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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的团契生活》第九课:教会纪律——保守荣耀神的合一

一、导论

贯穿本课程的中心主题是神对教会宏大的目标:我们应当在地上作为他荣耀的明证。而这一目标与我们的罪之间存在着张力。我们已经讨论了许多关于有天然罪性的基督徒如何能透过他们的爱与合一荣耀神的内容。但是也有许多时候,罪攻击教会,有人落在罪中却不愿悔改。这对教会的合一来说是很艰难的时刻。

我们可以选择忽视罪,这会威胁基督的教会分别为圣的呼召。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因着自义而对人过于严厉,这会摧毁合一。幸运的是,因着我们的缺乏,圣经充满了这方面的智慧。我们称圣经的方法为教会纪律,就是对不愿悔改的罪作出合乎圣经的回应。教会纪律并非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或者臭名昭著的美国“女巫审判”,而是具有其本质积极的意义,圣经说是为了我们的益处。这意味着我们面对他人的罪,要凭爱心说诚实话,关心彼此。这意味着我们保护教会,免于因为严重的不悔改的罪而使基督的名受损。不幸的是,世界常常嘲笑教会的行为。“他是教会的领袖,但他的生命比我们还糟糕!”这样看来,教会纪律是神规范性的手段,透过向世人宣告基督绝不会容忍这样的罪,并借此来保护基督在教会的名声。

教会纪律的典范就如我们慈爱的天父管教我们一样。希伯来书12:6告诉我们:“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而管教的目的是公义,正如12:11所说:“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後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 ”

今天早上,我们会思想圣经如何指教我们施行教会纪律,并且忠心的执行会如何加强教会的合一并保护基督的名。我们也会思考,作为教会成员如何在执行教会纪律的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责任。

然而,在我们深入讨论之前,需要先有一些名词定义上的澄清。

二、两种教会纪律

事实上有两种教会纪律:保守性教会纪律和责罚性教会纪律。当我们谈到“教会纪律”时,通常想到的是后者。但前者其实更为常见。

所以首先,我们看“保守性教会纪律”。它是指,透过积极的劝勉和教导带领信徒在基督里成熟。比如说,当神的话语向我们传讲而我们也认信,又或者基督徒彼此鼓励,这都属于保守性教会纪律。我们可以在以弗所书4:11-12、希伯来书10:24-25,以及歌罗西书3:16看到这样的教导。保守性教会纪律很重要,因为神使用它来预防那些导致责罚性教会纪律的罪。

另一方面,“责罚性教会纪律”,是指纠正在信徒的生命中的罪。涉及的范围从私下里的彼此劝诫到正式的除名。通常我们会说:“嘿,张三,我认为你这样说是不符合圣经的。”或者甚至到最后,根据耶稣的教导,我们说:“李四,我知道你宣称自己是基督徒,但是我们必须看待你如同非信徒,因为你一直不停地说谎。”这些都是责罚性教会纪律。

三、责罚性教会纪律的目的

今天早上,我们会聚焦于责罚性教会纪律。所以,来到第三部分,我们为什么有责罚性教会纪律?主要是因为圣经教导我们如此行。但是它同样告诉我们一些具体的目的。

首先,为了被管教的那个人的益处。教会纪律出于爱,因为它警告我们并纠正我们的罪,并且我们会从中受益。而对于那不愿悔改的人,这显明了他的行为与自己宣称的认信基督的告白相违背。

其次,当其他基督徒看到罪的严重性及其后果时,这也会使他们得益处。

第三,它确保整个教会的健康。它阻挡那些会导致争吵与冲突的罪,也会预防那些生命比较年轻的基督徒对跟随基督的意义产生困惑。

第四,它是教会共同的见证。教会纪律保护我们在世人面前群体的见证。一个活出与世界不同样式的信徒共同体会使世人侧目。当我们的行为看起来与周遭世界没有什么两样时,他们就很容易轻看我们所传的福音。

而以上四点都指向教会纪律主要的目标:使我们救主的美名彰显。

四、我们如何执行教会纪律?

