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是一封牧师写给会众的真实信件,当时该教会正从“长老治理制”向“长老带领的会众制”过渡。文中为会众概述了六点启示,旨在指引他们在准备行使“天国钥匙”权柄时——即按照《马太福音》16:16–19 和 18:15–20 的教导接纳和释放成员时,能有清晰的认知。
编者按: 九标志曾发表多篇文章,探讨在“长老带领”的体制背景下,会众对教会成员资格所拥有的圣经权威。本文是一位牧师在教会从“长老制”向“长老带领的会众制”过渡的过程中,试图就这一主题教导会众的尝试。本文写于会众进行首次接纳新成员和除名投票的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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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喜欢一套新钥匙呢?——无论是新车、新房还是新办公室的钥匙。接下来的主日,我们将使用一串对我们而言崭新的“钥匙”,但这把钥匙所开启的地方,却与我们的信仰一样古老。
九月,我们研读了新约中一系列经文,这些经文概述了耶稣建立祂教会的蓝图。在《马太福音》16 章中,彼得承认耶稣是“基督,永生神的儿子”(太 16:16)。耶稣回应道:
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 16:18-19)
如果确保将家门钥匙交给合适的人至关重要,那么耶稣对于祂自己国度的重视程度丝毫不少。九月的三篇讲道回答了这个问题:谁掌管钥匙? 从第一篇讲道“君王与祂的国度”中,我们得知耶稣是天上的君王,祂在那些承认祂名的教会中彰显祂的统治(太 16:13–18)。在第二周的“钥匙与钥匙持有者”中,我们了解到,守护耶稣的名是每位成员的责任(太 16:19;18:15–20)。在第三周的“共同行使钥匙权柄”中,我们通过三个案例研究,展示了使徒们如何基于基督的教导来指导教会——即他们如何应用基督关于教会成员身份的蓝图(加 1:6–9;林前 5:1–13;林后 2:5–11)。
在随后的几周里,我们回顾并共同商定对《教会章程》进行若干修订。这些修订核心在于我们在传承圣经教会(Heritage Bible Church)接纳和解除成员身份的方式。这就是“钥匙”的意义所在:教会成员制。
现在,距离我们的成员大会仅剩几天,届时我们将首次共同行使这钥匙的权柄。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时刻。
拿到一串新钥匙通常附带着一些指引与提醒。因此,让我们总结这三周学习的收获,并回答这个问题:这个主日当我们行使钥匙权柄时,将会发生什么?
以下是六个答案,旨在帮助我们一同祷告、预备并欢庆。《教会章程》中新增的一些相关补充内容以粗体标出。
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这正是我们正在做的事。我们将通过会众投票,共同对成员手册的事宜作出决定。根据我们的《教会章程》,直到大约一个月前,这些决定还一直由长老们作出。在涉及成员身份的决策上——无论是接纳新成员还是因纪律处分除名——长老们曾是最终的权柄。过去,只有当我们在周三晚上的长老会议上投票通过时,新成员才算正式加入;随后在成员大会上,我们向大家介绍这些成员,并分享他们对基督的信仰见证。
那其中包含许多美好的层面!但请注意,从章程角度而言,长老们过去甚至无需向大家告知这些新成员的姓名。这听起来确实令人心惊。即便如此,这些年来,我们的属灵本能却不断推动我们朝着“会众参与和承担责任”的方向迈进——例如,多年前增设了成员课程,后来又制订了教会成员之约,并定期举行成员大会。当我们分享新成员的见证时,我们传达了大家共同的责任,即承认那真实的基督认信。通过在公开场合向会众介绍这些成员,我们强调了你们对他们的责任,以及他们对你们的责任。
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这个主日,我们不再是向各位“报告”说,现在有几位新弟兄姊妹需要你们负责;相反,我们将基于他们可信的信仰告白,向各位“推荐”这些人加入教会成为成员。为了确保我们周日能齐聚一堂、共同确认,两周前我们已通过邮件向各位发送了这些亲爱灵魂的姓名、照片及见证。再投票之前你们有机会向我们提出任何顾虑。这种变化或许感觉微妙、甚至简单,但这正是好事。因为在你们做出最终决定之前,我们已尽可能以“共同”的方式推进。这个主日,当我们投票接纳新成员时,我们将共同行使天国钥匙这一权柄。
程序上虽然微小改变,原则上却意义重大。让我们思考一下为何如此。
还有什么比“天国的钥匙”更具权柄的呢?耶稣选择的比喻自有深意。钥匙可以开启与关闭,锁上与解锁。但耶稣真的是想赋予教会决定人去往天堂或地狱的终极权柄吗?
