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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由于种种原因,你发现自己所牧养的教会虽然有成员制,但是名不副实。然而现在你已经基于圣经有了一个确信,就是要认真对待教会成员制。根据《哥林多后书》6:14-7:1,你认为教会必须努力确保自己不与非基督徒同负一轭。你现在想牧养整个教会,使这些“成员”更好地明白对彼此的责任,而这责任来自圣经。
你能做些什么来恢复教会中有意义的成员制度呢?下面是一个 12 步恢复计划的建议,供牧师重获有意义的教会成员制。
第一,讲道时一定要传讲福音。一定要清楚地说明神是怎样的神、人出了什么问题、罪人最后的结局如何、神在基督里的供应、祂的代死和身体的复活。清楚地呼吁听众做出悔改和信靠的决定。甚至在解释悔改是什么样子时,你也可以明确指出,没有委身于爱上帝百姓的人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已经委身于爱上帝。用这种带去挑战的方式反复定义作基督徒的含义,让自认为是基督徒的听众遵从保罗的劝告“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后 13:5)。
第二,制定并使用会众一致同意的《信仰告白》和《教会盟约》。这样的信仰告白最好不要像长老会的长老所认信的那么复杂,但也要比《使徒信经》内容丰富一些,这样的长度对会众最有帮助。成为成员意味着承担责任,关于教会共同信仰和共同生活方式的文件非常重要。它是合一的明确基础,是教导的工具,也是抵御世俗的篱笆,世俗的人想要抹杀这些区别,分裂教会的人则想要放大彼此的不同。
第三,在接纳一个人加入教会之前,要求其参加成员课程。在这个课程(这里是我们的一个样本)中,你需要仔细介绍教会对他们的期望,以及他们反过来对其他人可以有的期望。这是一件充满爱心的事情,是在他们签署信仰告白和教会盟约之前仔细教导他们的机会。你还可以向他们解释成员资格、基督教的一些历史、你们的宗派,甚至是你们这间教会的特点。这也是向他们介绍你们地方教会如何实际运作的好时机。
第四,在他们上完成员课程之后,对他们进行面试,然后再把他们推荐给教会成员大会。你可以用这个面试作为《信仰告白》和《教会盟约》的签署场合。过去,许多浸信会会成立由成员、执事和长老组成的委员会,甚至在全体会众面前进行这种入会面谈。我们教会的做法是,由一位长老和其他一两个人(通常是助理或实习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在这次面谈中,请他们与你分享福音,并向你详细介绍他们自己的信主经历以及此后的门训和成长情况。借此机会,你可以向他们重申教会对他们的期望,即出席主日聚会、成员大会和祷告会(在我们教会如此)。还要提醒他们有义务认识其他成员、与其他成员建立关系,并允许别人认识他们,为其他成员祷告,并在财务上奉献支持教会事工。
第五,停止为儿童施洗,也停止接纳儿童成为教会成员。几十年前,一位西南浸信会神学院前牧师和传道学教授注意到洗礼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他是这样说的:“很多家长会说,他还太年轻不能为自己挑选衣服,他还太年轻无法选择以后要从事的职业,他还太年轻无法参与教会服事,他还太年轻无法在教会的事务上明智地投票,他还太年轻、没有任何社会机构会让他负法律责任……但是,这些家长却有一种倾向,认为他有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就他与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做出具有一生约束力的、永久性的决定。如果我们不认为孩子有能力在小事上做出决定,我们又如何证明对他们在这个年龄能做出更大决定有信心呢?问题不在于 5 岁或 10 岁的孩子能否得救或认信基督,问题在于会众是否能分辨。美南浸信会有着大量挂名基督徒和重新受洗的人,他们似乎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否定回答。我们无法完全区分孩子对上帝的爱和信靠,以及他们对成人,尤其是父母的爱和信靠。随着时间推移,当年轻人感受到世界、肉体和魔鬼的引诱,仍然跟随基督时,他们的生命轮廓就会逐渐清晰起来。全世界的浸信会基督徒都知道这一点,美国的浸信会信徒也曾知道这一点。我们可以再次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第六,认识到加入教会是会众的决定。《哥林多后书》2:6 清楚地暗示了这一点。无论是以最直接的方式(会众投票),还是以较不直接的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公布名单并征求反馈意见),都应该教导会众:接纳某人加入教会是教会的共同决定,解除某人的会籍也是(除死亡之外)教会的行为。
