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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一间会众制教会修改章程

教会成员对教会章程的看法各不相同。我们的一位成员告诉我,她的圣经里夹了一份教会章程。我猜想,许多成员甚至忘记了章程的存在,尽管他们在加入教会时不得不阅读一遍章程。还有一些成员仔细阅读章程,以便事无巨细地监督成员大会的进行。也许他们已经遗忘章程很久了,但当有争议的问题发生的时候,他们的注意力就被吸引到了章程上。

作为教会领袖,我们认识到教会章程的价值。它阐明了我们的集体信仰和实践。因此,只有会众才有权批准和修改章程,所以他们应该在意章程的正确和条理清晰。

在过去的十年中,我所在的教会对章程进行了两次修改。第一次修改时,我是一个全职牧师;第二次修改时,我是一个带职长老。第一次修改是从执事带领到长老带领的重大转变;第二次修改涉及教会的一些重要实践(如投票、成员资格、纪律、对社会问题的表述等)。

作为带领者,我们在这两次修改中有些地方做得好,有些地方做得不好。我认为第二次我们做得更好。修改章程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会众制教会中引导会众作出这些变化会有更多的困难。当长老们详尽地研究了文件并一致通过了修改建议后,这个过程才刚刚开始。接着,他们必须向会众介绍这些修改,向他们展示这些修改的重要性,并带领他们在日常教会生活中实施这些修改意见。

以下是给长老带领、正在修改章程的会众制教会的八条建议。这不是一份权威指南,但我希望它能够带来帮助。

第一,在长老中任命一位带领者。

几年来,我们一直作为长老在讨论章程。然后,我们分成小组对某些部分进行评估。这些步骤带来了一些想法,但我们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直到我们同意任命一位长老来带领长老会的这一议程。这位长老不是决策者,但他应该提出日程安排、分配任务、推进长老们的讨论并促使议程向前推进。

我们的做法是不让长老会主席或主任牧师担任这个职责。以后也让这位长老向会众传达这些修改建议,因为他最熟悉其中的过程和理由。

第二,写下说明文件。

在长老们就修改建议达成一致后,创建一份附加的说明文件,描述讨论的情况、备选建议以及建议的理由。这份文件是长老们的内部文件。创建历史记录将有助于现在的决策和未来的沟通。

在我们教会中,长老会的组成很少每年都相同。附加注释的文件可以帮助新任长老赶上进度。需要一份附加注释的文件也应该会建立我们的预期,即修改章程不是一个快速的过程。

第三,在提案中争取一致,在具体细节处争取绝大多数。

每位长老都有权参与制定章程修正案,因此出现分歧在所难免。章程代表了我们的集体承诺,每个人都可能以不同的方式阐述任何观点。

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分歧,带领者可以指派各方负责拟定具体的措辞。然后再将这些提案提交长老会投票表决。长老们不应对措辞分歧上的投票结果感到沮丧。我们的目标是在措辞上获得绝大多数,从而能够合一地推荐整个提案。

对于如此重要的问题,会众很可能会询问长老们提出建议的力度或合一程度。尽管我倾向于避免透露长老会投票的细节,但能够说明长老们正在向会众一致推荐这项议案,还是很有帮助的。

第四,考虑修改的阶段。

对我们教会中的一些成员来说,接受要对章程作出任何修改这件事本身就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在他们心目中,教会章程一旦发生改变,通常接着教会就会被世俗同化。为了引导成员克服这种想法,减少对必要修改的拦阻,我们考虑了三种不同的修改:(1)文字和语法修改,(2)实践和程序修改,(3)教义修改。

我承认这些区分似乎有些刻意为之,但它却有助于引导会众。在第二次修订中,我们合并了前两个类别。我们目前正在考虑是否需要对第三类中的任何内容进行修订。这种方法追求的是合一,因为大多数成员都会倾向于仅仅对排版上的改动投“赞成”票。

第五,考虑在会众投票之前先与执事讨论。

章程中列出的一些做法和程序可能主要是由执事在执行的。尽早听取他们的意见可能会很有价值。这样的讨论也能让长老们了解那些没有参加长老会会议之人可能会如何理解提案。此外,这也是对执事的尊重,因为他们是值得信赖的教会成员,他们的想法尤其值得重视。

第六,在向会众提出修改建议之前,征求法律顾问和外部顾问的意见。

每个作家都知道,另一双眼睛会看到自己遗漏的东西。在长老们的讨论中,大家对一些术语和概念有共同的理解,而这些术语和概念对其他人来说可能并不那么清楚。请记住,会众并不了解之前的对话。

由于章程也是一份法律文件,因此听取基督徒律师的意见会很有帮助,他可以确保章程的语言既体现了文件的盟约性,又体现了文件的法律性。在撰写“道德与社会问题”附录中的一些措辞时,我们咨询了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领域的一些基督徒专家,以确保我们的措辞准确并且与当前的对话一致。

听取其他教会牧师的意见也很有帮助。这可以让你们与你们的会众分享志同道合教会的典型做法,这些做法是和智慧有关的问题,而不是圣经的规定(例如,什么是成员大会的法定人数)。当有人提出质疑时,长老们可以这样回答:“基督徒法律顾问建议.......”或“我们地区志同道合教会的普遍做法是......”

第七,介绍,然后与会众讨论。

在第一次阐述具体的修改意见时,我们先向会众提交了一份草案,没有相关的问答环节。这给了长老们一个不会被打断的机会,传达修改意见的同时表达修改意见背后的牧者心肠和本意。我们还为没有到场的人录制了这次交流。

在随后的聚会中,我们安排了问答时间。在这些互动之后,长老们再次开会,修改了提案。这可能不是必要的步骤,但就我们的情况而言,我们需要澄清一些措辞。这也让会众能够确认最终提案。

第八,在合一中实施改变。

在一间教会投票通过了长老带领的架构之后,一位受薪长老谈到那些投反对票的人,他说:“现在我们有机会证明是他们错了。”虽然我很欣赏这种往前看的心境,但这种说法没有达到真正属灵领袖的标准。我们的目标不是证明我们是对的,而是在符合圣经的架构中发挥牧养的功能。

在做出修改之后,要追求合一。与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进行更多的对话;他们值得我们这样做。如果我们留下的是一个四分五裂的教会,那么修改章程就没有什么益处了。

带领会众经历变动需要真诚的爱、敬虔的品格和全面的领导技能。如果慎重而智慧地进行,它可以成为增进合一和明确使命的催化剂。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Leading a Congregational Church Through Constitutional Change.

作者: Trent Rogers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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