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有些不妥,那你的直觉是正确的。当耶稣说“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太 16:19)时,他使用了一个特殊的语法结构——其本意是“在天上早已被捆绑”(强调为笔者所加)。耶稣本可以表达得更简洁直接,但他特意这样说。
这意味着:我们是使者,职责是辨明真正的天国公民,并宣告他们“进入”(通过接纳新成员)或“离开”(必要时通过教会纪律)。当我们接纳一位成员加入教会时,我们是在宣告这位弟兄或姊妹是天国的公民。通过这一集体行动,我们立誓将他们视为弟兄姊妹,赋予他们成员身份所包含的一切权利与责任。简而言之,我们希望教会的名册能反映天上的名册。
我们并非在决定谁能进入天国,但这种宣告性的责任是我们教会福音见证的核心部分。我们想要正确地宣告。这个主日当我们行使钥匙权柄时,作为成员的我们每个人该如何做出负责任的决定?难道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对这些人拥有同样的第一手了解吗?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投票只是走过场。相反,我们的投票是基于证据的。
见证人的证词对以色列的法律体系至关重要(申 19:15)。见证人证实主张。当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这种“证实”正是提摩太持定自身信仰真实性的根基:“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提前 6:12)。这很可能指的是提摩太受洗时的场景。在耶稣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中,见证人对识别假信徒的过程也至关重要:“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太 18:16)。
这个主日,让我们基于确凿的证据,在地上宣告关于这些灵魂在天上早已确立的真理。
我们新的《教会章程》用简洁的语言阐述了一个深刻的真理:“本教会成员负有守护其福音教导的责任,并作为福音的认信者彼此守护。”这一深刻的真理具有实际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含义。
传承圣经教会一直以来都遵循这样的秩序:由成员就本教会的信仰告白——即福音的内容——作出正式决定。彼得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 16:16),而耶稣也确认这一告白是祂所要建立之教会的根基。大约十年前,长老们对我们的信仰告白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成员通过投票接受了这些修改。会众承担这一正式责任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使徒们曾要求各教会对他们所传讲和所认信的福音负责(加 1:6)。
在非正式层面,我们一直彼此看顾——这正是福音所关乎的对象。每当我们凭爱心说诚实话,在基督里彼此鼓励、劝勉时,就是在践行这一点。本主日,我们将首次共同在正式层面践行这一点:共同决定谁将与我们一同在这间教会中承载耶稣的名。这就是耶稣用“捆绑”与“释放”的比喻所指的意思——请将其理解为:接纳与除去、联结与分离、接收与释放。作为一间“长老带领的会众制”教会,这项权柄如今已正式赋予我们的成员。
耶稣的名何等宝贵!这正是祂子民宝贵程度的衡量标准,因为祂将自己的名冠于他们身上。因此,我们的成员手册何等神圣,没有比这更重大的责任了。大多数时候,接纳新成员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决定。
