,基督徒就学会更多信靠基督的智慧,而不是这世界的智慧。无论有什么令人不舒服的后果,他们都学会要顺服基督。
如果我们忽视惩戒,就是在培养自己不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不要敬畏神、不要为基督的缘故甘愿受苦、不要反抗这个世界。教会对此熟视无睹、忽视惩戒到一定的程度,就会丧失自己对福音的委身。
这就是为什么达格说,一旦惩戒离开了教会,基督也随之而去。不过,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一旦教会放弃了惩戒,也就放弃了基督。教会并不想要放弃基督,她们也不会完全放弃基督。可是,一旦忽视惩戒,她们就开始使自己与耶稣渐行渐远。
另外,放弃惩戒背后所蕴含的思维,就好像面酵一样,会在更大范围上削弱教会对基督的委身,以及背起十字架跟随他的能力。她们会越来越迎合这个世界。基督放弃这样的教会,无非是个时间问题。
在新约中,主审判了那些容忍人冒犯神律法的教会。哥林多教会容忍成员以有罪的方式守主餐,以及他们中的不道德、分裂、分党和亵渎的行为。因此,神就使其中一些人患病、死亡(林前11:30)。希腊原文和上下文都表明,他们的错误可能不是未能识别基督的同在、“分辨那身体”,而是不施行惩戒、“审判那身体”(林前11:29)。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哥林多教会容忍犯罪行为与神对他们的审判之间都有直接的联系。
耶稣斥责那些不遵守祂的命令、忠心施行惩戒的教会。他责备別迦摩和推雅推喇教会,因为他们忽视教会惩戒(启2:14-15,20)。別迦摩教会容忍持有“巴兰的教训”的人,还有那些持有“尼哥拉一党人的教训”的人。推雅推喇教会则容忍了一个假女先知。他命令他们悔改,而这只有通过教会惩戒的方式。我们不知道他们怎样悔改这些忽视惩戒的罪。不过,我们确实知道的是,耶稣以离弃她们的方式最终审判了这些教会。
如果我们的教会拒绝悔改,容忍会众中存在未悔改的罪,我们就难逃审判。因此,让我们不要再滥用主的怜悯。我们来仔细思想主在启示录3:1-3对撒狄教会的斥责对我们这些教会的意义: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要衰微的;因我见你的行为,在我神面前,没有一样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遵守,并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临到你那里,如同贼一样。我几时临到,你也决不能知道。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会知道达格是对的。
翻译:徐震宇。原文标题与链接:Was Dagg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