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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信箱39:有没有长老栽培的体系?离婚后悔改、却不愿寻求和好该怎么办?

设立长老栽培的体系或程序是否是一个有智慧的做法?

如果一个离了婚的教会成员不愿意寻求与配偶和好,这算是真的悔改吗?

亲爱的九标志,你好!

今天早上我和其他两位长老讨论了如何能更好地训练将来的长老。举个例子来说,就是如果有一个忠心的教会成员告诉一位长老他渴望以后也成为一名长老时,我们希望能有更成体系的方式来告诉他接下来需要做什么。比如说,他需要和哪几个人聊一聊、阅读哪几本书、填一张申请表等等。我想知道的是,在国会山浸信会你们是否会使用一些类似的培养体系来栽培长老?可否和我们分享一下你们是如何做的,让我能够将这些信息分享给其他的长老吗?

——来自明尼苏达州的大卫

亲爱的大卫,

首先我要声明一点,那就是我们并没有像你说的那样正式的栽培系统。但是,对于建立系统化的培训项目或者申请流程,我有以下四点提醒。

第一,无论是对于个人或者基督徒而言,长老们在教会中并不是一个单独的阶层(比如好像贵族之于平民、神职人员之于平信徒一样)。相反,长老和其他人一样,属于同一个阶层(都是教会的成员)。但是在这个相同的阶层中,长老是一种模范,他能够做众人的榜样。因为长老必须无可指责(above reproach),并且能够按正意分解真道。这就意味着,成为长老的人首先要成为一个可做榜样的成员。当你望向所有会众时,你可以问一问自己,“好吧让我瞧瞧,谁是真正诚实正直的人?谁正在为众人立榜样?谁是教会成员们无论在生活上遇到挫折或者在读经时发现问题时常常转向的求助对象,?”如果你的教会生活像是一个大家庭,那么你一定已经发现这样的弟兄们了。然而如果你的教会并不像一个家庭,那么发现这样的成员可能会不太容易。简而言之,在我们教会,长老们只是在寻找并确认那些已经能够像长老一样生活和事奉的成员——而这些成员的成长都是通过常规的蒙恩管道(而不是某些特别项目)。

第二,与之相关的是,在你的教导中,应当避免让会众认为存在两种跟随耶稣基督脚踪的方式:认真地跟随和不认真地跟随。你不能对一个成员说,“嘿,如果你真的想要认真追求基督,为什么不参加我们的长老培养课程呢?”相反,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我希望我的教会里所有的弟兄都渴慕有长老那样的属灵品质。卡森(D.A. Carson)曾说过:“在提摩太前书第3章以及提多书第1章列出的对长老资格的要求中,最令人惊奇的是这些要求竟然是如此的普通。”除了不是“初入教的”以及“善于教导”,所列的其他每一个品质都与所有基督徒息息相关。因此,在我和别的弟兄一对一门训中,我也常常会问这样的问题,“你渴慕成为长老吗?”或者“现在的你和将来长老般的你有什么不同?”同样,我对一些年轻不成熟的弟兄也会问这些问题,尽管他们可能成为长老还需要很多年的时间。(当然,我并不会向所有门训的对象都问这些问题。你也知道,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弟兄可能永远不会成为长老。)

第三,成为长老关乎一个人的教义,更关乎一个人的生命。大多数训练课程面对的一个挑战是,这些课程往往只注重教义的教导,而忽视了实际生命的操练。所以,当你开始某种形式的培训课程时,你需要尽力避免传达“只要教义正确就够了”这样的错误信息。

第四,假如你真的开始了某个长老栽培课程,你同样需要避免让参与者有不合理的预期,例如,“只要通过这个学习/项目/课程,我就能最终成为一名长老。”不不不,像这样的课程充其量只相当于一个进修学院。它可能可以帮助你掌握一些教义上的细节,而成为一名长老需要的是年复一年基督徒生命的操练——藉着成圣过程中所遇到的挑战和网罗,不断地被圣灵塑造;专心于神的话语;得到其他人的牧养;不断地破碎内心的骄傲;苦苦与罪争战才得以明白如何管理好自己的家;要门训属灵上年轻的圣徒;要与教会肢体同喜乐同哀哭。所以,如果你决定要开始某种培训课程,请确保提前和参与者沟通清楚。并且让他们明白,在课程结束时他们不应该有任何这样的期待。

当然,在我对这类培训项目嗤之以鼻的时候,我确实有一些预设。首先我假设了你们教会已经有了门训的文化,并且教会的成员们正一起学习每周如何像一个家庭一样生活。培育这样的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甚至需要数年的时间。而开始一个培训课程是快速且容易的。所以如果你选择培训课程的方式,也行,但是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请确保你自己花更多精力在培养门训文化上。你肯定不会自欺欺人地认为培养教会领袖就好像认为做好一个蛋糕只需要在上面涂一层奶油就足够了。

我会和我想要鼓励成为长老的弟兄们一起读安泰博(Thabiti M. Anyabwile)的《寻找忠心的长老和执事》(Finding Faithful Elders and Deacons)。正如上面第三点所说的一样,这本书能够帮助他们默想他们自己生命的各个方面。 

我希望这些能帮助到你,弟兄。

——约拿单·李曼


亲爱的九标志,你好!

我们教会有一对夫妻在过去的一年里离了婚。他们分居和离婚非常快,以至于教会的长老们都不知道这个过程。因此长老们在他们做出离婚的决定前也没有机会对他们进行任何辅导或者督责。即使是现在,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想要和解的迹象,并且似乎将来也不愿意寻求和解。我的问题是,教会的成员在不与对方和好的情况下,真的能算悔改吗?如果他们宣称会继续追求主耶稣基督,但同时并不打算和对方和好,他们能够保持教会成员的身份吗?另外,虽然丈夫一开始想要离婚,但是现在愿意和好,而妻子却完全没有想要和好的意思。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你们会怎样辅导呢?

——来自肯塔基州的兰斯

亲爱的兰斯,

首先我会简短回答你的三个问题:“不”、“不”以及“理解、鼓励和清晰的教导”。

第一个问题,不能。一个基督徒不可能在悔改的同时却又不寻求和好。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和世俗的忧愁是不一样的(林后7:10)。前者为弃绝罪、愿意砍掉右手或是剜出右眼,而后者仅仅是嘴上说说而已。两个儿子的比喻在这里也有所帮助(太21:28-32)。

第二个问题,不能。我不会保留这个人教会成员的身份。不合圣经的离婚是教会惩戒的常规原因之一。(我确实认为有些情况下的离婚是符合圣经的。)所以我会朝着教会惩戒的方向劝导,并且我假设你的会众对此已有所准备。你不能在“寻求神”的同时明显地违背祂的话语。

但是一个人只能对他/她自己的罪负责。所以,双方都有责任寻求与对方和好,但如果有一方拒绝,则另一方无需负责。所以如果我正在辅导丈夫,我会强烈鼓励他与妻子和好。并且如果他表现出强烈和好的意愿,那么无论妻子如何回应,我可能都不会对他执行教会惩戒。反之亦然。

为你祷告,希望这些能有所帮助,弟兄。


译:缪程程;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39: Turning Elder Training into a Program; Divorced, Repentant, but Not Seeking Reconciliation?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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