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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感觉那么好、那么好,爱怎么可能是错误?”
这是猫王(Elvis Presley)所唱的一首由Ben Weisman填词的一首歌曲中的歌词,但这句话也常常被和非基督徒谈恋爱的基督徒们用来为自己辩护。
如果一个基督徒想和非基督徒发展浪漫关系,他/她通常会说:
“我曾经认为,圣经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但我后来查考了《哥林多后书》第 6 章的上下文,发现这节经文根本不是在讲婚姻,而是讲教会里的基督徒要与非基督徒有分别。我又试着去找其他经文依据,但一节也找不到。我问弟兄姐妹们,他们也说不出哪节经文明确反对信徒与非信徒谈恋爱。所以我想,在这件事上我是自由的。”
“再说了,对方确实对福音感兴趣,认为我的信仰很有吸引力,完全不会要我改变。我觉得,和其他基督徒相比,我更能帮助他/她认识主。”
对单身基督徒来说,有一些试探是明显的,比如陷溺在色情诱惑中。弟兄姐妹面对这些试探时,要么把罪隐藏起来,要么认罪并经历一个长期、痛苦的悔改过程。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怀疑自己是否犯罪了。
但和非基督徒谈恋爱的试探与此不同。大家不会隐藏这件事,反而努力使它正当化——先说服自己,再说服其他基督徒。他们先认可这件事,然后再找圣经依据,试图证明它是对的。
已经有许多文章,对面临这种试探的弟兄姐妹们提出建议。比如,完整的婚姻生活包括两人的事业、居住地、家庭财政、养育孩子等等。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为不同的目标而活,这一切会变得非常复杂。这些文章还会建议我们仔细查验自己的动机,看是否真心信靠神并奉献于祂。
在这篇文章里,我就不提供类似的建议了,而是简要查考圣经对爱情和婚姻的观点。我们会看见:拒绝与不信主的人结合,是一个顺服神的决定。这不是依据某几条脱离语境的经文,而是建立在仔细查考全本圣经的基础之上。
在《创世记》1 章 26-28 节,神设立婚姻,让男女互相配搭,按祂的法则管理全地。我们如果不是按照神的法则管理这地,就是按照各种偶像的法则。
很现实地说,这与你结婚后所做的每一个决定息息相关。你怎样做出这些决定呢?你会:
❶ 按神所喜悦的做?
❷ 按自己所喜悦的做?
❸ 按别人所喜悦的做?
对基督徒来说,1 胜过 2 和 3。对非基督徒来说,只有 2 和 3。
《创世记》第二章将这点说得更明白。2 章 15-17 节说,神将亚当安置在伊甸园,让他修理看守,即承担起先知/祭司/君王的责任。这工作在神权能的命令之下:顺服神的话,是祝福和生命;违背神的话,则是咒诅和死亡。
这章余下的部分,表明亚当无法独自回应先知/祭司/君王的呼召。他需要一位合适的帮助者,因此夏娃受造来帮助他,好使两人能一同顺服神的话、回应祂的呼召、荣耀祂的名。
夫妻俩是一个团契。“那人独居不好”,不是因为亚当寂寞,而是因为他独自不足以承担使命,哪怕是在犯罪堕落之前。神创造男人时,没有让他独自就能回应神呼召、活出神形象,而是让男女一同实现这个目的。今天,单身的弟兄姐妹也可以做到,只要是在教会中、在基督的爱里,这是真正完满的“婚姻”。
总而言之,基督里的婚姻,是一个福音的团契。与一个非基督徒结婚,必定无法建立这样的团契。
《创世记》第 3 章向我们展现:罪如何把婚姻弄得一团糟。亚当夏娃曾经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如今却把自己隐藏起来。
在随后的诅咒中,神宣布:堕落后的婚姻是两个罪恶心灵的争战。“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3:16)这意味着所有的婚姻都是艰难的。
但基督徒的婚姻,对夫妻俩是一个机会,让各自罪恶的心灵顺服神美善的灵。与一个非基督徒结婚,你会失去这个得祝福的机会。对方完全没兴趣顺服基督,也不会要求你顺服主。
在《创世记》剩下的部分,我们看到作者怎样努力强调:神的子民应当与信主的人结婚。
在 24 章,我们看见亚伯拉罕差遣老仆人,跨越漫长的距离——伴随着神对祷告的奇妙应允——确保他的儿子以撒与信神的女子结婚。
