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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信箱 76:《马太福音》18 章“一两个见证人”的作用……基督徒必须每个星期天都去教会吗?……如何照顾未婚先孕的肢体?

当惩戒进入第二步,即另外带一两个见证人同去时(太 18:16),见证人在这件事上有什么目的和义务?

基督徒必须每个星期天都去教会吗?

对于未婚先孕的少女,教会如何平衡爱与管教?

亲爱的九标志,

当惩戒进入第二步,即另外带一两个见证人同去时(太 18:16),见证人在这件事上有什么目的和义务?他们是否只是作为沉默的客观证人出席,以防日后对当时所说的话产生疑问?还是他们的角色是积极参与讨论,并准备好对当事人是否有罪做出判断?如果有必要,他们是否有责任呼吁当事人悔改?

感谢您在这个问题上的智慧。

——安德鲁(Andrew)

亲爱的安德鲁,

我相信,基督命令中丰富的智慧部分地体现在这一两个见证人可以扮演双重角色。虽然他们不一定是最初冒犯发生时的见证人,但他们是第二轮寻求和好的见证人。因此,他们见证的是:第一,提出受到冒犯一方的感受是否真的合理或该指控是否合理;第二,受到指控的一方是否对问题做出了应有的回应。

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这些见证人就有责任站出来见证,这是将问题提交给会众这一程序的一部分。他们必须确认最初的冒犯的确发生了、犯罪者的确不愿意悔改,并且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程序。因此,这些见证人的作用不仅是客观见证,而且在必要时(通常是这样)还可以作为调解人,帮助促进悔改与和解。

那么具体到你的问题,见证人有什么目的和义务?我的回答是:观察会谈,考虑指控的是非曲直,评估被指控者的反应,为双方提供建议,并决定是否需要进入下一个阶段。

因此,他们不仅仅是沉默的客观见证人,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不需要说太多。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要促成这样的会谈,注意尽可能地保持客观,并尽力促成双方的沟通。

此外,随着会谈的进行,他们很可能要积极参与,因为第一次私下会谈可能并没有解决问题。

最后,是的,他们应该呼吁对方悔改。这可能更适用于提出指控的人,因为指控可能是错误的;也可能适用于带来冒犯的人——假设指控是合理的。通常,这对双方都适用。

愿主赐下恩典与和平。

——鲍勃·约翰逊(Bob Johnson)


亲爱的九标志,

主日去教会的频率多高算是定期参加教会?一个月两次?还是基督徒必须每个星期天都去教会?

——德斯蒙德(Desmond)

亲爱的德斯蒙德,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简而言之:如果身体条件允许,基督徒应该参加每次主日聚会。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但请允许我解释一下。

首先,在我们接受参加聚会的命令之前,我们收到了这样一个应许:耶稣的同在。在整本圣经中,上帝都在吸引祂的子民归向祂自己。在《创世记》中,我们受造是为了进入上帝欢乐的同在中——自堕落以来,上帝一直在为祂的子民赎回这个特权。对以色列人来说,上帝的同在仅限于会幕中(后来是在圣殿里)。

但在基督里,上帝的所有应许都实现了,这些旧约的形象也发生了变化(林后 1:20)。耶稣就是圣殿——祂是我们体验上帝欢乐同在的“地方”。在耶稣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祂曾赐下应许:“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 18:20)耶稣在这里指的就是我们所说的“教会聚会”:一群人(至少两三个)奉耶稣的名聚集在一起,向世人代表祂。因此,教会的敬拜不像宗教课程、道德充电站或个人“敬拜”时间。当教会聚集在一起敬拜和代表耶稣时,耶稣会以独特的方式参与我们的聚会。这是应许。

第二,考虑安息日的背景。神自己创立了七天为一个周期,在第七天休息,然后给祂的旧约子民安息日的立约标志,既为了休息,也为了标明他们属于祂。新约中的教会几乎立即普遍地都停止了守安息日,代之以在一周的第一天,即复活主日聚会(例如,徒 20:7;林前 16:2;启 1:10)。通过这样做,他们都肯定了自己在安息日的主那里找到了“安息”,并将自己标记为属于主的人。这就是“奉他的名聚会”的含义,是由祂的同在所印证的聚会(见上一点)。同样,七天的周期是创世的秩序,所以在第一天聚会也是新创造的秩序。如果你想让每隔一周的聚会成为你的惯例,你首先要说服我相信上帝在创造时设立了一个 14 天的周期。

第三,参加聚会的命令不是牧师的要求,而是上帝的命令。成员之间彼此负责,长老对成员也有责任。实际上,我们履行这些责任的唯一方法就是出席教会的聚会。《希伯来书》10:24-25 说得很直白:“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隔周去教会的习惯也是隔周放弃参加教会的习惯。当然,身体上的疾病、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和其他无法避免的责任,偶尔会让你无法参加聚会。但一般来说,如果你的身体状况允许你在主日去教会,而你却选择不去,那你就是在犯罪。

我知道这对许多当代美国基督徒来说可能听起来很奇怪,但对过去和世界其他地方的许多基督徒来说,不这样做反而听起来很奇怪。在主日去教会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大雁成群结队地飞翔,狼成群结队地捕食,大象成群结队地跋涉,企鹅成群结队地过冬,而基督徒则聚集在一起敬拜。这是我们的天性。这是我们的责任.

