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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教会惩戒性除名的人真的就不得救了吗?教会怎能剥夺人的救恩呢?
亲爱的九标志,
在教导教会纪律必要性的过程中,我收到最多的批评意见就是认为,如果根据《马太福音》18 章的概念执行教会纪律看一个人如同非基督徒,这好像是剥夺了他(她)的救恩,那不是和天主教一样了吗?你们会怎么回应这一批评?
一位牧师
亲爱的弟兄,
第一,就像教会不能借着给人施洗或接纳其为成员而创造一个基督徒一样,教会也不能借着除名而夺走基督已经赐下的、永恒的生命。
《彼得前书》3:21 的经文说:“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使徒行传》中关于洗礼的模式告诉我们,在洗礼之前、受洗者已经被圣灵重生、并且用信心回应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如徒 10:44-48)。洗礼是重生之人对基督顺服的回应,一个不信的人受了洗仍然是不信之人,教会并不能制造重生。
既然重生是圣灵的工作,而且基督说:“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 10:29)这就意味着,教会、甚至犯罪的基督徒自己,都不能从父神的手里把圣灵重生的羊夺去。一个真正重生的人是不会因为被除名而失去救恩的,但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他可能因为很长一段时间的极度软弱以至于无法顺服神的命令,以至于被教会“看作”不信的,但真实的悔改可以使他重新与神和好,并借着教会的重新接纳而回到神的家中、被重新确认为基督徒。
第二,但是,教会中的确有并没有真正重生的人,一个人自称为基督徒却不愿从严重的罪行中悔改,这表明他很可能其实并没有重生。
圣经有很多经文告诉我们重生者的特质,以此帮助我们判断自己有没有重生、以及帮助教会判断如何确认一个人的重生。让我们思考下面的经文:
第三,因此,正如教会拒绝给一个人施洗表明教会无法确认他的信仰,教会除名一个人的时候也同样表明撤销了先前对他的信仰所做出的确认。
前面说到,教会并不能借着施洗或接纳成员而赐给一个人救恩,而是确认了一个基督徒的确是基督徒;教会同样不能借着除名而剥夺一个人的救恩,而是撤销了先前借着洗礼或接纳成员而做出的对这个人基督徒身份的确认。这包括:
所以,当教会以惩戒的方式除名一个人的时候,是在向世界宣告说:这个人不属于我们,我们无法看他是一个基督徒,除非他真正地悔改和转向基督。
亲爱的九标志,
耶稣吩咐我们不可论断人,而教会的惩戒无疑是一种论断(judge),你们怎么回应这种挑战?
一位牧师
亲爱的弟兄,
这不是论断,而是教会需要做出的一种判断。当耶稣在《马太福音》中告诉门徒们不要“论断”人的时候,他是指着法利赛人常常用圣经没有说的事情、根据外表来做判断,例如是否遵守安息日的各种人为条例(太 12)、或是吃饭前没有洗手(太 15)等,据此评断一个人内心敬虔与否。但在讲完不要论断之后,耶稣马上又说“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太 7:6)这意味着门徒们先要“判断”谁是不配得到圣物和珍珠的“猪”和“狗”,显然这需要分辨和对人作出决定。之后在 20节,耶稣进一步说“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他要门徒“认出”谁是属于主的真先知,这也是一种判断。
在《哥林多前书》6 章,保罗告诫哥林多教会的成员们不要彼此告状告到不信之人面前去,而要教会中有人能够“审断弟兄们的事”,这也是一种教会需要做出的判断。
所以,我们要分辨(discern)和判断(judge),但不要论断(be judgmental)。
亲爱的九标志,
我遇到的对教会纪律的反对主要是批评“惩戒”这一举措缺乏爱心,认为这并不符合圣经所说的彼此相爱的原则,你们怎么看?
