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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Two Views on Church Authority: Protestant vs. Roman Catholic
翻译:王怡
在你的脑海中试想一条三脚凳。
现在想象这只凳子的三条腿上分别贴着三张标签:“圣经”、“圣传”与“圣训”(我稍后会解释这些标签)。
现在你已经在脑海中刻画了罗马天主教的三角权柄结构图。
现在再试想一根大理石柱,假设这根石柱是一座雕像,想象这座雕像上贴着“圣经”的标签。
现在你能够通过这幅脑海中的图片了解基督新教的权柄结构。
这两幅图片应该会立刻让你产生对于教会权柄的思考。尽管同属基督宗教,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新教这两大分支的教会权柄结构却差别迥异。罗马天主教的权柄结构就像一条三脚凳,基督新教则像一根大理石柱。两者的共同点在于权柄结构中都包含了圣经。
罗马天主教的三脚凳权柄结构
所以,我们来对比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新教两者对于教会权柄的不同之处。首先,我们来试想那条三脚凳。
圣经
罗马天主教的权柄结构包含三大元素。第一大元素为圣经,即神的话语。罗马天主教认为圣经是由神亲自启示,具有权威性(与教会传统、教会训导同享权威性),真实可信(也许加上绝对无误),并且能够改造罪人。然而,虽然罗马天主教的新约部分与基督新教完全相同,旧约部分却不尽相同。罗马天主教圣经的旧约版本还包含了七卷次经:多比传、犹滴传、所罗门智训、便西拉智训、巴碌书、以及马加比一书和马加比二书。天主教版本的旧约圣经在以斯帖记和但以理书中还收录了额外的内容。天主教信仰中的“炼狱”说(马加比二书12:38—46)和“功德永生”说正是来源于这些额外的次经。因此,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罗马天主教与基督新教都笃信圣经,但两者的圣经内容却是不同的。
圣传
罗马天主教教会权柄的第二大要素是圣传,即最初由耶稣向他门徒口传的教导,再由门徒们向他们的继任者世代口传,直到现今依然由天主教会的主教们所护卫并向会众们传讲的教导。有时,作为罗马天主教最高首脑,教宗会宣布将圣传中的某一方面作为约束天主教徒良心的官方教条。比如,1854年庇护九世颁布“圣母始孕无玷信道”的通谕(即马利亚从她开始怀孕起,就因为上帝的特殊恩宠与耶稣基督的功勋,免染原罪的诸般玷污);又如,1950年庇护十二世颁布圣母升天为天主教新教条。
重要的是,罗马天主教“并非单单从圣经中获得对所有真相的肯定。圣经和圣传必须被同样的神圣感情与崇敬之情接纳并尊崇。”神圣启示包含圣经以及圣传,这并不是说神圣启示有两种来源,而是代表了上帝权威性启示的两个方面。
圣训
圣训是罗马天主教教会权柄的第三大要素。圣训这个教导职分由教皇和与他联合的主教们组成。它的职责之一是权威地决定圣经的正典,权威地解释圣经,权威地声明和解释圣传。
“因此,罗马天主教的权柄结构包含了三部分:圣经,圣传以及圣训。就好像一条三脚凳上的三个支撑点,向坐在凳子上的任何一个人提供支撑。这三大要素为罗马天主教会提供了神圣启示以及教会权威的解释。”
基督新教的大理石柱权柄结构
现在,让我们从想象一条三脚凳转向想象一根大理石柱。
基督新教的权柄结构只包含一种元素:圣经——神的话语,由神亲自启示、具有绝对的权威、真实、全备、不可或缺,清晰,并能使罪人归正。与罗马天主教徒相反的是,新教徒信奉“唯独圣经”:圣经是教会的唯一权威,从根本上决定教义、教会实践、信仰、敬拜以及事奉。在宗教改革时期,“唯独圣经”原则被用以明确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会权柄结构。唯独圣经才是教会的唯一权柄,而不是圣经、圣传以及圣训三者并行。
关于新教的圣经权柄,还有三点需要说明:首先,合乎圣经的权柄必须总是与神本身有关。神作为至高无上的主,通过因着被启示而具有权威性的圣经来显示他自己与他的道路。神与他自己的话语一直维持着最为紧密的联系。因此,顺服神的话语就是顺服神他本身。不顺服神的话语就是不顺服神。信靠神的话语就是信靠神他自己。不信靠神的话语就意味着不信靠神。Timothy Ward曾说到:“神已经如此清晰地通过他的话语来显明自己,因此,对于信徒们而言,如何回应神的话语……就是他们在如何直接回应神。”这个主张并非将神的话语等同于神,但它确实清楚地表明,所有权威都属于神,他命令信徒去做什么和相信什么,禁止信徒不去做和相信什么,都是从他权威的话语出发。
因此,神话语的权柄与圣灵的权柄密不可分,圣灵启示了神的话语(彼后1:19-21;提后3:15-17),并帮助教会理解神的话语。(林前2:10-16)
其次,“唯独圣经”是绝对权柄的原则,这并不意味着教会没有其他权柄。尽管新教教会反对天主教会所主张的由教会领袖口传的传统(所谓的圣传),他们并不反对教会历史中的传统或在教会历史中沉淀的智慧。这些传统包括三位一体(同一位神,三种位格)以及基督(一个位格,同时具有完全的人性与神性)这些在教会早期形成的教义。
鉴于圣经在新教教会权柄中居于首位(主导性的),传统处于次位(服侍性的)。又由于圣经拥有终极权柄,而传统则根据圣经内容而拥有推定性权柄:传统源于圣经,是对圣经经文的恰当总结,并从初期教会时期便被教会所珍视,因此传统被视为一种次于圣经的真实权柄,除非这种传统被证实是错误的。
第三,新教教会具有一些权柄性治理的特征。比如,在会众制教会中,牧师或长老根据教会元首耶稣基督委派他们的权柄来从事教会的治理工作。因此,他们有责任对教会进行教导(提前3:2;5:17,弗4:11)、带领教会、(提前3:5;5:17)、为教会及会众祷告(雅5:13—16)以及牧养羊群(彼前5:1—4)。他们拥有不可或缺的权柄来履行这些责任。教会成员也有相应的责任,比如接受与赶逐教会成员(马太福音18:15—20)以及确认牧师们的重要决定(比如年度预算和修改教会章程)。对于教会成员们而言,他们也拥有不可或缺的权柄来履行这些责任。
在其他新教教会,由主教行使权威的角色(圣公会的治理模式)或地方堂会的长老通过长老区会、总会和大会行使权力(长老会的治理模式)。然而,这些权柄结构中,没有一个与罗马天主教的教权结构相近。
在基督新教改革的500周年纪念日之际,我们脑海中的教会权柄应该是大理石柱的样式,而绝非三脚凳的样子。“唯独圣经”的含义远不止于一条改革口号。它正是基督新教教会的权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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