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體
文章
文章
神治主义:严肃的神学、严肃的政治、严重的错误

我在成年之前就已经接触过神治主义(theonomy)了。我曾经有两次对神治主义产生了强烈兴趣,虽然它的名字变化不定,曾用名包括:神治主义、基督徒重建主义(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统治神学(dominion theology)或(最近的)基督教国族主义(Christian nationalism)。十几岁时,年长的基督徒朋友们向我介绍了重建主义,作为一个对基督教信仰及其相关文化深感忧虑的年轻而热心的保守派基督徒,我非常认真地接受了它。有人送了我神治主义的书以及对现代神治主义思想具有奠基性意义的旧作。我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在我稍微年长一些后,一些神治主义的领头思想家(包括鲁萨斯·约翰·拉什多尼 [Rousas John Rushdoony])向我伸出了橄榄枝。拉什多尼博士读了我写的神学书籍后,很友好地写信给我,并寄来了他自己的两本书。我不是神治主义者,但我认真对待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思想和提议值得认真对待。

在解释我为什么不是神治主义者之前,让我先解释一下为什么必须非常认真地对待这种基督教思想模型。刚读到关于神治主义的分析和论证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在此之前的很多年我都受欺骗了。而且,我是被基督徒欺骗了,包括牧师和基督徒权威,这些人对基督教历史有许多曲解,对圣经进行了粗劣的解释,误读了教会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很显然他们从未读过他们所引用的许多文章和著作,还在为世俗国家以及基督教文化的妥协而争辩。而神治主义者确实读过他们所引用的文章,而且他们有明确的建议和对世界的描绘。这使他们领先于批评他们人,至少是大多数批评他们的人。

当我提到“被欺骗”时,我指的是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论点,即有序自由的美国实验建立在有意识的世俗基础之上,直到现在更受世俗思想影响的基督徒仍然坚守这种论点。更倾向于自由化的教授和教派领袖将这种错误思想尤其灌输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身上,他们的错误思想建立在错误的历史观之上,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世俗文化会带来所谓的福音益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治主义者都潇洒地戳穿并揭露了福音派的这种愚蠢行为。

我们现在正处于第二波美国神治主义复兴浪潮中。根据我的观察,在二十世纪美洲的北美新教背景下,第一波浪潮出现得相对较晚。当时,世俗化的迅速发展以及道德和公共文化新秩序的重建已经显而易见。并非只有神治主义者敲响了警钟,但他们确实对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提出了更成熟的答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第二波浪潮出现在美国当前文化危机的直接背景下,一些神治主义者确信他们马上就能得到平反。至少,他们对左翼福音派所带来之灾难的看法总体上是正确的。

回到第一波神治主义影响浪潮,我们看到其他保守派基督徒通常以所谓的“基督教右翼”运动来回应这一时代。神治主义者与基督教右翼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试图利用传统宪政方案来恢复和重新引导文化与社会。神治主义者的本意是(现在也是)取代和重建宪政秩序。他们认为现有的美国秩序不可持续,从根本上说不符合圣经。他们确信,现有的宪政秩序从一开始就存在缺陷,并且注定要失败。此外,他们用明确的神学术语讨论美国宪政秩序危机。

那么,我为什么不是神治主义者呢?我拒绝“神治论”最明显的原因是,我是一个坚定、不可转变的认为成为基督徒必须经历归信的人。此外,我是浸信会基督徒,支持教会成员制。归信论的核心含义实际是将所有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因着恩典重生、承认基督、在基督的统治下顺服地生活,并最终为祂荣耀的国度而生活的人;另一类是从未听过福音或拒绝福音的呼召,仍未重生且不听劝告的人。我相信教会只包括悔改的得救者,而更大的社会则包括真基督徒、挂名基督徒和各种异教徒。

不过,请留意这一点:我并不为我们的社会中存在挂名基督徒和异教徒而欢喜。神治主义者蔑视糊里糊涂的福音派基督徒把宗教多元化当作事实来庆祝,在这一点上他们站在无可辩驳的福音立场上。神治主义者的一个核心错误是认为公民政府被赋予了明确的宗教职责,并且这(在一些神治主义者当中)涉及了将绵羊与山羊分开的职责。因此,在法律和政治问题上,神治主义者可能混淆了教会与公民政府的身份。

我认为浸信会基督徒不可能成为彻头彻尾的神治主义者。我有时也会受到诱惑,我和神治主义者一样,对福音派所面对的无处不在的恐吓和被视为愚蠢而感到沮丧。但是,我是一个浸信会基督徒,这一点具有决定性意义。我是浸信会基督徒,我既并不主张世俗国家也不认同理查德·约翰·纽豪斯所说的教会“在公共广场上毫无招架之力”。事实上,我认为现代世俗主义的梦想已经变成了一场可以预见的噩梦。我认为,只有当基督教世界观成为我们的法律、自由、权利、尊严、公民意识和道德观念的背景时,我们的美国宪政秩序才值得信任。蓄意颠覆这一基督教背景的根基造成了一系列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美国宪政秩序越来越不值得信任。

直截了当地说:一个失去了对男孩和女孩的清晰区分并邪恶地摧毁子宫内生命的社会,是一个使美国有序的自由实验变得不可能的社会。有序的自由变成了无序的灾难。唯一的恢复之道是重新认识本体、重新认识道德,是的,还有重新认识神学。但是,虽然我们需要确认基督教作为道德基础,并且肯定美国秩序的基本要素是合乎圣经的法律、自由和尊严,但这绝不能给区分重生之人与未重生之人带来更大混淆。

如果我是长老会基督徒(我所写的这篇文章无疑吓坏了真正的长老会基督徒),我仍然会反对神治主义,认为它与约翰·加尔文的教导及《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教义相矛盾。继加尔文之后,威斯敏斯特的神职人员承认了道德律、礼仪律和民法之间的区别。神治主义者主张按照旧约律法立法,但《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至少承认,神赐予以色列的“良好的社会法律随着该民族国家的消失而失效,现在它已经不对任何其他民族带来约束,更别说它说所要求的普遍权益了。”[1]

但我也必须指出,主张某种形式的婴儿受洗对神治主义的愿景似乎显得必要,而我对自己的浸信会立场深信不疑,我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主张婴儿受洗的基督徒。如果他们取得了胜利,那么在某个时候,主张婴儿受洗的基督徒就会来找我和我的浸信会同胞宣战。我们将用道和“水”进行反击。

在关于理想状态及教会和公民社会当前的危机上,神治主义使我成为了一个更好、更一致的思考者。我确信,他们智识上的许多敌人是欺骗和愚蠢。我也确信,作为浸信会基督徒的我确信,神治主义混淆了不同层次的事情,因此即使他们获得控制权,肯定无法实现他们所设想的社会。我坚定地坚信,悔改相信是基督徒和教会的规范。我希望看到一个诚实的主张,即美国秩序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基督教基础。我不赞美世俗国家。我渴望基督和圣徒的统治。我相信这样的统治终有一天会完全到来。但宣告这一天到来的将是吹响号角,而不是召开一次关于神治主义的大会。

* * * * *

[1] 在辛克莱·弗格森(Sinclair Ferguson)教授的文章 "An Assembly of Theonomists? The Teaching of the Westminster Divines on the Law of God," in William S. Barker, W. Robert Godfrey, editors, Theonomy: A Reformed Critiqu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0) 中对这个案例阐述地非常清楚, pp. 315-352。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Theonomy: Serious Theology, Serious Politics, Seriously Wrong.

作者: Al Mohler
2024-02-05
教会
神学
政治
制度
98期
神治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