我们接下来会探讨为着我们的益处和神的荣耀,我们如何执行教会纪律。我们会探讨在你手册上列出的问题。

A.   如果有人得罪你怎么办?

所以首先,如果一个信徒得罪你,你该怎么办呢?你该如何回应?你会对他直言不讳,然后对他们沉默以待?你会什么都不说,但内心有了怨恨?让我们看耶稣怎么说。

让我们翻到马太福音18:15-17: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第一步:去找那冒犯你的人

所以,我们首先需要去和那位得罪我们的人谈(我会称呼他为冒犯者)。如果他不听,我们就另外带两三个人去。如果他仍然不听,我们就要告诉教会,如果他拒绝悔改,教会就要把他赶出去。

为了思考更多细节,让我们先来看第一步。大多数情况下,初步的谈话就可以解决问题。要么他悔改,要么你意识到自己错了。我们如何预备像这样情况的谈话?

首先,为那个人祷告。祷告神会使他们在属灵里成长;他们可以渴慕更多认识神。这会使你在预备你们的谈话前向他们有柔软的心。

其次,确保你有好的理由去找冒犯者。一些罪是客观的。“他打了我!”其它一些则不是。“他实在太骄傲了!”我们能和另一个信徒谈论其中任何一种。但一个罪具有更少的客观性,我们就需要更多预备解释我们的关注,但是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么我们就需要搁置议题。不要直接说:“你太骄傲了!悔改吧,不然我告诉教会。”不如说:“姐妹,基于你所说的话,我担心你内心过于骄傲。你觉得是这样子的吗?”

第三,查验自己的心,确保你的动机是合宜的;确保你不是带着怒气、报复、道德优越感、或者是其它有罪的态度去找冒犯者。(罗12:19)。确保你的期待是关系的和好,为着你和冒犯者的益处,以及神的荣耀。就像耶稣所说,先认你自己的罪。然后你才能更看清楚弟兄的罪。(太7:5)

第四,和他人谈论冒犯者的罪时要小心。你看到这里耶稣说直接找冒犯者。不是你最好的朋友,也不是冒犯者的妻子,甚至也不是找牧师。直接和他们谈。如果你需要寻求建议如何谈话,这没有问题。但是要小心不要让这样的谈话变成流言。并且记得,即使你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建议,你也不必提到冒犯者的名字。

最后,当你和冒犯者谈话时,记得以温柔、谦卑和爱的态度说话行事。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语暴戾,触动怒气。

所有这些会使找冒犯者谈话这一步更有果效,透过避免骄傲或流言之类的阻拦,教会的合一也得以保守。

现在,在我们讨论马太福音18章下一步之前,让我再讲第一步里的两点。

首先,你可能想知道,我需要就每一个小的冒犯去找我的弟兄吗?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爱遮掩许多的罪。箴言告诉我们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箴19:11)所以,你什么时候应该去找你的弟兄?你需要问自己两个问题。

其一,这样的冒犯会导致你们关系破裂吗?它常常会出现在你脑海里吗?对你来说赦免很难吗?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你很可能需要去找那位冒犯者谈谈。

其二,对冒犯者本身来说这个罪的危险之处是什么?记得雅各写的:“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雅5:20)我们所谈论的罪是否会危及这个人向周遭世界彰显基督的能力?它是隐藏在背后更大挣扎的迹象,亦或是很可能会导致那样的情况?

第二,我想回应这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应该去”,耶稣教导我们主动去谈,无论我们是冒犯者还是被冒犯者。马太福音18章教导那被冒犯的人寻求和好。但是太5:23-24说的情况是你认为某人向你怀怨。也就是说,你是那个冒犯者,那这意味着你有责任去主动谈。马太福音5章甚至说,如果你是在敬拜神的路上你想起弟兄向你怀怨,那就立刻停下来,先去与他和好。耶稣是有多么关心你们在教会里的关系!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在领主餐之前先要省察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的重要原因。当产生冲突时,冒犯者与被冒犯者都要主动寻求和好。这就意味着我们要迫不及待与彼此快快和好。这是多么美善的画面!

【对此,大家有什么问题吗?】

第二步:带另一两个人同去

回到马太福音18章。如果冒犯者不听,并且很明显他陷在罪中,我们就要带另一两个人和我们同去。这带来两个目的。第一,冒犯者也许更愿意听中立的第三方,甚过他冒犯的一方。而其他人也可以作为见证人,在会谈中了解事情经过,以防惩戒进入下一步。

如果你从未出于这种阶段,让我分享一些想法给你们。首先,在你采取这一步之前,考虑罪的客观性程度。你是因为觉得他们花钱太奢侈或者你觉得他们太骄傲才要和他们面质?只有神知道他们的心。如果是这样主观的情况,那最好搁置一旁,并为他们祷告求圣灵改变他们。第二,如果你要采取下一步行动,确保你所带的人是值得信任并言行谨慎的,他们公正并且有良好的判断。第三,让冒犯者知道你要做什么。不要毫无征兆就突然提出这样的谈话。第四,要小心,不要试图游说见证人偏向你;只是让事实说话。

