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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九标志,
最近逐渐开始流行的一个现象是主餐与教会这一基督的身体发生分离。我曾看到透过举行一个特别额外的主餐聚会,制造一种气氛促使人们独处和反思,以使个人的领受得着突出。主餐在小组、家庭(例如丈夫和妻子一起领主餐)和营会中举行也成为了一种新常态。这些做法使主餐与地方教会这一整体分离,这令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但我又很难对这一做法表达一个健康的和全面的回应。你会允许私下举行圣餐这类的事情吗?——来自肯塔基州的乔丹
亲爱的乔丹,
不,我不会鼓励私下举行圣餐,无论在家里、在营会、或在婚礼上,以及任何使主餐成为个人的体验而脱离地方教会整体意义的,我都反对。这些做法都把主餐放在了错误的处境中,这就好像在婚礼上对美国宣誓效忠,或者像在教会敬拜时唱“带我去跳舞”一样,都是错误的场合行为。
请看这节经文:“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6-17)Bobby Jamieson 根据保罗在17节的教导,在《公开化》(Going Public)这本书中指出,主餐是具有公共性的,也是教会整体的圣礼,在主餐中众人合而为一。主餐是耶稣为他所呼召的人设立的机制,为要他们宣告祂的死亡直到祂的再来,也要他们彼此确认共同的信仰。
还记得保罗是怎样告诉哥林多人的吗?“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为什么他说“要彼此等待”?想象配偶不在场的时候出单方的结婚誓约,或是你自己在表演一个拉拉队,或是单独签订一个生意合约并且藏起来不给人看,这些根本就不再是婚姻誓约、拉拉队和合同了。即使是为了教育的缘故私下做这些事情,它们仍然错失了本身的意义。主餐是一个家庭共同参与的盛宴。
不仅如此,这也是基督王国的公民才能参与的公民宴席。主餐是一个基督授权的圣礼,耶稣的意思是让主餐能够促成地上教会里的彼此负责。主餐从世界中分别出地上的教会,并宣告谁是教会。所以回顾旧约,你怎样知道神的百姓是谁?他们是如何被看见的?在族长时期是通过割礼;在以色列王国,是通过守安息日以及最终住在那块土地上。那么现在,你如何分别出一个没有土地的王国呢?你如何在耶稣基督没有土地之王国的公民中检查护照呢?你如何使新约中不可见的百姓可见呢?回答是:通过洗礼和主餐。洗礼就好像新约开始的“婚姻誓言”,而主餐是你“誓言重申”的标志(请参考Jamieson所著的《公开化》一书)。这就是为什么耶稣授权地方教会奉他的名,无论是两个或是三个或是三千个人聚集都要执掌天国钥匙的关键。教会共同的聚集为的是作为国度的子民彼此激励,而不只是随便什么基督徒凑在一起而已。
归根结底:今天的基督徒倾向于把圣餐当作是他们自己和耶稣之间的一种私人的神秘关系,或者至少是作为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就像在婚礼上使用主餐时他们是想表达说“我们要说我们是基督徒”。自我表达信仰是一件好事,让我们保留这一观念,但现在也让我们为它加上教会集体的概念:“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分享一个面包,”主餐是宣告许多成为一,我们应当为此赞美神。
亲爱的九标志,
你会考虑按立一个有非基督徒妻子的弟兄成为教会长老吗?我们假设这位弟兄符合所有圣经所提出的资格,但我不想因增加教会责任而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压力。这样的按立是不明智的吗?——来自俄勒冈州的查德
亲爱的查德,
首先,从正式的回应而言,我不认为圣经禁止你按立这样的人成为长老。但是从智慧的角度来讲,我想你需要非常谨慎,甚至可能需要说不,为着造成不必要的压力的缘故和其他理由。
正式地来说,圣经要求长老是有一个妻子的男人,并管理好他的家庭。这也需要他的孩子是相信和没有人告他们“放荡不服约束的”(提多书1:6),我的理解是孩子们要忠心和顺从。当然,同样的要求也应当应用在他不信主的妻子身上。她不仅不应该积极地反对侍奉或阻碍款待,你还会希望她是一个“好妻子”,并期盼他们有“好的婚姻”,正如你希望那些孩子是某种程度的“好孩子”一样——即便他们还不是基督徒。