在 27:46-28:9,我们看见儿子所娶的迦南女子,让利百加和以撒感到极其厌烦。这不是种族歧视,是信仰上的原因。
在征服迦南时,神给以色列人严格的禁令:
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地将你们灭绝。(申 7:3-4)
这禁令在《约书亚记》23:12 再次出现。作者完全不期待迦南人会因为结婚而归向神。
与不信神的人结婚,还导致君王们的堕落:包括明智的所罗门王(王上 11),以及反面典型亚哈(王上 16-19)。
在《以斯拉记》9-10 章,神的子民悔改的显著标记,就是终止异族通婚。
与此同时,如果一位外邦人已经归向神,那么与他/她结婚是不被禁止的。事实上,这婚姻有很积极的意义(如西坡拉、喇合、路得)。
所有这些圣经证据,让我们明白:“我会继续跟随耶稣,哪怕和一个不信主的人结合”是一个多么骄傲的想法。这高估了我们自己,也是滥用神的恩典。
从积极的角度看,《箴言》31 章呼吁年轻男子娶一位“才德的妇人”。在 30 节,这篇诗歌的高潮部分,作者指出她所有美德的根源:“艳丽是虚假的,美容是虚浮的;惟敬畏耶和华的妇女必得称赞。”
在寻找伴侣时,是什么最吸引你呢:艳丽、美容,还是对神的敬畏?在一位不信神的人身上,你不会看见第三样。
路得和波阿斯的婚姻,是最美好的信徒婚姻之一:丈夫供应并保护她;妻子信任他,并在神里面有主动性。这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位女子来投靠神的翅膀下,遇见一位属神的男子的爱。
在新约圣经中,有一系列经文显明旧约的禁令仍然有效: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 7:39)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 6:14)
第二节经文虽然不是明确指婚姻,但指出信徒不要与非信徒保持不圣洁的关系。有什么关系,比夫妻关系更紧密呢?信徒与非信徒结婚,必然形成紧密的关系,因此必然会让信徒落入这节经文所警告的试探中。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林前 9:5)
这节经文暗示:娶一位不信主的妻子,会让弟兄无法参与事工。无论你曾经多么渴望服侍教会,那么这会成为你的阻碍。
对要求新约证据的弟兄姐妹来说,这些经文就是证据。与此同时,我们找不到任何一节经文,暗示旧约的这条禁令对新约信徒取消了。
关于婚姻,新约有一个更加清晰的启示:婚姻象征着基督对教会的爱。婚姻的意义,在于表明福音的奥秘(弗 5:21-33;启 21:9-27)。除此以外,它还象征天父与基督的关系(林前 11:3)。
与一位不信神的人结婚,就像两位画家在同一张画布上,画两张不同的画。你试图画出基督与教会,对方却会画出完全不同的事物。
这又像两个人同时唱完全不同的歌。你希望这首歌是关于耶稣的,对方却说:"这是关于你和我。"你们终究无法达成和谐。
当然,一位信徒和一位非信徒结婚,无论婚后经历怎样的艰难、痛苦、不和谐,最终却一定会荣耀神。但这不是婚姻最初被设计的样子,也不是一位基督徒在深思熟虑后会做出的选择。
基督徒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呢?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 章 3 节告诉我们:“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我们活着,是为了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里认识神,并且透过对祂的认识而爱祂、荣耀祂、敬拜祂、跟从祂。和一个不寻求永生的人相比,真正属神的教会关系,能让你更好地认识神。
最后,如果你真的很想向对方传福音,请向他/她介绍一位同性的基督徒。对方如果真的对福音感兴趣,会很高兴听他们分享信息,像听你分享一样。神会透过对方信或不信,来向你显明是否可以追求这个人。
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Can Christians Marry Non-Christians?: A Biblical Th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