第三步:告诉教会

我们现在看第三步。如果冒犯者仍然不听,则整个事件需要带到教会层面处理。如果他仍旧拒绝悔改,教会能够将他除名。在马太福音18章,耶稣并没有指定教会的领袖可以先于教会商议讨论。但是,当然这样的中间步骤似乎是合宜的,且与这些教导一致。当我们看马太福音18章的这些步骤,可以发现耶稣尽可能地让最少的人参与。但是如果要唤醒冒犯者,他也乐意让事情公之于众。在最后一步,藉着他的护理之工,他甚至使用教外的人和撒旦来促使那人悔改。

B.   如果你看见一个教会成员得罪另一个成员怎么办?

马太福音18章给我们清楚的指引,当有人得罪你时,你要如何做。但是如果你只是观察到某人得罪另一个教会成员呢?你该做什么?

答案是,看情况。加拉太书6:1告诉我们:“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路加福音17:3说:“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另一方面,圣经也警告我们不要做好管闲事的人,总是找机会指摘他人的过犯。

我们都是罪人,所以要尝试指出每个我们看到的罪,这是不可能的,坦白说也是徒劳无功的。所以我们怎么知道何时是好时机向弟兄姐妹指出罪?

让我提供一些参考,帮助你来判断:

第一,这个罪会使神的名蒙羞吗?它足够明显以至于使非信徒嘲笑神?

第二,这罪会伤害他人,导致别人被试探,或者对年轻信徒是个坏榜样吗?

第三,这会导致教会的争吵与不合一吗?

第四,这罪会损害犯罪者一个地步,以至于破坏他在其它方面与神的关系吗?

如果其中一个甚至更多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很可能与犯罪的人谈谈是合宜的。你和这人越不熟,和他谈这事的门槛就越高。你越认识他,有越多的信任在你们的关系中,这样的阻碍就越低。

C.   如果这人的罪在某种程度上是极其可憎的呢?

哥林多前书5章的教会纪律案例—保罗告诉教会把那个收自己继母的人赶出去—和我们刚看到的马太福音18章有许多不同点。在林前5章,保罗没有要那个人悔改;他只是告诉教会要把那个人赶出去。所以这里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否存在某种“快速通道”的教会纪律,是耶稣没有提到的?

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林前5章里的情况是,罪严重到一个地步,甚至不容于整个社会,以至于这个人无法说服教会接受他的悔改。通常,我们遵循“无罪推定”的原则。你可以一直在教会里,知道透过太18章的步骤显明你没有悔改。但是有时宣称悔改的可信度如此苍白无力,以至于教会应该很快将你从教会中除名。正如我们在林前5章,这是为着你的益处和基督的名。如果靠着神的恩典你悔改的宣告重新具有可信度,那么除名的惩戒就会结束。

D.   我如何与已经被除名的人相处?

许多时候,这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被除名的人通常就会离开或者不再与教会里的人有联系。但是也有一些例子,就是我们教会投票开除某人的教会成员资格,而那个人在被除名后依然经常参加教会的崇拜,这很好。我们希望这种情况发生。我们想要让他持续地聆听神的话语,并且认罪。但是如果这个人也开始参加教会的一些社交活动,比如晚间崇拜之后的晚饭?怎么办呢?

在林前5:11写到,我们不可与任何这样的人“相交”。在太18:17,耶稣说要对待这样的人如同税吏和外邦人。简单地说,我们不看这个人为基督徒,我们不会请他谢饭祷告,也不会称呼这个人为弟兄和姊妹。我们不会请他参加惟有基督徒才能参加的活动,例如门徒小组,或者其他事工。

五、如果是某个教会领袖犯罪呢?

我们今天早上最后一个讨论的话题是,圣经如何谈到教会领袖的犯罪。提摩太前书5:19-20给我们指引:

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

保罗给我们很具体的提醒,以保护长老免于虚假的控告:控告长老前,至少需要有两三个“见证人”。这里有很清楚的洞见:教会领袖经常要面对毫无根据的指控。

我们先记住这段经文。我接着讨论教会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其一,如果你听到对长老指控的流言该怎么办?其二,如果你得知某个长老陷在罪中怎么办?