但有时,这也将伴随着如同痛失至亲般的哀恸(林前 5:2)。当我们通过教会纪律,行使天国的钥匙权柄来“释放”某位成员——即以惩戒作为最后一步——时,这是唯一恰当的回应。如此行,我们便是在遵行《马太福音》18:15–20 的教导,正如哥林多教会在《哥林多前书》5:1–13 中所行的一样。尽管艰难,但“释放”成员实为充满爱心的守护之举:我们不纵容其自欺,正是对那不肯悔改之人的爱(林前 5:5, 11);我们保护教会免受罪酵的侵蚀,正是彼此相爱(林前 5:6);我们不将耶稣的名与那些口里承认基督、行为却否认基督的成员混为一谈,正是爱我们的邻舍(林前 5:1)。
鉴于此事的利害关系(涉及耶稣的名)以及我们对个体成员认知的局限,我们如何才能以合一且确信的方式做到这一点?现在让我们来思考一下会众所建立的流程,以及作为教会成员的你们可以对长老们有何期待。如果我们各司其职,那么当我们聚集投票时,就不该有意外发生。
如果教会领袖不代表教会行使钥匙权柄,那么领袖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让我们花点时间来探讨。
耶稣对彼得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太 16:19)。但彼得已经去世,且无论在此经文还是其他经文中,都没有依据表明存在持有天国钥匙的“彼得后继者”(即教皇!)。那么,谁持有这钥匙呢?我在本文中给出的答案,正是我们在第二篇讲道“钥匙与守护者”中依据圣经所论证的:简而言之,教会拥有天国的钥匙。具体而言,是地方教会。
论证分为两部分。首先,在《马太福音》18 章中,耶稣使用了相同的“捆绑与释放”的比喻,来阐释地方教会在教会纪律流程中所做的工作。换言之,耶稣先对彼得说“我将天国的钥匙赐给你”,但两章之后,祂教导教会如何行使这些权柄。请阅读耶稣的指示,并留意是谁在行动: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太 18:15-19)
这个敏感的过程有其圣经规定的顺序:“当认信基督的人拒绝听从时,过程便从私下转向公开,从个人转向群体。”我们的目标是弟兄姊妹的“属灵恢复”。但若其仍不肯悔改,教会便一致决定将其视为外邦人或税吏。请注意,采取这一行动的是教会本身,此处甚至未提及长老。因此,“释放”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会众承担的责任。同样,“捆绑”或接纳成员也是如此。
会众拥有钥匙权柄的第二个论据来自新约书信。正如我们在第三篇讲道“共同行使钥匙权柄”中所探讨的,使徒们认定会众拥有权柄。正如使徒保罗要求加拉太教会全体会众对他们所信奉的福音(福音的内容)负责一样,他也要求哥林多教会全体会众承担起处理不肯悔改成员的纪律处分(福音的对象)(加 1:6;林前 5:1–13)。随后,当那位被逐出教会的弟兄回归时,保罗再次将接纳他的责任交托给教会:“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林后 2:8–10,强调为笔者所加)。即便身为使徒,保罗也没有替教会做决定,他没有写信给长老要求他们接纳,而是写信给拥有正当圣经权柄的一方:哥林多教会。
那么,领袖的角色是什么呢?
在《马太福音》18 章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中,我们并未看到对长老的提及。考虑到祭司、先知和君王在旧约神子民历史中的显赫地位,这似乎是一个明显的遗漏。诚然,教会依然有领袖,即牧养并看顾羊群的长老。但长老在教会中的角色,与以色列领袖在旧约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相同。长老并非神的话语、同在或权柄的“中介”。在新约中,长老的职责是带领神的子民,使他们履行神所赋予的“君尊祭司”和“圣洁国度”的职分。我们所有人都是祭司的国度,是基督国度在世上的使者,共同肩负着在此地见证耶稣之名的责任。
领袖的角色定位在于:作为受耶稣管辖的地方教会,我们“选立并按立长老,由他们教导(我们)耶稣基督的福音,并带领(我们)履行在基督里(我们)的职责”。根据我们在传承圣经教会通过的《教会章程》架构,我们按立符合圣经资格的长老,目的是教导会众辨明真福音与真福音的认信者。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流程,由长老们面试候选成员并向大家推荐。
