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我们如何前行 ?对圣经充足性的重新委身
在互补主义的对话上继续前行,还需要在圣经权威的问题上做出两项重要回应。首先,我们必须重新确认:圣经对于教会生活是全然充足的。其次,我们必须谨慎地解读圣经,学会区分圣经所教导的道德原则与它所留给我们在智慧中判断的空间。
我们必须记得:圣经对我们的教会与事工框架是完全充足的
我相信圣经设立了两个职分:长老(亦称牧师或监督)和执事。同时,我也相信圣经将长老的职分限定为合格的男性,而执事一职则可由男女共同担任(若有人倾向使用“女执事”的称呼也无不可)。。
那么,我们该如何界定如下这些角色呢?比如:宣教委员会主席?执行领导团队成员?并非长老的青年牧师?妇女事工主任?聘牧委员会成员?这些职位究竟应归入长老职分还是执事职分的范畴?
问题在于,许多教会并没有清晰界定长老与执事的本质与职责。此外,圣经也未对上述其他职位有直接教导。结果就是,边界变得模糊不清。这些角色在长老与执事的范畴之间模糊游移,缺乏明确的定位与区分。
此外,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指出的,我们常用“领导力”这一模糊的企业术语来概括一切,由此使教会绕过了圣经的明确教导。
就我个人而言,我愿意承认执事在其负责的领域确实具备某种“领导力”。例如,一位负责音响的执事,会在教会的音响运作上指导团队成员。他或她可能会有一笔预算,并对如何使用该预算做出决策。换句话说,我认为我们应当区分“执事式的领导”与保罗及其他使徒所描述的“长老对整个会众的治理”。
然而,如果教会选择使用诸如“执行领导团队”或“宣教委员会主席”这样的非圣经术语,就应更加谨慎地向会众说明:这些职分究竟是属于长老的治理角色,还是执事的服事角色。教会应更加努力地确保所有职分都明确归入这两大范畴之一。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围绕互补主义的讨论背后,实际上牵涉到教会论的不同理解——正如撒姆·艾玛迪(Sam Emadi) 和艾利克斯·杜克(Alex Duke) 所指出的——以及对圣经充足性的不同立场。我们很容易把一些看起来不错的想法放在脑中,甚至逐渐坚持它们,好像它们本就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必须聘请女性来解决虐待问题。” “我们必须由男性分发主餐盘。” 这类观点在某些具体事工背景下可能有其合理性,甚至显出智慧。但一旦把它们上升为“必须”,却找不到圣经依据,就是把超出其承载能力的重量放在它们身上。圣灵并不会坐在天上懊悔地说:“真希望我启示使徒讲清楚这件事!”当我们将“好点子”变成“必须遵守的规范”,这些点子往往会产生我们原本没有预料的副作用。
圣经的充足性对互补主义的讨论有何意义?就是:对男性和女性而言,最安全的道路,是使我们的思想和实践越来越贴近神的话语。人的智慧不能保守我们,神的智慧才可以。因此,当我们的家庭或教会出了问题;当女性被贬低、忽视,或者男性逃避责任、或显出刚硬严厉时,问题的根源不在圣经本身,而在于我们对圣经的无知或不顺服。解决之道是重新打开圣经,更加用心地阅读,更深刻地思考,更忠实地应用,并顺从地实践。
圣经足以应对我们所面临的一切困境。不同的声音确实可以为我们理解圣经提供不同视角,但如果某件事不在圣经中,它就不是“必须的”。只有那些蒙神启示的话语,才具有“必须”的地位。
我们真正必须做的,是继续读圣经,并不断地让我们的思想与实践向它对齐。
我们需要更深入地思考律法与智慧之间的关系
在其他地方,我曾论述,男性和女性在生活中更广泛领域的差异,并非源于圣经的明文诫命,而是出于上帝创造中的设计秩序。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创造秩序将我们带入圣经所强调的“智慧”范畴。而“智慧”与“律法”虽然有关联,但在圣经中是不同的类别。
智慧的范畴也会用“应当”——如“男人应当…”或“女人应当…”。但这种“应当”不同于律法语境下的“应当”。智慧范畴的“应当”听起来像《箴言》里的话(“智慧子听父亲的教训”——箴 13:1);而律法的“应当”则像《出埃及记》中的命令(“不可偷盗”——出 20:15)。智慧中的“应当”往往意味着“通常如此”;它的对立面是愚昧(比如父亲也可能是愚昧人、盗贼,或是一个提供矛盾建议的普通父亲)。律法中的“应当”则意味着“必须/总是如此”;其对立面是罪。诚然,罪与愚昧常常重叠,但并非总是如此。
