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仅仅提到两次这个谦卑的职分,也许三次。(腓1:1;提前3:8-13;参罗16:1)但是请注意,似乎执事应当着重于教会物质上的需要,而这也会自然延伸到教会属灵的益处。执事是合一的建立者---而且也是减震器!执事一职是完全属灵的。
从本身的性质和实际的情况两方面来讲,这两位在做的是长老的工作。他们只是没有名号而已。他们为会众的灵魂时刻警醒,并且牧养他们,教导纯正的道理,在属灵上照管他们,并且树立敬虔的基督徒生活榜样。
委员会本身不工作,而是委员会里的人在做工。坦诚地讲,我们在委员会的经历跟张伯伦先生讲得很像: 多数成员自上次开完会后就没有再思考过委员会的议题。只有委员会主席才觉得有压力要把事情做成。
执事一职旨在缓解教会中的张力,但是执事的职分的确好像引起了不小的争议。长老就决策权对抗执事。执事被指责“职责不清”。同工觉得执事无关紧要。诸如此类。可有什么方法缓和教会中这些令人遗憾的现实?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