这个主日,当我们推荐这些候选人接受成员资格投票时,作为长老,我们将完成你们托付给我们的这一环节。作为支持长老的教会肢体,你们无需亲自认识每位申请者。通过投票接纳新成员,即表示你们基于我们已公布的见证及与候选人共同经历的流程,认同长老的推荐。
在传承圣经教会,我们有两种方式解除成员身份。首先,必要时我们会出于教会纪律的原因将某人从成员手册中除名。经过涉及见证人、最终由全教会参与的程序后,我们一致同意将其除名,并视其为非信徒。
每当我们诵读成员之约时,我们都在重申对这一流程的认同:
“我将竭力以弟兄之爱看顾他人;谦卑地给予并接受劝诫,以免因罪的诡诈而心硬;并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来 3:13;10:24)。倘若我持续陷于罪中却未按圣经悔改,我恳求这身体寻求我的属灵复兴与洁净(太 18:15–20),并为我的属灵福祉而顺服这一程序。”
但那些因其他种种原因离开我们教会的人又当如何?我在此引用成员之约中关于教会纪律的条款,是为了将其与其他任何形式的离去加以区分。这一点至关重要:我们并非在行使“释放”权柄将他们标记为天国之外的人,而是让他们脱离本教会的成员身份,使我们不再彼此负有这种特定的约的责任。弟兄或姊妹可能因迁居到其他城市,可能因为与其他教会的基督徒结婚,或各种神所预定的审慎理由决定加入另一间教会。有时这些离去可能伴随着犯罪,但并非所有罪都需受纪律处分。因此,当成员为了加入另一间宣讲相同福音的教会而离开时,我们会满怀喜乐地将他们“释放”到其他教会。
退会不应令人意外:“若成员考虑退会,鼓励其先与长老沟通。”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应当清楚他们将去往哪间教会。章程的措辞表明这并非强制性法律,但旨在鼓励会众以确信且彼此造就的方式,顺利过渡到“安全的牧场”:“通常,成员应在加入新教会后,再退出传承圣经教会。”
我们会与申请退会的成员协调投票时间,以实现关怀的顺利“交接”。这应成为常态,因为它最能彰显我们共同承诺的盟约内容:“当我离开此地时,我将尽快加入一间教会,在那里我能够践行这约的精神以及从神话语而来的原则。” 被“托付给特定教会的关怀”是我们应当追求并尽力促成的目标。有时我们虽不了解那间教会,但愿意信任离开的成员去寻求安全的牧场。
在这些情况下投票时,你们无需纠结于是否了解细节,甚至无需就某人是否“应当”离开达成共识。眼前的问题很简单:通过这些投票,“成员们共同决定该成员是以良好声誉离会,并认同长老的判断——即无需采取教会纪律处分。” 对于那些离开本教会的人,你们所确认的长老已与离开的成员交谈,并建议你们接受他们的离开申请。简而言之,我们有了一个公开的机会齐声宣告:这位弟兄或姊妹是以合乎圣徒的身份离开我们的。这种健康的告别能坚固离去者,也能坚固留下的人。因为我们作为教会成员的关系,始于福音,也终于福音。
当我们履行这一庄严责任时,耶稣给了我们极大的鼓励:“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 18:20)耶稣希望我们知道,当我们作为会众聚集(顺便提一句,这就是祂所说的“两三个人”)来行使钥匙权柄时,祂就大有能力地与我们同在。
是的,即使我们的投票并非全票通过,祂依然同在。当保罗呼吁哥林多教会接纳一位悔改的弟兄时,他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林后 2:6,强调为笔者所加)在未来的岁月里,若因某些痛苦的管教决定而无法达成全员共识,我们不应感到惊讶。但即便如此,主耶稣仍大有能力地与我们同在(太 18:20;林前 5:4)。
当然,作为神,圣子无所不在;作为圣灵的差遣者,祂也住在每位基督徒心中。然而,当我们作为地方教会聚集敬拜祂的名(彼前 2:4–10),并通过成员制度来共同守护这名(太 18:20;林前 5:3–5)时,祂是以一种特殊且具有权柄的方式与我们同在。
这是我们既甜蜜又令人警醒的责任。
愿主赐福于这天国卑微的使馆。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at Happens When We Turn the Ke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