第七,出版成员通讯录,在其中列出教会成员的姓名、照片、实际地址、电子邮件以及工作和家庭电话。定期更新,使其准确无误。教导成员定期更新他们的信息。鼓励将此通讯录作为为教会牧师和成员祷告的名单。在我们教会中,我们要求成员尽量在自己的祷告时间里每天为一页上的成员祷告。
第八,对成员进行积极的教牧关怀和监督。尽量确保每一位成员都能定期与教会中的长老或成熟的基督徒交谈。主动了解成员生活情况。午餐时间、打电话和电子邮件、书籍推荐以及教会聚会后的谈话都是显而易见的工具,牧师也可以更有计划地探访一些成员。
第九,努力在教会中建立门训文化。不要依赖小组或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要鼓励成员有意识和刻意地委身于彼此相爱。鼓励他们承担起彼此关怀的责任。利用教会资源促进人际关系,目的是让会众中的每个人都能与会众中其他人建立多种自然的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建立基督的形象。帮助他们明白自己的属灵益处需要其他教会成员来成全。
第十,让一些活动受限,仅允许教会成员参加。例如,成员大会应该有只有成员参加。这些聚会可以在周日下午/晚上或周六举行,但必须与欢迎所有人都参加的公共聚会分开。符合圣经的教会成员制要求事务性讨论既在教会范围内,又只属于教会。(《马太福音》18:17 似乎暗示了类似内容。)要确保只有教会成员才能在教会中担任职务,在各种事奉中起带头作用,担任需要获得会众知情和同意的公共角色。在我们教会,除了福音性小组外,所有其他小组都只有成员才能参加。作为会众门训计划的一部分,我们对这些小组负责,因此我们需要能够批准组长,并解决出现的任何困难。(当然,我们的成员自己也可以自由安排与来自不同教会的任何人一起学习圣经。作为同工,我们不负责培训这些带领人,也不负责安排这些小组。我们的教会生活并不依赖于此类小组。)
十一,只有在建立了有意义的成员制之后,才考虑恢复教会纪律(包括除名)。有太多牧师试图通过实行教会纪律来恢复有意义的教会成员制,但这通常会给教会生活带来震惊。我们必须首先采取措施,恢复积极的、对成员身份的正确理解和体验,然后才开始因不参加聚会、通奸等明显不悔改的罪而除名犯罪之人。
十二,最后,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上帝计划的伟大之处。在主日早上的聚会中,点名为当地其他福音派教会祷告,求神祝福他们。这样,我们可以提醒教会,神比我们教会更大。
牧师必须再次默想《希伯来书》13:17,思考我们要为那些我们已经确认会得救的人向神交账的严肃性。记住,让成员加入就是在给他们这样的保证。如果一个罪人没有悔改并与神和好的迹象,把他们的名字加在我们教会通讯录上、把他们算作我们中的一员,就不是爱他们。要提醒自己,是那位神最后决定教会成员的资格和意义。我喜欢苏格兰牧师约翰·布朗(John Brown)在一封信中引用的一段话,这封信写给他一个刚受按立要治理一间小教会的学生:“我知道你内心的虚荣,与你周围的弟兄相比,你教会人数很少,你会感到羞愧;但我以一个老牧师的经验向你保证,当你在主耶稣的审判席上向祂交账时,你会认为你的教会人数已经够多了。”
归根结底,这就是教会成员制度的含义。
编注:本文改编自狄马可在《恢复浸信会的体制》(Restoring Integrity in Baptist Churches)一书中“重建有意义的教会成员制”。
译:DeepL;校:JFX。本文改编自狄马可在《恢复浸信会的体制》(Restoring Integrity in Baptist Churches)一书中“重建有意义的教会成员制”:Twelve Steps to Regain Meaningful Member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