——乔尔·库茨(Joel Kurz)


亲爱的九标志,

对于未婚先孕的少女,教会如何在爱与管教之间取得平衡?我见过两个极端:严厉和不当一回事。罪是严重的,但同时我也为一位怀孕的母亲没有选择堕胎而感恩。如果他们没有结婚的打算,而这位母亲至少在言语上表达出悔改的意愿,那么教会该如何向前推进,尊荣上帝呢?我看到越来越多为上帝赐予生命而感恩并且举办的庆祝活动,却没有处理导致怀孕的罪。

感谢你们所做的一切,帮助我和其他人为了神的荣耀带领神的教会。

——夏恩(Shane)

亲爱的夏恩,

每个生命都很宝贵,因为他们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这包括从犯罪的行为而受孕出生的人。因此,不道德的性行为或性犯罪而导致的意外怀孕依然值得珍惜和保护。每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无一例外。

在这个生命受孕时所犯下的罪行的确不值得庆贺。许多教会正是对这一点感到困惑:我们如何通过我们的言语行为表达出子宫中的生命是宝贵的,同时又不纵容生命受孕时所涉及的罪行?

就像教会生活中的许多其他事情一样,我们亟需智慧和谨慎。以下是一些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一,坚持真理。智慧的牧师会把一只脚牢牢地放在“腹中的生命是宝贵的”这一真理上。(创 9:6)他也会正视罪,毫不避讳。(罗 13:13)但是,他必须在这两方面都同样坚定。

第二,智慧的牧师会记得,由不道德的性行为导致的怀孕是为数不多的一直展现在别人眼前的罪。例如,如果胎儿的父母都来自教会成员的家庭,那么人们会看到这位母亲身体的变化,但他们不会看到让她怀孕的小伙子的变化。可悲而不公平的是,这可能会造成一种羞辱,受辱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最好的办法是一开始就果断地处理他们犯罪的行为,然后继续庆祝即将到来的生命。

第三,如果怀孕是由于不道德的性行为造成的,并且两人都是成员,那么可以在成员大会上承认他们的罪。因为怀孕是公开的,所以看起来最好在会员大会这个有限的“公开场合”来处理这个罪。如果双方都有悔改之意,就应该给他们机会——而不是强迫他们,向其他成员表达悔改的意愿。然后,整个教会可以向他们确认基督的赦免,与他们一起为罪忧伤,同时也准备好帮助他们走未来的路。

此外,教会应该抓住这个机会,为他们的悔改而喜乐。在任何时候,这都不应该是一个羞辱仪式,让他们为自己的罪作出某种形式的忏悔。请看《马太福音》18: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而死,包括导致怀孕的不道德性犯罪。

然而,如果胎儿父母中的一方没有悔改,那么教会就应该智慧地遵循耶稣在《马太福音》第 18 章中为我们定下的模式。作为教会,我们要为每一个悔改认罪的人营造恩典的氛围。对于意外怀孕的女性,我们需要肯定她不堕胎的选择。她需要得到支持和关爱。

第四,如果胎儿的父亲缺席,只有母亲是教会成员,那么也可以在同样的处境中采取措施承认导致怀孕的罪行。同样,我们的目标绝不是羞辱这位女性,而是诚实地对待罪,并给她与神和好的机会。(加 6:1-2)

第五,如果怀孕是性侵的结果,那么就需要对受害者及其孩子给予更多的爱。除了这些基本的建议之外,教会成员可能还需要学习如何提供爱和支持。例如,她可能正在苦苦思考是否要将孩子送人领养。教会需要知道这是一个合理的选择(罗 14),并告诫他们不要论断自己的姐妹。不仅如此,人们可能会对因性侵而受孕诞下的孩子的本质产生奇怪、坦率地说是不敬虔的想法。可能需要提供一些教导,帮助教会理解孩子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第六,最后一个考虑因素应该是教会的文化背景。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环境中,肢体可能会有其他具体的出于罪的反应,或对父母有不公正的期望,或更深层面的羞辱。所有这些都需要教导和牧养。对神的主权和所有人类生命价值的深刻理解将帮助你解决这些更微妙的问题。

最后,让我们说我们的教会遵循了使徒的嘱咐:“凡你们所做的,都要凭爱心而做”。(林前 16:14)

——保罗·马丁(Paul Martin)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76: The Role of Matthew 18's "One or Two Witnesses" . . . Must Christians Go to Church Every Sunday? . . . How to Care for an Unwed & Pregnant Member.

作者: Bob Johnson Joel Kurz Paul Martin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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