既然性别差异是在“智慧”的范畴内被规范,这就意味着随着文化背景的不同,性别表达也可以展现出一定的灵活性。例如,一个国家的女性裙装,可能在苏格兰文化中看起来更像是男性穿着的短裙。然而,这种文化表达的多样性并不等于我们可以随意忽视文化中关于男性或女性气质的各种信号,误以为它们只是“纯粹的文化产物”,与道德或属灵毫无关联。
举例来说,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15 中称赞女性留长发,这一称赞显然与他所处文化中的性别理解密切相关。我们不应该因此指责他迎合文化刻板印象。即使我们真的这样质问他,他或许会在一定程度上承认这一点,但他随即会说:“在我的文化中,长发是女性气质的重要体现,而神的话语要求男人要像男人,女人要像女人。同理,你们也应当留心你们所在文化中关于性别的信号。”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要活出“在世界,却不属世界”的生命,就必须关注我们所处文化中对男性与女性健康表达的方式,正如我们也会注意不同语言、礼仪与社会习俗一样。
总而言之,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出自上帝的设计,这种设计既要求我们持守性别差异,也允许我们在文化中有智慧地活出这种差异。正因如此,我们既不能武断绝对化某一种文化形式,也不能以文化多样为借口,全然忽略这些表达。相反,我们应当有智慧地分辨、积极地参与那些更健康的文化表达,以实现圣经的目标:坚持男女在价值上的平等,同时也彰显性别在角色和表现上的差异。
结论
作为结语,我想表达我对 CBMW 事工的由衷感激。他们并非十全十美——谁又是呢?但他们展现出许多基督徒(包括我自己)所缺乏的勇气。他们选择在这个时代教导圣经中一个极不讨好、注定会带来许多敌意的话题。这需要极大的忠心与胆量。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每一位互补主义者——无论是广义阵营还是狭义阵营——即使有所不同意见,也不愿为此心存感恩。我们应当尊重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为他们愿意从圣经学习、教导的努力喝彩。不仅如此,我们还应效法他们,在这一议题上付出更多心力。
毕竟,前路很可能愈发艰难。如今要坚守互补主义者的身份,比五年前更加困难;我想,五年之后将更为艰难。我们所处的文化,越来越无法容纳这一理念。我在上世纪 80 年代末就读一所公立高中,90 年代初进入一所非基督教大学。回想那些日子,即便是非信徒,也普遍相信男女有别。人们会讲一些关于性别差异的玩笑(有些恰当,有些不然),这些玩笑依赖于一种对性别直觉的认知。而如今,这种直觉正在迅速流失。当今主导的意识形态不仅让人选择性地拒绝看见性别差异,也使人失去了识别差异的能力。
也许,自然的必然性会在我们这一代人中重新显明。但考虑到罪性的非理性,我并不惊讶文化对“中性化”愈发坚定。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些充满仇恨的基督徒”仍坚持任何形式的性别角色差异,将令那些原本友善、体面、充满爱心的非信徒感到震惊、恐惧乃至愤怒。就连最温和、最谨慎的互补主义者,恐怕也难逃被社会唾弃的命运。
这正说明了:互补主义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包括CBMW在内——继续按着神的话语不断自我更新、改革。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以圣经为标准调整自己的思想与实践。我们必须从圣经中努力理解“权柄”“差异”与“平等”的真正意义。只有对这三者的正确理解与实践,才是防止性别角色中的滥权或放弃责任的最佳屏障。如此,我们才能“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 2:12)
[1] Rachel Green Miller, Beyond Authority and Submission (Phillipsburg, NJ: P&R, 2019), 16.
译:STH/DeepL。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Complementarianism: A Moment of Reckoning (Part 5).