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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信箱37:会众制在中国可行吗?为扩堂辩护;通知被惩戒的人;支持离开教会的寡妇

到中国教会大多以彼此连结的网络模式运作,会众制在中国真的可行吗?

我的教会领袖想扩大教堂,但对我而言这只是在浪费金钱。我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因停止聚会而受到教会纪律惩戒之后,教会是否应该通知他,以体现对成员的关心?

我们教会二十年承诺在经济上支持我们前牧师的遗孀,但此后她一直拒绝参加教会生活,我该怎么办?


亲爱的九标志,

我有一个问题:在海外宣教的处境下是不是应该推行会众制?很多海外宣教的处境不太可能有大规模的群体聚会,信徒就只能聚集在家中或者参与更小型的聚会。既然希腊文"ekklesia"的本意是“聚集”,那么这些“家庭教会”是不是应该被当作一个个独立教会,自己施行讲道和圣礼?

例如在中国,中国教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存在着包含有几百间家庭教会的多个教会网络。那么是不是每一间家庭教会最好有自己的传道人?还是由于缺乏合格的领袖,就容许一个传道人同时牧养几间家庭教会?我发现要弄清楚从实践上而言会众制如何在这种处境中运作是一个困难的事情。九标志若能提供一些见解必会有所帮助。

——JB

亲爱的JB,

我询问了一位可以解答您问题的朋友。他叫约书亚,是一位中国传道人,曾经带领过一间多堂点的教会,但后来停止了多堂点模式。下面是来自约书亚的回复。

谢谢你提出这个问题。身为一位中国传道人,我确实能体会这种挣扎,并且谦卑地承认处理这问题需要在很多实际问题上做出明智的分辨和判断。我甚至曾经在一个沿海城市开始了一间多堂点型的教会。但是当我明白圣经中的“教会”是什么之后,我改革了这个多堂点教会,并且把 “教会” 归还给每一群会众。让我与你分享我是怎样经过这个挣扎的:

首先,我赞同ekklesia的本意是“聚集”,指的是信徒之间的例行聚会,也就是指一群会众。在一间地方教会里,他们有公认的领袖、教会纪律、会众间有定期的聚会以相互鼓励和建立各样的关系。圣经就赋予教会会众某些权利:他们可以选立教会领袖(徒14:23),惩戒不悔改的教会会员(林前5),接纳悔改的罪人(林后2),并且捍卫所传教义的纯正(加1:8)。

第二,从牧养角度来看,多堂点模式真有帮助吗?它真的能够解决缺乏合格领袖的问题吗?我认为不能。大部分的多堂点教会或者多聚会点的教会网络通过一个“派单”式四处讲道的传道人来维持各个堂点的主日聚会需要,但这一方面阻止他很有效地牧养每一群会众,另一方面也拦阻了这些会众聘请或者栽培新的领袖——因为大家都对现状感到满意。既然讲台上有人讲道,主日崇拜也得到了维持,干嘛还折腾自己呢?虽然这种方式可以维持福音工作,但却阻碍了教会的健康,也不符合圣经。

最后,这是不是意味着说应该解散所有的“教会网络”或“多堂点教会”?我不这么认为。考虑到合格传道人的不足,虽然每一群会众的目的是要拥有一位全时间传道人,一间教会仍然可以选择让平信徒长老或部分时间的传道人牧养会众,并且谦卑地听取教会网络中其他领袖的建议。这些网络仍然可以探索其它的选项,为了能够善用现有的资源,又不会夺走圣经赋予每一群会众的权利。

教会之间可以并且应该一起合作推动福音事工,但这种互助要达到什么样的的深度,这需要牧者的智慧。


亲爱的九标志,

我们的教会正在增长,我也为此感谢神。有时候,(由于空间不够)我们不得不把一些家庭拒之门外。不过,最近我们看到教会异象有些转变,原本的计划是增加更多小型的聚会点(多堂点)或植堂,现在却开始推动一项扩建教堂的运动。我是这间教会的实习传道,但我看不到扩堂背后有什么好处或动力,毕竟这和我们先前花了很多年所推动的旧模式相反。扩建的花费将会非常昂贵,且看起来非常奢华。

我的问题是:作为一位实习传道和教会成员,我该如何处理我对于新教堂和新方向的疑问?我该怎样继续忠心地顺服长老,抑或是说这问题是否真的足够严重到我需要寻求加入其它教会?我已经询问过一位长老,但对于他的答案却非常不满意。

谢谢,

——来自俄亥俄州的乔伊

亲爱的乔伊,

我不确定你该不该问我这问题,毕竟我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反对多堂点模式的教会。但既然你问了…

先说说扩大教堂这件事,对现今某些福音派人士而言,大教堂似乎是一种浪费,几乎是不敬虔的,但我认为这可能是放错关注点。我常常为我的教会感谢神,在1911年时曾经有一群圣徒,为建立我们目前用来聚会的教堂而奉献金钱。我认为比起我们,他们可支配的收入少得多。但想一想:长达一个世纪,基督徒们聚集在华盛顿特区这一间可容纳一千多人的教堂里,在这里聆听圣道、唱诗、差派宣教士、见证许多的归信和施洗礼、培育孩子们的信心等!感谢神,这都是因为当初那群圣徒的远见和奉献,这座教堂的确被好好善用在天国的目的上。