一位牧师
亲爱的弟兄,
恰恰相反,我们应当看此为非常有爱心的一个举措。
第一,圣经首先呼吁我们爱神,而顺服神是爱神最直接的表达。耶稣在《约翰福音》14:23-24 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既然基督和使徒都明确地吩咐教会要惩戒那些不守规矩的和犯罪的,我们就应当顺服。对神的爱应当在我们对“爱”的定义上占有最高的优先次序,如果我们明知神在圣经中这样吩咐,却不去行,那等于在对神说:“我不相信你的爱,我相信我们的爱心比神的爱更大。”这是一种骄傲、不顺服的态度,也不是在爱神。
第二,圣经呼吁我们爱教会。“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 5:25)。当教会中有明显的罪而不进行惩戒的话,就等于说我们为了所谓的“爱心”而选择不爱教会的圣洁、不捍卫完整的福音,也是在败坏教会中其他基督徒的信心和爱心,这是在用一己之私的“爱”否定对基督身体的爱。
第三,圣经呼吁我们爱灵魂。即便对这个被惩戒的人来说,“惩戒”也不是和“爱”对立的,正如“管教”不是和“爱”对立。“惩戒”是管教的最后一种方式,就好像对着一个走向深渊、不愿回头的人大声喊叫一样。所以当我们除名一个人时,并不是在“爱他”和“不再爱他”这两个选项中选择,而是在“用已经试过的较弱的方式爱他”还是用“圣经启示的最强的方式爱他”之间选择,是在“用中等音量警告他”还是“用最大的音量警告他”之间选择。所以当保罗讲到要惩戒哥林多教会那个犯罪的成员时,他也说目的是“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 5:5)我们警告他,是因为结局可怕并且我们爱他。
古德恩认为,教会执行纪律是爱的表现,以下摘自他的《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2014)第 903-905 页:
第一,教会纪律的目的是为了使迷失的基督徒得到恢复与和好。罪妨碍基督徒之间的相交,也妨碍人与神之间的相交。如果有一个基督徒在他的罪上不悔改,圣经命令教会(林后 2:6)要带着使他悔改、恢复相交的盼望去劝告他、责备他。如果他没有悔改,对这个人的爱心和责任就驱使与他相交的教会成员不能忽视这个人的罪,甚至最后可能不得不从相交关系中将他排除在外。
作为基督徒,也作为教会的成员,我们对一个人能做的最没有爱心的事情就是告诉一个不愿意从罪中悔改的人说“没关系,你还是得救的。”一个爱人的神一定会管教祂的儿女,而这个基督徒身边的其他神的儿女通常是神所使用的管教群体。教会纪律是上帝呼吁祂的儿女彼此相爱的方式之一,我们应当出于对神和对人的爱而实行教会的纪律。《箴言》13:24,《希伯来书》12:6,《加拉太书》6:1,以及《哥林多前书》5:5 都给我们这方面的教导。
第二,防止罪扩散到他人。对一个在罪中不愿悔改的教会成员实施惩戒,这会给其他教会成员带来警戒,让他们意识到罪是何等严重、后果是何等可怕。圣经告诉我们,罪会给神的百姓带来很大的危险,罪会在神的百姓中扩散(来 12:15, 林前 5:2, 6-7, 提前 5:20)。教会纪律能够防止坏的酵扩散、避免整团面都受到影响。
第三,保守教会的纯洁和基督的尊荣。当然,没有一个基督徒在这个世代能够拥有完全纯洁的心、我们的生命中都有残留的罪。但是当教会的成员持续地犯罪,让人——尤其是不信的人——看到了一个外在显而易见的罪时,这就明显地羞辱了基督(罗 2:24)。这是为什么保罗很惊讶哥林多的教会没有惩戒那个故意犯罪不愿悔改的人,以至于当地不信主的社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保罗为教会的道德深深地感到担忧,这不仅是为了那个犯罪的人,也是为了那些教会以外的人——他们会怎么看待福音呢?
希望这样说可以帮助你理解为什么教会纪律是爱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