指控的流言

如果某人告诉你说他们知道某个长老犯罪了,或者他们认为如此。你的责任是什么?首先最重要的是,确保你不要成为流言蜚语和诽谤中伤的那批人。告诉他们与那位长老谈谈。而不是和你谈。就像你在其它境况中一样。主动阻止他们以这样的方式中伤长老。

有两个例外:如果你自己同样知道长老犯罪,并且那人按照提前5:19的原则来找你。又或者如果他们请你作为见证人,即使你并没有亲眼证实。我稍后解释。

如果你亲身见证长老犯罪

第二,如果某个长老得罪你,或者你见证某个长老在犯罪,怎么办?你该做什么?很简单,直接和他们谈。记得事情本身可能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所以带着谦卑说话,记得他们在长老的职分上,因为至少之前,教会都认为他们无可指摘。所以对他们首先无罪假定是智慧的。如果你对于直接找他们感到不安怎么办?可能(尽管我祷告这从未发生)他们威胁你或者辱骂你?那就找其他长老,或者在教会中了解此事的人。你的目的应当是尽量保持低调,尽可能让少数人涉及此事,这样做并没有违背提前5:19的原则。

好,我们假设你已经和长老讨论过此事,可能打开圣经向他显明他的罪,但是他不愿悔改。接着该如何?回到我之前说的罪的客观性。如果是那些你不太确定的罪,比如关于骄傲的问题,那么就停止追究,然后祷告。如果是客观上可以证实的,比如盗用教产,或不正当的性关系,那你必须继续遵循提前5:19。我说“必须”,因为教会纪律,甚至是惩戒长老,并不是教会的一个选项而已。这是你在神面前的责任。接下来的一步呢?和其他知情人谈,并请他们和你一起与长老面质,并且需要的话,请其他长老一起。他们会根据提前5:19,作为见证人。

如果没有其他见证人怎么办?举个例子,假设一个情况,就是某个长老在教会里对某个姐妹举止不敬,而她是唯一的证人。在这种处境下,这位姐妹可以和其他成熟的教会肢体(最好是某个长老)谈谈这种处境。这并不违反提前5:19,因为仅仅基于这节经文,并不足以让她的指控可以进入正式的教会纪律程序。就这种情形而言,经文的用词仅具指导性。经文说:“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而这位姐妹并没有正式在全教会面前指控长老,或者要求他人接受指控的真实性。她仅仅是寻求他人的帮助,来取证她的指控是否真实。这位姐妹向另一个人曝光此事,会导致那个人或其他长老对她的进一步质询。但这个过程本身并非启动正式的教会惩戒程序。

为了启动正式的惩戒程序,那位被得罪的肢体应当邀请一个或者更多愿意作为共同指控的人。而这些人可以担任提前5:19那样的见证人角色,即使他们并非亲眼见证,但因为他们审慎的调查,他们对被指控者和指控者的了解,等等。你可以想象,通常像这样的案例,最好先找另一个长老,因为他们更有可能掌握对那位长老以前的指控。所以他们是作为见证人及共同指控人的最佳人选。记得保罗之后就对教会领袖说的:“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分量极重的吩咐。你们的长老在神面前有特别的责任行事公正,不忽视罪恶。

保罗在提前5:19-20说的第二件事是,教会领袖犯罪是很严重的事。保罗说要在众人面前责任犯罪的长老,这意味着犯罪的事实必须告知整个教会。即使他们已经悔改了!简单概括:长老更容易受到指控。所以保罗教导我们要小心处理。但是长老犯罪会导致对教会更大的危害。所以即使长老已经悔改,这样的事也要被众人知晓。

结论

所以,为什么教会纪律很重要?因为教会很重要。而教会只有与世界有分别才能彰显其意义。思想耶稣在太5章的话。“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5:13)教会纪律是耶稣给我们的蒙恩之道,他在马太福音18章设立教会使我们从世界上被分别出来。 当我们对此有不同的思考和感受,我们就会以令人瞩目的方式宣扬福音。我们激励彼此活出爱和好行为。我们为下一代保守福音信息。但是当我们变得与世界没有什么两样,所有这些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让我们教会一起努力持守信仰,当我们必须要荣耀神,且为了世人的救恩,执行教会纪律。


翻译:路程。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Class 9: Church Discipline.

作者: Jamie Dunlop
2015-10-31
期刊
门徒造就
二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