这是不是说教会不会过度热衷于建堂?不,我认为一些教会确实过分热衷建堂了。一些曾经坐满人,但现在已经空荡荡的教堂,就是又悲哀又沉重的见证,导致圣徒们开始更加在乎自己安排的节目,而不是神更重要的救赎工作。当然是。但在多数情况中,问题不在于教堂;还有很多其它原因。一个教堂可以善用,也可以被误用。

花在建造教堂上的钱是否更应该用来供应贫穷人,或是差派宣教士?除非你有办法量化估算你所在城市某间健康的大型教会,和其它所有可能的花费形式进行对比,看看两者对天国的事工的影响是多少,我不确定你怎么能那么肯定地宣称建教堂是一个更差的投资。一个健康的大教会能够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差遣很多很多的宣教士、关心很多很多有需要帮助的人。当然,真正的问题还是他们是否继续忠于圣经?在这一点上,小教会和大教会都一样可能会出错。

当然也有不适合扩建教堂的时候,但我敢说因为根深蒂固的想法而反对扩大教堂,很可能只是目光短浅。

现在,针对多堂点的问题,我有二十二个反对多堂点的理由,但我不想在这个问题里提出来。

好的,但让我们假设你现在仍然坚持认为扩大教堂是浪费金钱。你该离开吗?

请记住,在植堂还是扩堂的选择上,我们是在处理基督徒可自由决定的事。通常我不会建议你因为一件圣经没指明的事而离开教会。

事实上,乔伊,让我说的更加严厉一点,如果把圣经没有指明的事——例如扩堂还是植堂——作为离开教会的理由,可能意味着你有轻微的律法主义。在植堂还是扩堂这两个选择哪个更明智上,提供意见是好的。但是你要将这事成为你离开的理由?请小心。传道人和教会需要有智慧做很多圣经没指明的决定。但我们必须非常清楚知道圣经原则和智慧之间的界限。当我们处理属于智慧范畴的决定时,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态度。理解吗?除非你还有其它没透露的信息,否则我认为,在这件事上你应该喜乐地顺服你的长老。

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让他们建吧,也许在金钱上你也可以支持这项计划。毕竟我认为你成为基督徒到现在,可能还未曾经历过那些为了建立你目前聚会的教堂而奉献的圣徒所得的益处!


亲爱的九标志,

一间教会投票决定除名一位停止聚会的成员之后,教会是否需要写封信通知该前成员教会的这一决定作为教会关怀的最后表示?还是说这只是不必要的步骤,只会增加“侮辱伤害”?

——来自纽约的托德

亲爱的托德,

那是教会关心羊群的最后一次努力,教会纪律的一个关键步骤就是将处分的事实传达给被处分的人。你爱他们,所以你需要警告他正在违反希伯来书10:25的教训,请注意经文本在第26、27节中所提出的警告。你也需要准确传达会众所做的决定,以及他现在如何深陷罪中,并且你希望他怎样悔改。

显然,你也需要告诉他,你的行动是爱他的表现,你渴望的只是他要么再次和教会相聚,要么找到另一个传讲福音的教会并且加入他们。

我希望这些回应能帮助你。


亲爱的九标志,

二十多年前,我们教会的执事做了一个不清楚也没有成文的承诺,就是每月以爱心礼金的方式帮助前牧师的遗孀。她已经停止参加教会的聚会,但她仍视自己为教会的成员。我们现在已经转变为长老带领的体制,根据我们对提摩太前书第五章的理解,她并不是“真为”寡妇,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的义务继续帮助她。而她却以为她将“一辈子”继续收到这礼金。

疑问: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个二十年前的执事们所做的承诺?我们已经与她约见多次,要求她为不参与教会聚会而悔改,但却无济于事。因此我们把她从教会中除名了。当然,我们希望过程中能富有同情心并充满正直。

——来自宾州的乔伊

亲爱的乔伊,

你要受被二十年前执事们的承诺约束吗?我不清楚你应该这样,特别如果会众没有认可他们的承诺的话。如果教会受前领袖所做的所有草率和不明智的承诺的约束,教会迟早要破产。

但你受到圣经命令的约束,圣经有没有命令你去照顾寡妇和孤儿呢?当然有。但这不意味着说你需要照顾你教会周围半径一百英里内的每一个寡妇和孤儿。我想问的是,你是否有责任成为她的好撒玛利亚人?如果她没有能力工作谋生,而且也没有其他的家人可以照顾她,并且如果没有了教会的支助她就陷入贫困,那么是的,你可能负有这责任。如果这爱心礼金只是用来还清她的有线电视账单,那么,不,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需要承担这责任。事实上,若这笔钱只是让她收着作为应急,不将这笔钱用在别处可能是不负责任的。

耶稣命令你教会的成员奉献金钱给教会,你能够向会众解释为什么你们决定继续给或者不给了吗?我求主给你智慧。


译:同铭;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 Mailbag #37: Congregationalism in China; A Defense of Building Bigger Buildings; Notifying the Recently Disciplined; Supporting a Widow Who Has Left the Church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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