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要回答:我们是因信称义(在神面前被算为义),且唯独借着信;但使人称义的信心,从来不是单独存在的。
- 唯独因信称义……:我们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律法(罗 3:28)。神之所以算我们为义,是因为祂把基督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腓 3:9;罗 5:17)。这一切都是借着信心成就的,完全不在乎我们所行的任何善行(罗 4:4–5)。
- ……但使人称义的信心,从来不是单独存在的:凡真正信靠基督的人,都是因着圣灵赐下新生命,才得以相信(约 3:1–8)。他们得着了一颗新心,爱神,并以遵行神的律法为喜乐(结 36:26–27;耶 31:33;罗 7:22)。因此,他们的生命会越来越多地结出善行的果子,并且在性情上不断更像神的圣洁(彼后 1:8;弗 2:10;林后 3:18)。
- 需要牢记的两点:因此,当圣经说神在末日要“照各人的行为”审判众人时(罗 2:6),有两点是必须牢记的。
- 第一,凡信靠基督的人,在神面前都已被算为义,完全脱离神的忿怒(罗 4:4–8,5:9–11;帖前 1:10)
- 第二,凡信靠基督的人,必然活出以义行为为特征的生命(弗 2:10)。因此,当神“照我们的行为”审判我们时,并不是把我们放在公义的天平上,衡量我们的行为是否达到了祂完全的圣洁标准(那是永远达不到的!);而是宣告一个义的判决——这个判决完全是基于基督的义,却也与我们生命中所显出的义相一致。在末日,我们的行为将显明我们的信心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太 7:21–23)。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at Is the Place of Good Works in Sal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