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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动议我们不要经常投票!

我在福音派教会中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教会越小,投票越频繁。大多数巨型福音派教会似乎并不经常进行会众投票。他们每年召开一次或两三次成员大会(如果还开的话),通常是为了处理一些大事,比如购买土地、通过数百万美元的预算或聘用主任牧师之类的。仅此而已。会众决定的事情并不多。许多大型教会甚至不需要会众投票通过新成员加入,也不需要会众投票表决纪律问题。这些事情都由教会的带领团队来处理。

小教会则大相径庭。在小教会里,一般来说所有事情都要靠投票表决。例如,我们的教会曾经规定,任何超过 150 美元的开支都必须得到会众的批准!更糟糕的是,成员可以在“事务会议”上为任何事提出动议,而会众必须对此进行审议和投票。这包括了把窗帘拉开、关上,让儿童主日学负责人买副新拼图,让她收回上周买的那个等等。“我动议我们用 Welch 葡萄汁,而不是 Kroger 牌的,它看起来有点像褐色。”“我动议我们修改这个动议,改成 Juicy-Juice 果汁,而不是 Welch,因为价格不同。”“我不同意。Juicy -Juice 也是棕色的。”就这样没完没了。

在那段光辉岁月之后的几年,我们教会已经转变为由长老带领的会众治理模式,我们不得不思考教会应该如何让长老来带领这个问题。教会应该对什么样的事情进行投票?所有事情?还是什么事情都不投票?长老和其他教会领袖应该能够在不需会众投票的情况下做出哪些决定?我会主张说(这是我目前的观点,也就是说——我可能会被说服;但这就是博客的目的,是用来讨论的,对吗?讨论。)会众应该投票决定的事情其实只有五件,其中三件我认为是圣经明确指示的,另外两件主要是出于谨慎考量。它们是:

第一,成员加入和纪律。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会众作为一个整体应该决定谁是其团契的一部分,谁不是。这一点在圣经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中体现得的最为清楚。在《马太福音》第 18 章和《哥林多前书》第 5 章中,教会作为一个整体来决定是否将某人从会众中除去。(请注意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2:6 中使用的“众人”一词,这里英文的意思是“大多数”——译注。)因此,会众应该投票决定谁可以加入教会与我们团契相交。

第二,领导权。在新约圣经中,我没有看到关于教会投票选举长老的任何明确规定——无论是命令还是范例。但很明显,在《使徒行传》第 6 章中,他们确实选出了自己的执事,或至少以某种方式“从他们中间选出”了自己的执事。 从这一点,以及犯错的长老要受公开责备的事实(提前 5:20)来看,我认为会众作为一个整体应该选出自己的领袖。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投票选出自己的长老和执事。

第三,教义。在《加拉太书》第 1 章中,保罗要求全体会众对他们所接受教导的内容负责。如果错误的教导在教会中扎根,那是全体会众的错。此外,教会作为一个整体要斥责假福音和教导假福音的教师。因此,我认为会众应该就通过或更改信仰告白进行投票。

【第四,预算。】对我来说,这一点不如其他几条清楚,但我仍然认为教会就其预算进行投票是明智的。这一方面是出于法律原因,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开支计划上让教会共同“作主”似乎是件好事。事实上,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对教会的支出计划进行“投票”——通过参与或者不参与奉献,所以公开投票似乎是件好事。此外,圣经中也许有这样的先例——即使不是正式的先例——马其顿人“恳求” 保罗让他们把钱捐给耶路撒冷贫穷的圣徒。(罗 15:26;林后 8:3-4)。

【第五,制度。】这也是一个关于谨慎的问题。虽然根据圣经,耶稣基督的教会显然有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则,而且你在新约中也没有看到教会就章程进行投票,但让教会正式同意其运作的规则似乎是一个好主意。这意味着要就自己的章程和/或细则投票。对我们教会来说,这意味着投票通过一个章程,该章程相当严格地(尽管不是完全)将会众的投票限制在这五个方面。换句话说,会众投票决定将大量的决策责任交给带领者,只将圣经明确规定或暗示交由教会处理的事情才留给自己处理——出于谨慎的原因,还有其他一些事情。

这一切的结果是,现在我们的成员大会是非常令人鼓舞的时刻。在成员大会上会众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必须行使权力,知道自己把哪些权力交给了他人,就自己负责投票的重要事项进行投票,听取长老会成员报告他们所做出的决策,我们不会被“新事务”下“琐碎”的小动议、讨论和投票所困扰。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众已经了解到,大多数在成员大会由成员临时提出的动议实际上都会被裁定为不符合程序。这是因为大多数动议——除非它们属于上述类别,否则最终都归属于会众要在“微观管理”上做决策,而这个决策已经在其章程和职务选举中授权给了他人,通常是长老或某个执事。因此,举例来说,如果一位成员在成员大会上提出动议教会应该购买新的麦克风,那么会议主持人很可能会裁定该动议不符合程序,并温和地解释教会已经将决定此类事务的权力交给了音控执事,因此会众现在不能插手这样的微观管理。(虽然音控执事可能的确应该详细查看一下麦克风!)。如果有人提出禁止音控执事购买新麦克风,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是不符合程序的,因为这样的决定权已经下放给了这位执事,会众不应该在下放权力之后再进行微观管理。

当然,在紧急情况下总会有安全阀。例如,长老们可以立即撤换不守规矩的音控执事。此外,如果需要,教会本身也可以单方面立即撤换长老和/或执事(这就是上文的第二点),还可以修改章程(第五点)。但所有这些当然都是紧急行动,教会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会使用。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I Move We Don't Vote So Much!

作者: Greg Gilbert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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