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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What Is Penal Substitution?
翻译:申佳可
根据使徒保罗的记载,耶稣的死和复活是福音的“第一要紧的事”(林前15:3-4)。[1] 在教会的历史上,基督徒一直在争论关于第一要紧的事的这两点。关于耶稣的死,他们争辩新约是否教导代受刑罚(penal substitution),以及(如果是的话)代受刑罚是否应该被理解为新约中核心的赎罪模式。[2]
最近关于代赎的研究只是简单地辩称新约中存在代赎,并特别提到保罗书信中所选的经文。[3] 在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新约教导耶稣的死是为罪人代受刑罚。在其他地方,我对代受刑罚的定义如下:
耶稣通过暴力之下的、替代性的死亡,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罪作了赎价。耶稣通过他的死,承担了神的公义审判和忿怒,而这些审判和愤怒本应倾倒在那些他为之所死的罪人身上。耶稣的死作为这些罪人应受刑法的替代,偿还了他们犯罪的刑罚,因此挽回了神对于他们罪的怒气并偿还了他们的罪,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罪因此得以饶恕,使他们能够因信称义,罪被赦免,与神和好,与彼此和好,在未来的复活中有份,并脱离了神的忿怒。[4]
我通过分析罗马书5:6-10来支持上述论点和定义。我从这段经文中提出一个主要论点来支持我的文章。也就是说,耶稣为罪人而死,是为了使他们因信称义、与神和好,并将他们从神末世的忿怒中拯救出来。
罗马书5:6-10中直接的上下文
保罗在罗马书5:6-10中对耶稣之死的评论,提供了基督徒在苦难中保持盼望的理由。在罗马书5:1-5中,保罗说基督徒在受苦中有盼望,“因为我们因信称义”,因此“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5:1-2节)。在基督中因为因信称义而使我们有权利站在神面前这一神学真理,带领保罗说出基督徒在患难中也可以在神的里面“欢欢喜喜”(3节),且“忍耐生老练”(4节),“老练生盼望”(5节)。
保罗继而便宣称在审判中“盼望不至于羞耻”(5节),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节)。然后,在6到10节,保罗对“为何那些因信称义的人有盼望和圣灵内住在心里”这一问题给出了进一步的原因:基督为他们的罪而死,为要给他们具体的得救的益处。
耶稣为罪人的死及其带来的救恩益处
在罗马书5章6节,保罗断言耶稣在所定的日期为软弱的人死,那时他们“还软弱”。第6节中的“软弱”指的是第6节(“the ungodly”)和第8节(“sinners”)中的“罪人”。因为亚当的过犯,人类在罪中被孕育(12节),并自愿参与罪恶的行为(罗3:23)。与为了正义或正义的事业而光荣死去或为国捐躯的人相反,耶稣为“软弱”和“不敬虔”的“罪人”而死(5:7)。他为罪人的死,为他们成就了公义(9节)、和好(10节)和救恩(9节)。
在罗马书5章9节,保罗从他在第8节的话中推断,神对罪人的爱主要是通过耶稣在他们还处于罪中的时候为他们的死来体现的。在第9节,保罗说,“因此”,将来必能免去神的忿怒,因为我们已经因他的宝血称义了。耶稣的刑罚替代性受死在这里很明显,不仅仅是因为保罗在提到耶稣的死时用了“为我们”这个词,而是因为耶稣“为我们”牺牲的死亡“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因信称义,并保证我们能在将来免去神的忿怒。”
几个世纪以来,基督徒们一直在为何谓“称义”而争论不休。我论文的重点是:神宣告“软弱”和“不敬虔”的“罪人”为无罪。也就是说,祂以信心称他们为义,因为祂不把他们的过犯算在他们身上(罗4:6-8),因为耶稣的宝血买赎了那些在基督里有信心的罪人(5:9;参3:21-4:25)。他的死为他们提供了罪的赦免(因此,这里指的是他的血)和公义(同样参罗3:24-25;5:9),这也保证了他们从神将来的忿怒中得到拯救(即救恩)(5:9),因为耶稣在他们还做罪人的时候便为他们死。哥林多后书5章21节说道:“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亦或是罗马书8章4节所说:“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保罗神学中对救赎(或救赎论)的观念十分复杂。在这篇文章中,我用“救赎”这个术语来指“神将来把祂的子民从祂末世的忿怒中拯救出来”。耶稣让自己承担了那些他为之而死的罪人的刑罚,使他们在审判的日子被宣告为无罪,因为神将他们的罪算为耶稣基督完全的义(罗4:1-25)。他为罪人而死,反过来又使神从祂在历史末后的最终忿怒中拯救了那些耶稣为之而死的人,这忿怒正是因所有拒绝相信耶稣的罪人所积蓄的(罗2:7-10)。
在耶稣为我们应当承受神忿怒的罪受死之前,罪人恨恶神(罗5:10),神也恨他们(诗5:5)。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之前”,“我们作仇敌”(罗5:10)。但是,因为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承担了我们应得的忿怒,那些“软弱的”、“不敬虔的”“罪人”和神的“仇敌”现在经历了属灵的平安,这将使他们在神的审判台前得到赦免,并在末日得以免去神的忿怒(罗5:10)。因为耶稣为我们承受了神的忿怒,那些因信基督称义的人,必从他的救恩中得到益处,从今时直到将来。
结论
耶稣为罪人死,为他们代受刑罚。将来的称义和救恩,已经通过信心在每一位基督徒现今的生命中实现了,因为耶稣为我们的刑罚替代我们而死,也因为神已经叫他从死里复活(罗5:10;参4:24-25)。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证据,就是那赐生命的、同在的、大能的圣灵,这圣灵住在每一个因信称义之人的心里,并且借着各人具体行为的顺服得以自由运行(罗5:6;8:1-11;参加2:16;3:13-14;4:4-6;5:16,22)。愿世上每一位传道人都能绝对清楚地宣讲耶稣替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罪人而死的代受刑罚的本质。
[1] 除非另有说明,圣经文本是我自己所译。
[2] 例如,参见James Beilby 和 Paul R. Eddy (eds.)的文章《赎罪的本质:四种观点》(唐纳斯格罗夫,伊利诺斯州:校园团契出版社,2006);Steve Jeffery、Mike Ovey和Andrew Sach的《为我们的过犯被刺透:重新得着代受刑罚的荣耀》(唐纳斯格罗夫,伊利诺斯州:校园团契出版社,2007);J.I. Packer和Mark Dever的文章《祂替我受刑罚》(惠顿:Crossway,2007)。
[3] 例如:Simon J. Gathercole 的文章《为代赎辩护:保罗的赎罪论》(大急流城,Baker,2015)。Gathercole的工作很有帮助,因为他与一些挑战代赎观念的圣经学者对话,并且他通过对选定文本的清晰易懂的注释来回应每一个挑战。他还为基督徒的生活提供了对于代赎教义的一些实际应用。
[4] 引自Jarvis J. Williams的文章《血腥的赎罪祭:保罗在罗马书中的救赎论基础》,福音神学学会期刊 53/3 (2010.9):579-599,并做了少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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