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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信箱33:工作与聚会发生冲突;要求每周聚会超过一次;对教会中关系良好的成员离开教会的处理

如果工作与参加聚会发生冲突,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教会要求人们每周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的聚会才能成为成员,这是不是太过了?

如果教会中关系良好的成员离开教会,教会该如何处理?

亲爱的九标志,

在我的教会里,有一个人的工作不允许他/她参加主日聚会,我该怎么回应他/她呢?

——匿名

面临自己教会里有人不能参加主日聚会的亲爱弟兄/姊妹:

请你想象一下这个场景:你认识一个作丈夫的,他告诉他的妻子,因为工作关系他要去一趟国外,几个月就可以回来。但是,后来“几个月”变成了“一年”,然后又变成了“几年”,并且后面时间还会继续延长。那么这时候,如果我是你,我会对他的妻子说什么呢?刚开始的时候,我会鼓励她要有耐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不知道确切是什么时候,我对他想回家这件事就失去了信心。到了那个地步,我和那位妻子就会开始讨论,他这样子抛弃妻子,是不是有罪呢?妻子这时候有合理的权利可以和他离婚吗?

我想与你分享我对于哥林多前书7:15的观点,不管你是否同意它,我都很希望你能够从中看到这个类比。持久的分离最终会使盟约遭受破裂。

如果有些人只是几个月这样没有来聚会,你需要对他们有耐心。但是同时我也想知道,他们会不会想一直待在那份工作里并且维持现状呢?他们有表现出来这样的迹象吗?他们是否愿意与老板谈一谈呢?他们是否愿意换一份工作呢?他们会愿意做出一些牺牲吗?如果一个人真是家庭里的一份子,他总会尽其所能与家人们在一起的。

我认识一个弟兄,他住在一个封闭的中东国家,他所在的城市没有教会。他就每周末开车12个小时(我没记错的话是单程)来到邻国,好与那里的圣徒们一起聚会。

坦白说,如果你所说的他/她能找到另一间教会,而那里的聚会时间不与其工作安排相冲突,那么我觉得去另一间教会也是很好的。(在古代罗马帝国,奴隶和贫穷的人们在礼拜天都还必须要工作,这也正是哥林多教会似乎要在晚上聚会的原因吧——你可以看一下哥林多前书11章。或许他/她也可以找一个在礼拜天晚上聚会的教会。)

关键在于,一个人没有办法做到既在教会中保持长期良好的关系,又从来不来聚会(除非他们是因为身体状况不允许)。圣经命令我们来聚会(来10:25),如果一个人不来聚会,他就只有他一个人,所有涉及“彼此”的命令他都没有办法履行。如果你从未与家人们在一起,你就没办法成为家庭的一份子。

当然,如果此时有两个人,一位是正在为家庭入不敷出而挣扎的单身母亲,另一位则是25岁、雄心勃勃的投资银行分析师,而他的高端公司要求他每周工作七天,那么我会对那位单身母亲更加耐心一些。但是尽管如此,如果她也想要和其他基督徒那样生存与成长的话,即便她是一个单身母亲,她也需要努力寻找某种方式与家人们定期聚会。

如果这事已经到了最后的阶段,你就可以考虑动用教会纪律。但是在这之前,你一定要确保教会的确是尽其所能在帮助他/她,无论是协助该人找到其它的工作,还是甚至于为其提供临时的经济支持。只有经过了一段时间,你已经很明显能看到,确确实实,那个人心里最终还是没有把与家人在一起的时间放在优先位置上,就像那个丈夫不断为着避免回家找借口一样,要到这个时候,教会纪律才可以开始动用。

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会为此祷告。


亲爱的九标志,

自七年前教会成立以来,我们的教会一直在实行有意义的成员制。除了主日聚会外,我们还期望立约成员定期参加圣经学习(成人主日学或周间查经)。我们的理由是,定期的教导对于门徒训练是很必要的。但是领袖们现在正在讨论是否要去掉这一对成员参加主日崇拜以外聚会的要求。

我们会众中有几位非成员在定期参加主日,但对于任何主日之外的学习,他们都没有兴趣参加。从其它所有的角度来看,他们似乎是很好的预备成员。但也有人发出质疑:但是他们为什么不渴慕神的话呢?他们为什么不希望在这个方面彼此坚固呢?另一个方面是,请问我们这样的要求是否越过了神的命令?