谨慎来讲,我还是不情愿按立这样的长老,因为我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他们的婚姻应当是教会中急于结婚单身之人的榜样。我不想他们有这样的感受“嘿,和非基督徒结合的婚姻没有那么糟糕。看看长老鲍伯婚姻不是还不错吗?既然他们有个好的婚姻,为什么我不能和这个非常好的非基督徒结婚呢?“显然,他们没能成为婚姻的好榜样!所以,是的,你还要担心在他们身上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以免阻碍她去相信福音,你要谨慎考虑长老形成怎样的榜样。
最后,我可以想象一种情况下,我会同意有非基督徒妻子的男人可以成为长老,例如一个年轻男子在阿富汗穆斯林村成为基督徒,十几个别的人也接受了信仰,一些人是通过他的事奉而信的;他们想让他成为两个长老之一。但即便如此,我想你需要缓慢地推进。
亲爱的九标志,
我是一位浸信会牧师,我们宗派的做法是只接受那些因信受浸的人成为成员。我们区域有很多人是在门诺派教会成长起来的,并作为信徒接受另一种洗礼的方式(浇水或点水)。现在其中有些人参加我们的教会想成为成员,但他们的良心被为了加入教会必须“重受”浸礼的做法所困扰。
虽然我相信浸礼是合乎圣经的,我们应当只教导和实践浸礼,我认为我们应该接受这些人成为会员,而不需要他们重新受洗礼。不这样做似乎是不妥的,因为它不仅最大限度地削弱成为教会成员的重要性(其中很多人是功能性成员,参加了我们的教会多年),它也破坏了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在我看来,重洗是过分地注重了洗礼方式和太少注重了洗礼的意义。
不过,我觉得要为我的观点做一个合乎圣经的辩护很有挑战性。你有什么想法呢?——来自加拿大温尼伯的约拿单
亲爱的约拿单,
让我们先把个人的信念放下。但我会为作这一辩护提供一些术语上的解释。你要问的问题是,洗礼的方式(浸水、点水或是洒水)是洗礼本质的一部分吗?是什么使之成为真正的洗礼?如果洗礼的方式是洗礼本质的一部分,那么好吧,你必须给点水或是洒水的人施浸,即便他们信主很久也要这样做,因为他们还没有受洗。
比如说,我的教会将如何对待一个自称婴儿时“受洗”的人?我们相信受洗者应当是信徒,受洗者的信心是洗礼本质的一部分。受洗者是否相信表明洗礼是真的而非虚假的。所以我们不是给他们“重洗”,我们是说,“你从来就没有受过洗,所以我们因着顺服圣经而给你施洗。”
但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不仅仅考虑真洗礼还是假洗礼的问题,我们也区分合规的洗礼和不合规的洗礼。骨折的脚踝仍然是脚踝。所以我们认为洗礼方式不是洗礼本质的一部分,而一个人是否信而受洗才是洗礼本质的一部分,洗礼方式只是洗礼执行的细则。换句话说,我们认为点水礼是真洗礼,它只是以一个不合规的方式执行了而已,点水或者洒水不是根据圣经定规的方式施洗,圣经的定规是浸洗,这就是为什么你只能给人浸洗。按这个思路,作为教牧你可以让步、接受不合规的洗礼,因为它仍然是一个真洗礼。我有否讲明白吗?
关键是,你需要决定洗礼形式使洗礼变得“虚假”,还是只是“不规范”,更广泛地说,洗礼中什么是必不可少的?“洗礼”这个词汇的来源是Baptizo,意思“浸入水中”,但又并不只是浸泡。它也可以被翻译为“洗”。另外,有些人认为早期的信徒更多地是把洗礼理解为浇洒(见使徒遗训)。由于用法最终决定词意,所以早期教会对该词的用法允许更灵活的应用,而不是仅仅理解为浸入水中。然而,也有其他人坚持该词仅仅是浸入水中的意思(例如,J. L. Dagg所著的《教会治理手册》)。
正如我所说,这些是对话涉及的一些术语,最终我要留给你来决定,求神照他的话赐你智慧!
译:刘明建;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9—Lord’s Supper in Small Groups; Elder Disqualified by Unbelieving Wife; Immersion Necessary for Bapt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