——大卫

亲爱的大卫,

我想你们可能是在要求一些其实神并没有要求的东西。圣经的确命令我们定期聚会(来10:25),但据我所理解的,基于更大的新约圣经模式(例如使徒行传20:7;哥林多前书16:1),这“定期”应指的是“每周一次”。圣经并没有命令我们每周聚会十次,或者每周五次,甚至每周两次也没说过。

你们的教会现在可以自由地鼓励人们参加晚间聚会,或者接受门徒训练,或者参加小组查经。我的教会强烈鼓励成员们来参加晚间聚会,我们在那里可以一起花时间分享基督身体的需要并为此祷告。事实上我甚至还会跟成员候选人说,我注意到那些不参加晚间聚会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会觉得自己处于教会关系的边缘。那并不是因为有人故意要将他们推到边缘;而是说,由于他们每周只参加一次聚会,所以那种整个家庭共同成长的感觉,他们就感受不到了。

但是,或许一位预备成员有合理的理由不能来参加晚间聚会。或许他们会找到其它方式建立教会关系。

或许那些不参加圣经学习的人其实本身非常喜欢圣经,并且已经找到了其它的途径来理解圣经。圣经并没有要求他们一定要以那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对圣经的爱。我也不认为你们应该这样要求。(有些教会要求成员加入一些小组,我也不认为教会应该这样要求。)

即便这些人就是因为本身是不成熟的基督徒而不来参加第二次聚会,教会也不应该为成员制设立一些“成熟标准”,不然的话恐怕会使福音受损。另外,如果教会真做了那样的事,那我可能就有麻烦啦!


亲爱的九标志,

我想听听你对何时终止成员身份的看法。具体一点来说,请问你会等到成员加入另一个教会后才终止其成员身份吗?或者你会等过了一段时间后再终止他/她的成员身份?

——来自肯塔基州的约翰

亲爱的约翰,

我之前在这里有回答过这个问题。但是我已经收到了那篇文章的一些后续问题,所以我想再在这里回答一下。

如果一名教会中关系良好的成员离开我们的教会,搬到另一个城市,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位成员?这个问题意味着同时要考虑四个要点:(1)新约中的基督徒通常都属于某个教会;(2)当有人离开时,我们的牧养目标是将他们安全地引导到另一只羊圈中;(3)圣经将成员制度视为对某人信仰的确认;(4)对于如何处理某人离开一个教会去另一个教会,圣经没有提供教导。带着这四个要点,我们再来仔细思考一下你的问题:

第一个和第二个要点意味着,对于那些离开的人,我要鼓励他们尽快加入另一个教会。第三个要点意味着,一旦他们离开了,我的教会基本上就无法履行我们对他们的义务,他们也无法履行对我这边的义务。而第四个要点意味着,对于教会间的这个转移,我不愿意像写程序一样过于严格地去描述它。

但是请注意,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都是体制方面的问题。的确,体制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是现在请我们从家庭角度来看一下。当孩子离开家搬到另一个城市时,你作为父亲或母亲,可能会继续通过电话给他一些引导,但是你也知道,汽车一从车道驶出时,权威结构就发生了变化。你必须得开始松手。这时,你对孩子会说什么,以及你在另一个城市怎样支持他(比如经济支持),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对孩子及其成熟度的信任有多少。

对待一个离开教会的人也是如此。如果一位敬虔而值得相信的弟兄告诉我们,在“驶出车道”之前他就解除了自己的成员身份,那么我们将会拥抱他,祝他一切顺利,并告诉他到了那个地方之后记得写信给我们。但是如果对于一位一直生活在教会关系边缘的、不太成熟的弟兄,我们的处理方式可能就会有所不同。他就好像你的儿子在上高中的时候那样,非常不让你省心。对于这样一位离开的成员,你可能需要抓得再紧一些。你可能不会鼓励他们这么快解除自己的成员身份,而是要保持密切联系。这种继续的成员身份——尽管它没有以前那么有意义——但是确实至少给了你一根很细的牧羊人手杖,以帮助鼓励他走向另一只羊圈。

当然,你的教会也有可能最后还是会伤心地与他断绝来往——无论是因为他拒绝联系还是故意拒绝去教会——有点像作父母的有时必须做出一个可怕的决定,当一个惹事的孩子拒绝遵守某些条件时,父母只得切断对他的经济支持。肯定或支持他们不正当的生活方式不是在爱他们!

约翰,现在我想说,如果你的会众只是把“教会”视为“每周一次、每次90分钟的观众活动”,那么我所说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当他们看到教会乃是一个长久的家庭、看到每一周并且每周七天我们都在这个家庭里面时,这些话才会对他们产生意义。所以是的,为了体制的稳定和透明,你应该要有可以广泛实践的一般做法和建议,但是最终这个问题还是必须始终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我希望这些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译:黄晨阳;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33: Job Conflicts with Church; Requiring More than One Gathering; Process for Members Who Leave on Good Terms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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